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3.3.9.4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作学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 2、作业前,必须将要拆除的建筑物的电线、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电话线等先切断或迁移。 3、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侯,必须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穿工作鞋,站在脚手架或其他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 4、拆除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应按自上而下顺序进行,按板、非承重墙、梁、承重墙、柱顺序进行,禁止数层楼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作业下方10m范围内应设警戒和告示,不准行人通过或站立,夜间红灯示警。采取可靠措施,保护公共安全和周边居民、行人安全。 5、拆除工程应设置信号,有专人监护。在高处进行拆除工作时,要设置溜放槽,较大的或沉重材料,要用吊绳或起重机械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6、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准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除后,才可以拆除。 7、每班开工前,均应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靠,被拆建筑物的危险状况。发现险情,应先排除险情后,才可作业。 8、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许多人聚集,严禁超荷载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9、采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必须制定爆破安全施工方案,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并持爆破物种作业证上岗。 10、装饰工程需要拆除或砌筑墙体时,必须经原设计单位验算和批准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住户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11、不得采用挖墙洞、掏掘或推倒的野蛮拆除方式。 12、在拆除施工时,应向拆除部位洒水降尘,做好文明施工。 13、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交底人签字: 日 期: 接受人(全员)签字: 注:本交底一式三份,班组、交底人、资料保管员各一份。
分部分项 工 程 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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