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区初三年级初中生综合表现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组、有关区属学校: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佛教基[2007]18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佛教基[2007]9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教育组、学校要高度重视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试行工作,要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健全管理、保障机制,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在组织参加市级评定软件操作培训基础上,我局将在建立全区评定平台后组织一期软件操作培训。各教育组要切实组织好参加培训工作,并组织好各学校按部就班实施评定工作。
三、2007学年的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在初三年级试行,对初三年级所有在校生进行一个学年的综合表现评
定,评定结果作为2008年衡量初三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为此,佛山市教育局制定了《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指南》,我区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顺德区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系统工作指南》。各学校要切实按照两个“指南”要求,如期完成初三年级的 评定工作。
四、在评定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管理科或区电教中心联系。
附:《顺德区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系统工作指南》
顺德区教育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顺德区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系统工作指南
1、 系统登录:打开网址 fszhpj.sdedu.net,用学校中学管理员身份登录(可在教育信息网办公OA的公告栏中找到本校中学管理员帐号)。
2、 修改学校中学管理员密码(在操作练习中要完成)。 3、 建立班级。
4、 建立学生帐号,要求在1月14日前完成。
操作:首先从学籍系统中导出学生基本数据,然后按格式把数
据上传到评定系统,最后上传班级学生数据(等同于分班)。
说明:登录ID号统一使用学籍系统的学籍号。 5、 建立教师帐号,要求在1月14日前完成。 登录ID按照评定系统的编写规则,由学校自己编。 6、 上传学生照片,要求在1月14日前完成。
操作:首先从学籍系统的班级管理中下载学生照片,然后按照
评定系统的要求打包上传。
7、评定工作要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
注: 1、在系统操作使用上如有问题,建议通过教育行政办公OA,
发到电教中心陈北海 处,并留下联系方法。
2、联系方法:教育局 邓世炎 22830286
电教中心 陈北海 22333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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