法律分析:
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处理:如果承租人既不支付租金也不愿意搬走,出租人经催告仍不愿搬走或支付房屋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经出租人催告后,对方仍不作为的,建议立即向法院提前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联系物业断水断电,或者在警察陪同下要求对方立即搬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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