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各级各部门大力引导和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围绕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得到迅猛发展,已成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9家,分布在15个乡镇(街道),入社农户457户,带动农户3965户,年产值达1.6亿元以上。
一、南安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做法与成效
(一)主要做法
1、齐抓共管,强力扶持。市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各专业合作社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调研、现场办公,指导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督促落实合作社生产用地、用电、融资、质押等问题。农海、科技、供销社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牵头创办、组建专业合作社;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主动上门为合作社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有关部门还特别注意加强后续扶持,努力争取给予经济支持,2008年来南安市有5个合作社和2个协会获得省、泉州市财政补助资金62万元。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后,南安市及时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宣传学习,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读本2000多册、编发宣传提纲5000多份分发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种养殖户。专门邀请省农业厅经管处负责人到南安市作专题辅导报告,并通过有线电视、“世纪之村”信息化平台等媒介宣传推广合作社发展情况、典型社运作情况。
3、规范管理,有效运作。农业、工商、税务等部门从抓规范建设入手,着重把好七个关:坚持依法设立,规范登记注册,把好准入关;体现生产利益,规范股权设置,把好产权关;维护社员权益,规范决策方式,把好民主关;发挥组织功能,规范生产行为,把好服务关;增强市场意识,规范法人活动,把好经营关;完善管理制度,提高运行水平,把好管理关;反映农民意愿,规范盈余分配,把好利益关。每家合作社基本实现“产权明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服务全面”的办社方向。
4、以点带面,典型引路。选择沿海地区的水头曾岭食用菌、中部地区的溪南甲鱼、山区的眉山集祥养猪等3家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运行质量高的专业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加强农民技术员培训,提高成员的整体素质,进而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合作社发展。曾岭食用菌合作社、集祥养猪合作社先后入选全省2008年、2009年合作社示范点,溪南甲鱼合作社获省海洋与渔业厅示范社、泉州市示范合作社称号,南安市茶果产业协会入选泉州市2009年示范协会。通过典型示范,让更多的群众感受到参加合作社的优越性,以点带面不断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5、深化服务,全程引导。采取农业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全程挂钩、联系制度,做好合作社产前、产中、产后各项配套服务工作,积极帮助合作社解决标准化生产、产业结构调整、产品质量认证、市场开拓以及政策解读等发展问题。市农海局还安排人员到合作社帮助建立健全各项章程制度,组织对合作社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为其规范运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主要成效
1、带动了生产集约化。水头曾岭食用菌合作社、诗山钱塘养殖合作社、蓬华天柱山黑猪养殖合作社、康美康牧山养猪合作社等引入股份合作机制,由农户自愿联合,按“风险
共担、利益共享”原则组建合作社,有效地把分散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结起来。通过建立合作社内部公共信息渠道,实现社员的小规模需求和小批量供给转变为合作社规模需求和批量供给,用内部组织交易替代外部市场交易,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
2、提升了经营市场化。合作社通过集中采购达到量的优势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共同销售找市场提高组织化程度,在取得价格优势的同时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解决了单个农户想办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事,实现农民增产增效增收。如溪南甲鱼专业合作社,由19户养殖户自愿联合组成合作社,统一购买原材料、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市场销售,有效对接了全国市场销售渠道,产品畅销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年产值达5500万元,社员直接增收580多万元。
3、加快了农业产业化。通过加入合作社,突破产销脱节和地域界限,让农民有机会分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如石井昌盛紫菜专业合作社2008年投资建成紫菜加工厂,建立完善紫菜育苗、收购、加工等配套制度,并与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开展销售合作,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机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合作社在争创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方面的意识明显增强,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目前全市29家合作社的产品被认证为绿色食品的1家,无公害产品的4家,另有3家正在申报认证中。
4、推进了服务社会化。合作社服务范围从刚起步的技术、信息服务不断拓展到产前联合进原料、产中技术服务、产后加工销售等环节,涵盖了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多项服务内容。如溪南甲鱼专业合作社成立后,即与冠源饲料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由后者负责生产专门的饲料,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驻合作社,及时帮助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技术难题,既降低生产成本,又保证产品质量。
二、南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群众认识不够到位,组织化有待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颁布实施二年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依法发展新阶段,但群众对专业合作社认识还不足,发展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小农思想束缚,仍有部分群众认为“合”字难写,难以建立良好的合作;有的群众甚至担心参加合作社,要缴纳各项税费得不偿失。二是个别群众创办合作社目的不纯,偏离创社宗旨,只想套取公共财政补助资金,合作社成立后并没有按合作社的章程进行运作,更没有组织成员开展真正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合而不作,成为“空壳合作社”。三是部分群众对一些政策法规的理解不够。如注册养殖专业合作社要求提交环评报告,部分群众感觉办理环评手续繁琐,且需要至少2万元投入,导致专业养殖合作社的发展热情受到一定影响。
2、内部运作机制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大部分合作社管理水平不够高,民主意识差,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虽健全,但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同时,财务管理等内部制度也不够健全,利益关系不紧密,大部分合作社对成员不进行利润二次分配,缺乏合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致使可持续发展能力差。据调查了解,全市建立健全账目的合作社仅有17家,占合作社总数的58.62%,而真正实行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合作社,仅有甲鱼专业合作社等少数合作社。
3、科技支持乏力,产品竞争力弱。南安市多数专业合作社所生产的产品科技含量低,品质不高,外向型市场竞争力弱。一是农产品精深加工少、附加值低,南安市专业合作社大多数的产品是食用菌、活畜禽、蔬菜、甲鱼、紫菜等初级农产品,并没有经过精深加工,附加值较低,降低了经济效益。二是科技投入不够,大多数专业合作社仅停留在养殖、种植、栽培等生产环节,而对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和产品的精深加工技术等投入很少。三是品牌意识较差,目前全市合作社注册商标3件,占合作社总数的10.34%。四是缺乏出
色的带头人,目前农村的能人大多经商办厂,真正能在家乡服务农业,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公道正派的能人极少,尤其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要挑选出色的合作社带头人十分困难。
三、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南安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基础,如何不断培育壮大合作社,推动合作社发展再上新台阶,把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1、强化宣传培训,致力规范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财务人员、专业大户、龙头企业代表、农户代表进行阶梯式培训,帮助其及时了解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了解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政策法规、合作方式、财务管理、信贷与投资等知识,引导培养和发展一批熟悉农村政策,善于经营管理,乐于奉献的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按照“类型多样化、服务系列化、经营实体化”的要求,在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发挥农海、林业、科技、供销等部门的作用,实行多元化培育。在合作内容上采取多方式,可以是劳动合作、资本合作,也可以是劳动与资本等多个要素的合作,可以围绕第一产业来办,也可以围绕农产品加工、销售、休闲等二、三产业来办;在合作机制上采取多形式,可以是股份合作制,也可以是合伙制或其他形式合作;在合作渠道上采取多方位,可以提供技术、农资、信息、产品收购等一项或多项服务,也可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在牵头部门上采取多元化,可以由农村专业大户、经营能人牵头兴办,可以依托龙头企业或批发市场兴办,还可以由农技部门、供销部门等牵头兴办,也可以由农村基层组织牵头兴办。
2、强化政策扶持,致力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政府有
关部门要在南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切实加强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协调、服务,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先行先试意识,创新工作机制,帮助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加大扶持力度。随着南安市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增长,应加大金融信贷方面的协调力度,并增加财政资金扶持,特别是侧重于对具有示范性、规范化、骨干型专业合作社实施以奖代补,特别侧重对专业合作社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安排。为有效防止“空头社”的产生,对内控制度未发生作用、未实行按交易额返还和按股金分红分配制度、未实行合作社会计制度,合而不作的“空壳社”不予扶持。三是要加强指导服务。农业部门应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落实好各项扶持和优惠政策,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强化规范管理,致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一是规范合作社的章程和制度。要求各合作社按照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岗位职责、生产管理、收购营销、财务会计、档案管理等运作制度。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独立建帐,规范会计核算,定期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和会计报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计和监督。三是规范专业合作社运行制度。加强合作社负责人、经纪人教育培训,加强内部运作规范,按照章程建立并严格执行议事、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公开、奖惩等制度。四是探索专业合作社新形式。鼓励农民通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参加专业合作社,或鼓励专业合作社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实现增资扩股,以壮大南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模。
4、强化科技支撑,致力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活力。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科研院所,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拓展新市场。引导和扶持发展潜力好的专业合作社拉长精深加工、品牌创建、销售等经营链条,推动其从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向深加工发展,在
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拓展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使专业合作社更加具有生命力。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一是围绕粮食、水产、水果、畜禽、茶叶、林业、蔬菜、食用菌、花卉盆景和农机服务等10大农业主导方向,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鼓励有能力的各类主体积极牵头兴办,广泛动员种养专业大户、产品营销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供销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和个人领办、合办专业合作社,形成多元主体竞相参与的格局。三是优先选择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大力兴办合作社,40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要结合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创设各具特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发挥优势,打造品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经营。积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加快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和质量标准,大力帮助更多合作社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5、强化试点示范,致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带动。加快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在巩固试点成果的基础上一批一批地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首先,规范试点运作,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要求,明确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财务、会计等,使合作社的发展一开始就规范进行,要求每一家合作社按照“有一个章程、有一个良好运行机制、有一套管理制度、有一个利益分配机制”的“四个一”标准进行规范建设。其次,典型引路推进,在条件成熟的乡村或地区先行试点,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方针,每年通过开展示范合作社评比等活动,选择一批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农民增收作用明显、运行机制较好的专业合作社建设试点,从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通过培育一批典型,总结经验,形成比较完善的做法,以点带面,推而广之,使南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南安市委宣传部供稿) (本文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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