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年-1957年,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年-1962年
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年-1970年
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年-1975年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6年-1980年
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年-1985年
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年-1990年
第八个五年计划:1991年-1995年
第九个五年计划:1996年-2000年
第十个五年计划:2001年-2005年
第十一个五年计划:2006年-2010年
第十二个五年计划:2011年-2015年
第十三个五年计划:2016年-2020年
第十四个五年计划:2021年-2025年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二〇〇六至二〇一〇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规划,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提出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要求、凝聚人民意志的发展目标、指导方针和总体部署。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深入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就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提出以下建议。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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