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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继承父亲的房产?

2023-10-10 来源:易榕旅网

父亲死后,房产的继承顺序按照法定规定进行,首先是配偶、子女、父母,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是一种有效的继承方式,但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房产继承的公证程序包括评估、测绘、办理公证申请等步骤。房产继承是一项重要的事务,需根据遗嘱或法定继承顺序来处理。

法律分析

一、父亲死了房产由谁继承?

父亲死了没有遗嘱,房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经过公证的遗嘱叫做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至于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中,房管部门是否要求办理公证,这是另一回事。但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

二、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有哪些

1、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

2、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

3、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房地产交易办理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

5、资料审核后,发放已更改权属人房产证明。

在日常生活当中,关于房产的继承,大家都是非常关注的,主要还是因为房产继承所涉及到的价值额度是比较大的,因此必须要予以重视。通常情况下房产的继承首先是需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也就是按照遗嘱来执行,其次就是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完成就可以了。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明确了房产继承的顺序,即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进行继承,其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和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至于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包括评估、测绘、公证申请和资料审核等步骤。在日常生活中,房产继承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遵循遗嘱或法定继承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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