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遇到拆迁有赔偿。租户与被拆迁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租户与被拆迁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对租户进行安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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