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拓招工渠道,充分发挥老员工的人脉关系,解决公司用工缺口,及时招聘到目前公司急缺的技术类型人才,满足样版车间用工需求,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商,特提出转介绍奖励方案,内容如下:
一、 适用介绍对象:本方案仅适用于介绍样版车间急需的岗位,如平 车、高车职位及相关领导特批的岗位。
二、 转介绍奖励对象不适用于人力资源部员工、车间文员及主管级以上员工。
三、 介绍条件:
1. 被介绍的新员工必须符合法定工作年龄,并且技能符合公司用工 需要,经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面试通过的员工。 2. 被介绍进公司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由被介绍进公司的新
员工确定一名介绍者)。
3. 如被介绍的新员工有在本公司工作的历史,必须经人力资源部及 相关部门确认其离职性质符合被再次录用的条件后,方可录用。 4. 被介绍员工本年度离职后再次进入公司工作,不符合本奖励方
案。
四、奖励条件:
1、新员工的介绍奖励必须是所介绍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期满三个月 并且转为正式员工,方可按在职实际人数申领、并经过人力资源 部审批后发放。员工在未满三个月就离厂的或介绍人在期满前离 职的,均不给予任何介绍奖励。
2、被介绍的新员工在规定工作期间因事请假一次超过5天或累计超
过10天以上的,其工作期限须按实际请假天数顺延。 五、奖励标准: 1. 平车、高车岗位均按300元/人,如有其它岗位采用此方案需要另 外定价。
2. 介绍新员工必须至少提前2天向人力资源部说明备案,新员工入 职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共同审核确认。 六、操作办法: 1、在职员工介绍新员工入公司时,介绍人需一同前往人力资源部报 到,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凡未按此操作办法
进行操作,后期再补充登记的一律不给予奖励。 2、转介绍奖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在被介绍员工入职满3个月并转
正后,第二次在被介绍员工入职满6个月后,每次给予介绍者150 元奖励。
3、每月15日以前由人力资源部统计汇总奖励情况,员工签字确认,用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审批报财务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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