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合同有:(1)因为合同产生的债;(2)因为无因管理产生的债;(3)因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4)以及因为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债可以分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合同之债、和侵权损害赔偿之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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