赁价格管理制度》的通知
为适应当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降低我公司工程成本,加强项目工程成本控制,确保材料购、管、用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达到规范化管理的目标,帮助项目部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使公司材料管理从操作型向监管型转变,特制定本办法。全公司材料采购价格照此执行。
一、 适用范围
1。1、公司所属项目部、分公司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1.2、2007年以前未完工工程按原规定执行. 1。3、2007年及以后新开工工程按本规定执行。 二、实施原则:
2。1、最高限价原则,即公司给定的各种限价均为最高限价,各单位材料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同时禁止直接以最高限价作为采购价格进行签约采购,必须经过询价、比价、招标、合理压价等多种手段降低采购价格.
2.2、公开透明的原则,即全部价格体系都公开,任何人均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2.3、责任明确的原则,即材料价格管理只是公司履行成本管理职能防控价格失控的一种手段,各种价格管理的核心是最高限价的原则,限价从性质上讲并不等同于实际价格,所以限价管理不承担责任成本责任,项目部依然是责任成本的控制责任主体,项目部必须在公
司限价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先进的管理方法努力降低采购价格,履行本项目部完成责任成本的职责。
2.4、互相监督的原则,各单位之间对采购价格互相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5、审批制原则,即凡超出限价的必须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签约采购。
三、物资材料采购限价领导小组。 组 长:主管经理
副组长:工程部部长 副部长
成 员:工程部、审计部、财务部、成本部、法律合约部、预算部、技术部、安全监管部、项目经理部、分公司
四、材料价格管理.
价格管理的主要形式有:限定价格管理、信息价格管理、审批价格管理、暂估价格管理、施工预算价格管理、核算成本价格管理:
4.1有关定义:
4。1.1、限定价格(限价):是指公司对某种材料(料具)的单价出具最高允许采购价,采购价格不得高于限定价格。
4。1.2、信息价格(信息价):公司参照社会信息价格、市场询价、内部采购价等信息作出的公司内部信息价格,这类材料的价格相对稳定,公司要定期更新并网上公示。除限价以外的采购价经批准可以以此信息价作为最高限价。
4.1.3、施工预算价格:公司成本管理部下达责任成本时给定的材
料价格。
4。1.4、暂估价格(暂估价):中标预算中甲方给定的暂估价和责任成本中给定的暂估价。执行限价以外的暂估价材料定价采购前必须到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进行批价。其中甲方暂估价在购买定价前必须先到甲方批价,然后再到公司批价。 4。1。5、审批价格(批价):由于特殊原因采购价高于限价的,采购价高于公司信息价或信息价中缺项或暂估价需定价时,采购单位必须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进行审批的价格.
4。1.6、核算成本价:在对工程成本最终核算时,把下达责任成本时的施工预算价按限价、批价进行调整后的材料单价。 4.2价格管理: 4.2。1、限价管理:
4.2.1。1、限价范围:三材(钢材(含水电用管材)、混凝土(含水泥)、木材)、其它大宗材料(无甲方指定品牌的总价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材料)、周转料具、施工机械、防护用品、水电材料(无甲方指定品牌的总价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电线、电缆、桥架、设备). 4.2。1。2、限价方式:
4.2。1.2.1、 钢材限价:公司在钢材市场稳定的情况下10天出一次平均限价;在钢材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每周按每天出一次限价。钢材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必须采用五大钢厂(宣钢、邯钢、承钢、首钢、唐钢)总厂钢材;
4.2.1。2.2商砼限价:结合施工区域位置,限定价格,公司在每半年出一次限价;
4。2.1.2。3 木材限价:根据施工要求规格、品牌限定价格,公司在每半年出一次限价;
4.2.1。2.4其它大宗材料、水电材料、工程开工前由使用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然后公司进行限价;
4。2.1.2。5安全防护用品和周转料具公司定期公布限价; 4.2.1。2。6机械设备包括(起重设备、砼输送泵设备)以施工机械租赁市场当时价格为租赁的基准进行限价. 4.2.1。3限价材料的采购价管理:
4.2。1.3。1严格禁止直接以限价作为采购价,使用单位必须进行招标比价,其中限价范围内的材料必须到公司招标.限价范围以外的材料使用单位内部自行招标,招标比价的过程文件到公司备案.采购过程按公司材料采购流程进行;
4。2。1.3.2采购价不得高于限价,如遇特殊原因必须或有必要高于限价时,须经限价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批准后方可签约采购; 4.2.1。3。3如果规模采购能降低采购成本,各使用单位可以联合采购以降低采购成本,此工作由工程管理部牵头;
4。2。1.4公司材料限价管理的主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限价、招标比价管理、备案等工作。 4。2。2信息价管理: 4。2。2。1信息价的用途:
4。2。2。1。1信息价是责任成本测算的参照依据.成本管理部在对工程项目进行成本测算时可参照信息价入价;
4。2。2。1.2信息价是除限价材料外的材料招标采购的参照价格。限价材料外的材料经公司同意后可以以信息价作为该种材料的限价; 4。2.2.1。3信息价是材料询价的参照依据;
4.2。2。1.4信息价是分部分项或单位工程成本估算的参照依据; 4.2.2.2信息价的来源: 4.2。2。2。1公司的询价; 4。2。2.2。2使用单位的询价; 4.2.2。2。3市场报价和比价; 4.2.2。2。4公司内部和外部的采购价; 4。2。2。2.5材料出厂价; 4。2.2。2。6社会信息价; 4。2.2。2。7其它信息来源;
4.2.2。2。8公司工程管理部综合以上信息定出的可采购到的最高限定价格.
4。2.2。3信息价的管理:
4.2.2.3。1信息价由工程部每月定期更新,网上公布;
4.2。2.3。2招标采购单位采购限价以外材料时,经公司批准可用该信息价作为最高限价;
4。2。2.3.3信息价同样是公司管理价格和一种上限控制措施,它不能直接被用于合同采购价,材料采购必须经过招标比价程序.
4.2。2。4信息价管理的主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信息价的定期发布、更新、指标比价管理、备案等工作. 4.2.3施工预算价管理。
4。2.3。1施工预算价的确定原则:
材料施工预算价是成本管理部在作责任成本时确定的有关材料单价,该价格的确定原则是:限价材料执行测算当期限价,核算时按过程限价调整;非限价材料执行当期信息价,除批价材料外其它单价在核算时不作调整;甲方暂估价直接按暂估价入价,采购前先经甲方批价,再经公司批价,核算时按公司批价调整;除其它材料费外的其它材料按投标预算入价,核算时原则上不作调整;材料入价的优先顺序是限价——信息价——暂估价——中标预算价. 4。2。3.2施工预算价的作用:
施工预算价是责任成本测算当期的材料单价计价依据,同时也是责任成本核算时按规则调整的依据。
4.2。3。3施工预算价格管理的主责部门是成本管理部,在做责任成本测定时按限价、信息价、暂估价、中标预算价的优先顺序列入施工预算价格.
4。2。4暂估价管理:
4。2。4.1暂估价的分类:甲方暂估和工程预算暂估价。
4.2.4。1.1甲方暂估价指在中标预算中甲方以暂估价的形式入的材料单价,这部分材料采购前要先经甲方批价,再经公司批价,然后再招标采购。这部分暂估价格在最终责任成本核算时据实调整;
4.2。4.1.2工程预算暂估价是指在责任成本测算时由于没有有关信息来源或信息来源不确切,以暂估价的形式列入的价格。这部分价格在最终责任成本核算时据实调整。
4.2.4.2暂估价格管理的主责部门是成本管理部。 4.2.5审批价管理: 4.2.5。1审批价格的条件:
甲方暂估价材料在甲方批价后使用单位签约采购前要到公司批价;
由于特殊原因采购价要突破限价或信息价(信息价作为限价时)的要到公司批价(须先经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同意)。 4。2.5。2审批价格的主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和成本管理部。 4。2.6核算成本价管理:
4。2。6.1对工程核算对象进行最终成本核算时,将施工预算价格中变动的限价和暂估价用过程限价和批价进行进行调整为核算成本价。
4.2。6。2核算成本价是对工程核算单位进行成本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公司在对工程最终成本考核时,材料的核算成本价作为评价实际成本合理性的依据。
4。2。6.3核算成本价格管理的主责部门是成本管理部。 4。3价格备案管理:
所有的材料采购价格都以合同为载体在工程管理部备案。 五、材料采购的有关要求:
5。1项目部、分公司所采购材料必须在公司合格分供方内选定,公司根据施工区域位置变化,随时增加供应商,项目选用的供应商,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考察、审核同意签订合同后方可使用;
5.2、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前计算准确材料用量,合同中必须注明总数量(无法计算材料用量时可采用暂估量),否则公司不予盖章。当具备条件计算材料用量时要计算好材料用量,并对合同量进行修定;
5。3、在施工使用中所采购的材料数量超出合同范围时,项目部要向公司材料打报告说明原因、注明再次所需数量,经公司成本管理部核实后,方可采购.如公司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所进材料不得进入责任成本;
5。4、实行限价的大宗材料及三材使用单位、供应商每月与公司三方对账;
5.5、项目部每月25号按每天流水明细数量汇总报公司,每月按时上交报表及材料外欠款账目;
5.6、 项目部、分公司在采购过程中,因材料供应不及时延误生产,应及时向公司打报告,公司将及时进行调整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六、材料采购有关流程:
6.1、使用单位根据图纸统计材料种类、测算材料用量上报工程管理部;
6。2、根据本价格管理制度统计需要限价和批价的材料种类、用量,并上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6.3、到公司进行限价或批价; 6.4、计算材料用量并上报工程管理部; 6。5、组织招标:
6.5.1、编制招标文件并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 6。5.2、在合格分供方名录里组织三家以上邀请投标: 6。5。2.1、不在合格分供方名录内的要先报工程管理部共同考查合格后方可选用;
6.5.2。2、预计采购价在此100万以内的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100万至300万的投标单位不少于五家;300万以上的及材料使用单位确定联合采购的原则上投标单位不少于七家;
6.5。2。3、对预投标单位的资信认为有必要的要进行考查; 6。5.2.4、预计采购价100万元以内的材料招标,投标单位由公司推荐不少于一家。预计采购价100万元以上的材料招标,投标单位由公司推荐不少于两家。
6。5.3、实施招标工作:
6.5。3.1、10万元以上的必须到公司开标;10万元以下的材料使用单位自行开标;
6。5.3。2、整理招标投标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计录、中标通知书)到工程管理部备案;
6。5.4、预计采购价10万元以下的材料可以走比价程序,但比价程序资料(报价表、定价表等)必须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6。5。5、根据招标结果选择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6。6、与中标单位签订材料供货合同:
6。6.1、所有合同必须到公司工程管理部签订并留存备案; 6.6。2、辅材、小型材料可签订简易供货合同,并到公司备案. 七、 项目部、分公司在选择材料供应单位时未在公司合格分供方的名录范围内,公司一律不予盖章,未签订合同使用,经发现追究当事人责任 .
八、材料、料具使用过程中和供完后必须严格关注合同履约情况,及时办理结算,不能按合同付款的要重新签订免责的还款协议,并及时还款.
工程管理部 20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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