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宪法学专业课试题
一、选择题(请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包括单选和多选。每小题2分,共12分) 1.下列选项中依法应当悬挂国徽的场合包括(A、C) A.人民大会堂 B.全国政协礼堂 C.最高法院审判庭 D.军事博物馆
分析:根据《国徽法》第4条、第5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场所应当悬挂国徽:(1)县级以上各
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2)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3)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 检察院;(4)中央军委和外交部;(5)国家驻外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6)天安门城楼、
人民大会堂;(7)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厅;(8)人民法院的审判庭;(9)出入境口
岸的适当场所。另外,乡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悬挂国徽。所以AC正确。 2.依照宪法和法律,我国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包括(A.B.D) A.县长 B.副县长 C.秘书长 D.局长
分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1)省、
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没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
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2)县、自治县、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
科长等组成。(3)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
民族公民担任。镇人民政府设镇长、副镇长。
只有地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才有资格设立秘书长的职务。 所以答案应该是ABD。
3.我国欲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下列选项中,批准该公约的职权依宪法应由
哪个机关行使(A.B)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中国外交部 分析:根据宪法第62条和第57条的相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决定批准或
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所以选AB。而国务院和外交部的职权是同外国缔结条约和
重要协定。是否批准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来决定。 4.《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权,依法应由下列哪个机关行使(A.B) A.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
C.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D.国务院港澳办
分析:根据宪法第62条和第67条的相关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制定涉及到整个国家生活中某一
方面具有根本性的和全局性关系的法律,即我国的基本法律。这类法律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
民法、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设立特别行政区管
理制度的法律等等。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在不同基本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的条件下,全国
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属于基本法,所以答案为AB。
5.下列选项中,哪些是在革命根据地制定的宪法性文件(A.C.D)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B五五宪章
C.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分析:1927年中国共产党实行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方针,建立和扩大革命根据地,
并在各个革命根据地建立政权。中国宪政运动和宪法问题随着中国革命发展,开始有了与西方
宪政完全不同的内容。革命根据地宪政运动的根本要求体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各革命根据地所颁布的许多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中,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1年制定)、《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午11月)和《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1946年4月)等。而《五五宪章》是由南京国民政府在1936年5月5日明令公布的。所以答案是ACD。
6.日本国宪法中和平主义原则主要体现在(A.B.C.D) A.放弃作为主权国家发动战争 B.放弃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C.不保持陆、海、空军和其他战争力量 D.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分析:此考点已不再要求,分析略。
二、解释下列概念(每小题4分,共20分)
1.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朋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的职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组成人员之一,统一领导检察院的工作。他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如果检
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的决定,可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决定。
3.国务委员国务委员是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之一,根据总理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国务院领导下,参加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协助总理开展工作。
4.控告权控告权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提出指控,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给予制裁的权利。 5.法国宪法委员会该知识点已不再作为要求。 三、问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哪些职权?
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的具体职权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权。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由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颁布施行。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发布动员今、宣布战争状态等。
第二,人事任免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任免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在内的国务院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
第三,外交权。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批准或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第四,荣典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代表国家向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人授予勋章和荣誉称号。
2.我国1979年和1980年对1978年宪法的部分条文作了哪些修改?
1978年宪法并未能彻底摆脱“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序言中继续保留了“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全面专政”的提法,对“文化人革命”仍持肯定态度。第二,在国家机构中,仍保留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的名称。第三,在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中还继续规定“四大”等极左的权利形式等等。面对1978年宪法存在的问题,在其通过并公布实施后不久就不得不两次进行局部修改,以适应现实社会生活中的需要。
1979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届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对1978年宪法的8条条文进行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是:第一,决定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第二,改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三,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改由直接选举产生。第四,上下级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关系改为领导关系。
1980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届第三次会议又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决议》,取消了条文中关于公民“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的规定。
由于1978年宪法本身存在许多缺陷,同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虽经两次修改,仍不能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的需要,故此,1980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届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作出《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对它进行全面修改。 3.“集会、蝣行、示威”的含义是什么?它们有什么特点?
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示意愿的活动。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
持、声援等共同意思的活动。
集会、游行、示威;具有一下特征:
(1)集会、游行、示威是由公民所举行的活动。国家或者根据国家决定举行的庆祝、
纪念等活
动和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依照法律、章程举行的集会,不属于集会游行
示威法的调整范围。
(2)集会、游行、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所举行的活动。 (3)集会、游行、示威是为了表达某种意愿。 4.简述美国的国会组织。 该知识点己不再做要求。
四、论述题(每小题14分,共28分) 1.“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在我国宪法中是如何体现的?
《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说明国家权力属于
人民而非属于某一个人或团体。 该条第2、3款进一步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
管理社会事务。” 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试析英国议会至上的宪法原则。 该知识点已不再做要求。
2002年
一、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4分)
1.在古希腊时期,宪法包括(A.B.D) A.有关城邦议事机构的法律 B.有关行政机构的法律 C.有关限制国王权力的法律
D.有关法庭选任、权限的法律 分析:该知识点已不再做要求。
2.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包括(B.C.D) A.宪法典
B.宪法性法律 C.宪法判例 D.宪法惯例
分析: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主要由三部分构成:(1)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的不同历
史时期制定的一系列宪法性法律文件,如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
1689年的《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1911年《国会法》、1918年《国民参政法》、
1928年《男女选举平等法》、1969年的《人民代表法》等;(2)法院判例,如关于人身自由、言
论自由、正当程序、法官独立等方面的判例:(3)宪法惯例,如内阁对议会下院负责、国会每年
至少集会一次、两党制等。所以答案是BCD。 3.“二战”后制定的国际人权公约包括(A.D.C.D) A.联合国宪章 B.世界人权宣言
C.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 D.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公约
分析:国际人权公约是在二战后由联合国制定的国际性的人权公约,包括《世界人权宣言》、《联
合国宪章》、《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所以
选ABCD。
4.1979以后,我国对选举法的修正包括(A.D.C) A.1982年修正 B.1986年修正 C.1995年修正 D.1999年修正
分析: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根据建国30年来民主选举的基本经验,在1953
年选举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的选举法。此后1982年、1986年和1995年对1979年选举法进行
了三次修正。所以选ABC。
5.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制定、修改机关是(A)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基本法委员会 D.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分析: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基本法律,依据《宪法》第62条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基本法律
的制定与修改机关是全国人大。所以选A。
6.在我国,公民行使选举权的条件包括(A.B.C.D) A.具有中国国籍 B.年满18周岁 C.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D.无精神障碍
分析:依据《宪法》第34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
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精神有障碍的公民也有选举权,但是暂时不能行使。所以选ABCD。
7.自治州、自治县行政区划的市批权限属于(B)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民政部
D.省级人民政府
分析:依据《宪法》第S9条第(15)款的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
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所以选B。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宪法惯例
宪法惯例是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不被成文宪法或不成文宪法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其
内容是有关国家重要政治制度,得到公众普遍承认并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得到继续遵循的习惯或
传统的总和。宪法惯例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不能被国家机关强制实施,宪法解释机关也不例外。
但宪法解释机关作为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可以创设宪法惯例。例如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创设了
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司法审查制度就是一个重要的宪法惯例。 2.宪法意识
宪法意识是与宪法主体的个性心理特征相连的宪法主体有关宪法现象的认知,情感和意识的总 和。
3.人格尊严权
人格尊严权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它是公民作为权利
主体维护其尊严的重要方面。 人格尊严的基本特点是:(1)人格尊严是权利主体获得宪法地位的基础,集中反映了宪法所维护
的人权价值;(2)人格尊严是人格权的基础,具体包括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与人身权,是以
人的价值为核心的权利体系;(3)人格尊严与私生活叔的保护有着密切的联系,对私生活权的保
护目的是为了尊重人格尊产,使公民享有私生活领域的权利与自由。 4.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脑,代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
负责;同时,他又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首长,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对立法会负责。特别行政
区行政长官由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其地位高于行政、立法和司法
机关的首脑,对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管理事务享有决定权。 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试述法国现行宪法的修改程序及修改限制。
该知识点已不再做要求。
2.宪法至上原则在我国宪法中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主要体现在,(1)《宪法》序言指出: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
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
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织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
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2)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
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
事业组织部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
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在我国,限制人身自由应具有哪些法定条件?
国家机关只有在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下,才能限制公民的人身权; 第一,作山限制行为的机关必须是合法的国家机关。对公民人身权的限制必须是由宪法和
法律规定的国家司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才有权进行。逮捕、拘留、拘禁、搜查公民的身体,对公
民住宅的搜查、查封,对公民通信的检查,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和公安机关进行,其他任何组
织、个人都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
第二,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尉公民人身权的限制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根据,对公民人
身的逮捕、搜查等强制性措施的使用,对公民住宅的搜查、查封,是由于公民的现行犯罪或为
了搜集犯罪证据而进行的,对公民通信的检查则是“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否
则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
第三,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对公民人身权的限制须严格依照宪法和逮捕拘留条例、治安
管理处罚条例、邮政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上述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就是对公民人身权的侵犯,就是非法行为,要
受到法律的禁止、制裁。
4.试述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法律保障。 答案要点:(1)言论免责权。宪法规定,人大代表在人大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
追究;在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也不受法律追究。 (2)人身特别保护权。在人大开会期间,没有经过人大会议主席团的许可,在人大闭会期间,
没有经过常委会的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四、论述题(每小题15分,共30
分)
1.试析日本国宪法的和平主义条款及其实践。 该知识点已不再做要求。
2.试比较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异同。 答案要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包括: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治机关是中央
领导下的地方政权机关具体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
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民族自治机关享有广泛的自治权力。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包括: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当地民族实际,贯彻执行国家法律
和政策,变通或停止;自主管理地方财政;自主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自主管理教、科、文、
卫事业;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
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内容包括:在我国版图内,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所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
位,实行特别的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它与一般行政区一样,都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特别行政区的特点:
(1)享有高度自治权:①行政管理权;②立法权(备案);③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④自行处理
有关对外事务(中央授权)
(2)保持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变。
(3)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永久性居民按基本法的有关规定. (4)原有法律制度基本不变.
2003年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场所应当悬挂国徽? (A.B)
A、天安门城楼 B、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庭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会场D、县人大常委会会议
分析:根据《国徽法》第4条、第5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场所应当悬挂国徽:(1)县级以上各
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2)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3)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 检察院;(4)中央军委和外交部;(5)国家驻外使、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6)天安门城楼、
人民大会堂;(7)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厅;(8)人民法院的审判庭;(9)出入境口. 岸的适当场所。另外,乡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悬挂国徽。所以选AB。: 2.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国家机关的领导体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包括(B.D)
A、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C、最高法院领导地方各级法院 D、最高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检察院
分析:根据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经常行
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大
常委会不能领导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在我国法院系统,上级人民法院与下级人民法院的关系是审判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最高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检察院之间的关系也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所以选BD。
3.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下列选项中正确的包括(AC) A、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 B、自治县的人民法院不是自治机关
C、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 D、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地方性法规 分析:根据宪法和法律,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乡不是民族自治地方,它是同乡、镇一样的基层行政单位。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属于自治机关的范畴。所以选AC。
4.根据宪法和法律,县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包括(ABC) A、县长 B、副县长 C、局长 D、秘书长
分析:秘书长是地区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才可以设立的。根据宪法和法律,A、县长 B、副县长 C、局长都是县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
5.根据宪法,下列人员中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包括(A.D.C) A、总理 B、副总理 C、国务委员 D、国务院秘书长
分析:根据宪法和法律,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而没有对国务院秘书长做此限制。
6.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下列人员中,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包括(A.B.D)
A、最高检察院检察员 B、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C、直辖市检察院检察长 D、最高检察院副检察氏
分析:根据《宪法》第67条的第12款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而直辖市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是由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来决定的。所以选ABD。
7.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人员中,哪些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A)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B、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委员
C、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院长 D、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
分析:根据宪法和法律,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而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院长和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院长由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命。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委员通过直接选举、间接选举或委任三种方式产生。答案是A。 a 8.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宪法解释的体制? (ABC)
A、立法机关解释制 B、司法机关解释制 C、专门机关解释制 D、国家元首解释制
分析: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主要采取(1)立法机关解释制,如英国。(2)司法机关解释制,如美国。(3)专门机关解释制,如法国。所以答案是ABC。 9.“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写入宪法时间是(C) A、1982年 8、1988年 C、1993年 D、1999年 分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被写入宪法时间是1993年。
10.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包括(ABC)
A、政治协商 B、民主监督 C、参政议政 D、解释法律
分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庇护权
庇护权是指一国公民因为政治原因请求另一国准予其进入该国居留,或已进入该国请求准予在该国居留,经该国政府批准,享有受庇护的权利。享有庇护权的外国人在所在国的保护下,不被引渡或者驱逐。受庇护的外国人应当遵守居留国的法律,享有外国侨民的待遇。 2.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是特别行政区的首脑,代表特别行政区,对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负责;同时,他又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首长,领导特别行政区政府,对立法会负责。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其地位高于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的首脑,对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管理事务享有决定权。 3.二审终审制度
二审终审制度即每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的制度。 4.宪法性法律
宪法性法律是指由普通立法机关依照普通立法程序制定或认可的、以宪法规范为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性法律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带有宪法内容的普通法律;另一种则是带有宪法内容而经国家立法机关依法赋予其法律效力或重新进行法律解释的某些政治性文件或国际协议、地区性盟约等。宪法性法律,在成文宪法国家是宪法典的补充,有时候还是某些成文宪法规范的具体化;在不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性法律则是宪法规范的最重要的表现形式,是这些国家宪政体制存在和运行的最基本依据,或是其宪政制度逐步形成的标志。 三、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试述宪法的发展趋势 答案要点:
第一,各国宪法越来越强调对人权的保障,不断扩大公民权利范围。
第二,政府权力的扩大,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各国宪法一方面确认和授予政府更多的权力,另一方面也更加注重通过设定多种监督机制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以防止政府权力之滥用。
第三,各国越来越重视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来维护宪法的最高权威。各国普遍认为,必须设立一个专门机关行使违宪审查的职能;而且这一机关必须具有司法性质,比如由最高法脘或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等机关来审查违宪案件。 第四,宪法领域从国内法扩展到国际法。许多国家的宪法出现了同国际法相结合的内容。在人权的国际法保障方面尤为突显。
2.我国宪法对公共财产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四、论述题(共15分)
试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于我国基层政权的关系。 答案要点:
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相互关系
(1)基层人民代表大会是指我国农村中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城市中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其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的决议和决定,在
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公民都应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自治活动应该遵守和贯彻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
(2)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以依法参与有关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应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因此,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可以协助基层的选举组织选举工作;帮助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本地区的选民;向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反映本地区的选民意见和要求提供帮助等。
(3)基层人民代表大会要依法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进行监督,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决定、决议在基层群众性组织内实施。
(4)基层人民代表大会要指导、帮助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自治活动。如果基层人民政府或其他有关机关、组织有干预和妨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合法自治活动,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对此应予以制止,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创造良好的开展群众自治的环境。 2.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相互关系 基层人民政府是指我国农村中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中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以宪法为依据,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 2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 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第 20条规定:“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工作,应当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仂,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上述法律规定表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基层人民政府的相互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其一,基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不能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发布直接的行政命令。基层人民政府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工作虽给予指导,但这种指导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其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进行工作,必须在其自治范围之内,以与其自治性相适应为前提。
2001年宪法学综合课试题
一、选择题(请写清题号,在答题纸上作答。包括单选和多选。每小题2分,共6分) 1.下列选项中,哪些国家实行议会君主制()。 A.西班牙B.荷兰C.加拿大D.日本国 答案:ABD
2.依据我国宪法,下列选项中,哪些内容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A.选举B.受教育C.劳动D.服兵役 答案:BC
3.下列选项中我国的违宪审查方式包括()。
A.事先审查B.事后审查C.附带性审查D.宪法控诉 答案:B
二、解释下列概念(每小题4分,共8分) 1.委员长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召集并主持,也可以委托副委员长主持会议。委员长会议由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主要工作有:①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②对于常委会提出的议案
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机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⑧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④处理常委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2.总统共和制
总统共和制(1)凡是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的国家,称为总统制共和国。(2)采取总统制的国家,总统定期由普选产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掌握行政实权。(3)总统应向议会报告工作,无权解散议会,但对议会通过的法律可以行使否决权。(4)其典型国家有“美国、巴西、墨西哥、印度尼西亚、俄罗斯、法国”。 三、问答题(11分)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组成上有何特殊性?
(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以及居住在本区域内的其他民族公民按人口比例产生的代表组成。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主席、州长、县长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4)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以及自治机关所属部门的干部,要尽量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
2002年
一、选择题(10分)
1、人们以是否规定社会经济文化权利为标志,将宪法分为近代意义宪法和现代意义宪法。作为这一标志的宪法包括() A 1787年美国宪法 B 1791年法国宪法 C 1918年苏俄宪法
D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答案:D
2、在人大选举中,设选举委员会主持工作的地方包括() A自治州 B自治县 C民族乡 D市辖区 答案:BD
3、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包括() A依法选举 B依法纳税 C计划生育 D赡养父母 答案:BCD
4、根据宪法,应当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的机关包括()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家主席 D中央军委 答案:AB
5、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行使的主要职权包括() A法纪监督 B侦查监督 C审判监督 D监所监督 答案:ABCD
二、名词解释(5分) 国家中央军委主席
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即5年。 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三、简答题(10分)
试述基本法律案、罢免案、修宪案的提案与通过程序。
(1)基本法律案: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的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等均享有立法提案权。法律案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罢免案:由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出,由主席团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全体会议表决;或者由主席团提议经大会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再由全国人大全体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经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即获得通过。
(3)修宪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003年
一、不定向选择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每小题2分,共10分) 1.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机构中,应当悬挂国徽的有(A.B.C.D) A、中央军事委员会 B、军事法院 C、驻外大使馆 D、驻外领事馆 根据《国徽法》第4条、第5条的规定。
2.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机关中,有权制定自治条例的不包括(D)
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B、自治州人民大会C、自治县人大常委会D、民族乡人民代表大会
依据《宪法》第116条的规定。
3.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人员中,由国家主席任命的有(A B)。
A、国务院总理 B、国务院秘书长 C、中央军委主席 D、国家副主席 依据《宪法》第80条的规定。
4.根据宪法和法律,在直接选举中,享有代表候选人提名权的主体包括(A.B.D) A、各政党 B、各人民团体 C、各企业和事业单位 D、选民10人以上联名 《选举法》第29条的规定。
5.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机关中,享有宪法监督权的机关是(B)
A、最高人民法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香港终审法院 D、国家主席 依据《宪法》第67条的规定。
二、名词解释:(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每小题5分,共15分)
1.物质帮助权
物质帮助权是公民享有的物质帮助的权利,指公民在特定情况下,不能以自己的劳动获得物质生活资料,或以获得的劳动报酬不能完全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时,享有由国家和社会给予金钱或实物帮助的权利。 2.结社自由
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照法律规定的手续组织某种社会团体的自由。结社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 3.宪法惯例
宪法惯例是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的,不被成文宪法或不成文宪法国家的法律明确规定,其内容是有关国家重要政治制度,得到公众普遍承认并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得到继续遵循的习惯或传统的总和。宪法惯例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不能被国家机关强制实施,宪法解释机关也不例外。
三、问答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共10分) 试述总统共和制的特征。 答案要点:
第一,总统和议会均由选民依法选举产生,总统不对议会负责,而直接对选民负责。 第二,总统领导和组织政府,独揽行政人权,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于一身。 第三,政府成员不得:兼任议会议员。
第四,总统不直接参与立法过程,但享有立法否决;权、签署权。
第五,总统不必取得议会信任,亦不能解散议会,但议会可弹劾总统。总统是事实上的国家权力核心。
总统制政体以美国最为典型。
四、论述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共15分) 试论我国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制度。 答案要点:
(1)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体现“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它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高于特别行政区的其它法律,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基本法为依据,不得同基本法相抵触。 (2)被继续采用的原有法律
原有法律基本不变,除同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的法律。但原有法律是有特定范围的,主要是指在当地形成的法律。原有法律是否被采用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 (3)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对于凡属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都可立法,其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法律的生效。 (4)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①必须是载明在基本法附件三的法律,仅限于国防、外交和不属于高度自治范围内的法律。这些法律并不能自动生效,需要由特别行政区将法律公布或由立法实施。 ②附件上所指的全国性法律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国籍法》、《国旗法》、《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驻军法》等。 ③特定情况下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的适用。
[解析]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后,根据1988年4月
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几次修改均是通过发布修正案的方式进行。
24、下列哪位国家机关领导人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产生? A、国务院副总理
B、最高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C、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D、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
[答案]A
[解析]《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同时,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因此,除A外,其他几项均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或者任免。
25、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属于我国《选举法》规定的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机构?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 C、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D、县级人大常委会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因此,D不属于。 26、“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是对宪法内涵的准确表达。这一论
述出自十下列哪一宪法或文件?A、 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B、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C、 1689年英国的《权利法案》D、1776年北美《独立宣言》[答案]B [解析]略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我国公民的什么权利?A、政治自由权利B、人身自由权利C、文化教育权利D、民主权利 [答案]B
[解析]人身自由权利的内容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8、下列哪项自治制度是我国宪法所没有规定的?A、地方自治制度B、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制度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答案]A
[解析]《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A不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B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第三章第六节规定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C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D是我国宪法规定的。
29、下列各项职权中哪一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A、决定国家财政预算案B、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任免卫生部部长C、决定大赦D、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答案]A
[解析]《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A正确。《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决定特赦。BC错误。《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属于国家机构的组织法,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D错误。 30、下列有关宪法发展史的论述正确是A、“君权神授”观念是近代宪法发展的思想条件之一B、美国宪法是美洲最早的成文宪法C、 1918年的《苏联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D、《人权宣言》被1971年的法国宪法列为序言,所以它是法国的第一部宪法 [答案]B
[解析]近代宪法的产生是在限制封建王权过程中发生的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A错误。1918年《苏俄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C错误。法国的第一部宪法是1791年宪法。D错误。
31、下列哪个行政区域不是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A、自治区 B、民族乡 C、自治州 D、自治县 [答案]B
[解析]《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B不属于。
32、某自治州是青海省所辖的藏族自治州,下列各项有关该自治州的论述,正确的是A、该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不可以制定自治条例B、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需要由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C、自治州人民法院院长必须由藏族人民担任D、自治人民政府的州长或副州长应由藏族人担任 [答案]A
[解析]《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A正确B错误。《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包括人民法院,C错误。《宪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D错误。 33、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以及委员人选的提名权属于?A、本级人民政府B、本级人大常委会C、本级人大主席团D、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可以任免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由主任会议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
34、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下列选项中的哪个机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A、市人民政府 B、区公所 C、街道办事处 D、行政公署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这类派出机关一般被称为行政公署,D正确。该法第六十八条还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因此,BC错误。市不是派出机关,A错误。
35、因诉讼当事人的特殊地位和诉讼案件的特殊性质而设立的法院是A、专门法院 B、最高法院 C、宪法法院 D、地方法院 [答案]A [解析]略
36、我国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机关?A、权力机关 B、公安机关 C、司法行政部门 D、民政机关 [答案]D
[解析]《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37、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是A、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B、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C、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D、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答案]D
[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设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的关系和地方委员会对下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指导关系。
38、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吴某今年18周年,他有权作为选民去参加其所在的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投票B、杨律师是全国人大代表,他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C、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辖区内具体情况,制定的有效力的规范性文件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可见,自治州的人大代表选举是间接选举,吴某若不是下级人大代表,无权选举。A错误。《宪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可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是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C错误。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D正确。 39、根据我国1954宪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A、中央军事委员会 B、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C、国防委员会D、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答案]C
[解析]1954年《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
40、全国人大开展工作的基本形式是什么?A、组织成代表团视察工作B、召开全国人大会议C、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D、制定和通过基本法律 [答案]B [解析]略
二、多项选择题
56、下面对宪法内涵的理解,正确的有A、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B、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C、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D、宪法是调整国家和公民关系的基本法律 [答案]ABCD
[解析]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就在于宪法的根本法属性,即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法律的法律”,是母法。这体现在:1、宪法的内容比普通法律要广泛、全面、重大。2、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 3、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 。A正确。由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是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是公民最重要的也是不可缺少的权利。我国设专章规定了公民享有二十多项自由和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参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B正确。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联,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或者说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而且基于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以及宪法确认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可以说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正如毛泽东同志指出:“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以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C正确。宪法是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公民权利产生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为公民权利服务,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权力。D正确。
57、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言论自由具有特定的范围和表现形式,一般而言包括A、由于未成年人的思想尚未成熟,因而言论自由和选举权一样,只有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可享有B、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看法和见解受法律保护,不受非
法干涉C、言论自由的表现形式多样,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等D、在法定范围内,公民不应因某种言论而承担不利后果 [答案]ABCD
[解析]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多种语言形式宣传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的自由,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内容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言论自由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既可采取口头形式,又可采取书面形式,。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保障言论自由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之一 ,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文化生活的发展,探索和发现真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通过言论自由表达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看法和见解受法律保护,不受非法干涉。言论和出版自由属于相对的自由权,既需要保障,也有一个界限问题,在任何国家都要受一定的法律、法规的制约。因此,在法定范围内,公民不因某种言论承担不利后果。言论自由没有年龄的限制。
58、下列选项中,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权的是A、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并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B、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C、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相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D、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作出是否接受质询机关答复的决定 [答案]B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A错误。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各专门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的时候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因此,BC正确,D错误。
59、我国现行宪法第44条规定,______和______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A、国家劳动机关 B、社会
C、国家 D、所在单位 [答案]BC
[解析]《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60、在全国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下列哪些组织可以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A、各政党B、各企事业单位C、各人民团体D、各国家机关
[答案]A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6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A、人民代表大会B、人民政府C、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
[答案]AB
[解析]《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62、宪法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宪法上的表现。关于宪法关系的要素正确的说法是A、宪法关系主题是公民和国家,在某种情况下宪法关系的双方主体都是公民B、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是宪法关系的实质内容C、宪法关系的客体是宪法行为D、在宪法行为中宪法权利行为应当占主导位置 [答案]ABCD
[解析]宪法关系亦称宪法法律关系,是指根据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宪法关系的主体宪法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宪法所调整的基本社会关系,并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的公民和组织。宪法关系的主体是公民和国家,在某种情况下宪法关系的双方主体可以都是公民。A正确。宪法关系的社会内容综合地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关系。并且不是全部政治、经济、文化等关系,而仅仅是其中那些最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构成了宪法关系的内容。B正确。宪法关系的客体是指宪法关系各主体的宪法权利和宪法权力所指向的对象,是宪法权利和宪法权力得以实现的媒介。从宪法关系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形式出发,并结合其他部门法律关系客体的有关理论可见,宪法关系的客体是宪法行为,即公民和国家等主体依法行使宪法规范所赋予的权利和权力的行为,包括公民的宪法权利行为和国家的宪法权力行为两种基本类型。CD正确。
6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权,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A、停止执行B、变通执行C、拒绝执行D、退回上级国家机关
[答案]A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十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
64、现行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为A、社会主义劳动者-B、拥护社会主义
的爱国者-C、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D、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答案]ABCD
[解析]《宪法》序言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65、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权力可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A、制定适用于本地的行政法规B、制定地方性法规C、撤销省级人民政府的决定D、决定特赦 [答案]BC
[解析]《宪法》第一百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A错误,B正确。《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C正确。《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决定特赦。D错误。
66、在宗教问题上,依据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我国的_____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A、宗教组织B、宗教团体C、宗教事务D、宗教仪式 [答案]BC
[解析]《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67、1988年和2004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我国的土地制度进行了修正。关于这些修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禁止土地的使用权转让B、2004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土地专属于国家所有修改为土地既可以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所有C、明确了国家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公共目的和补偿义务D、确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答案]AB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第二条规定,宪法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AD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第二十条规定,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C正确。我国1982年宪法本身就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B错误。
68、下列权限中哪些属于宪法明确规定的全国人大职权范围?A、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有关国家机构设置和其他的基本法律B、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制C、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D、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答案]AB
[解析]《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AB正确。《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C错误。《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D错误。
69、下列有关省人民政府的职权和责任体制的论述,表述错误的有A、省人民政府有权变通执行国家的政策B、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性规章,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C、省人民政府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D、省人民政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服从国务院,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答案]ABCD
[解析]只有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省人民政府才能变通执行国家政策,A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报国务院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B错误。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CD错误。
70、结社自由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下列各项论述中,哪些是结社自由的特征?A、结社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B、结社分为非营利性结社和非营利性结社C、有固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D、我国公民的结社自由不包括公民组织政党的自由 [答案]AD
[解析]结社自由是指有着共同意愿或利益的公民,为了一定宗旨而依法定程序组成具有持续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A正确。公民结社因目的不同而分为营利性结社和非营利性结社。前者如成立公司、集团等,这由根据民法、商法等来调整其权利义务关系。后者又分为政治性结社和非政治性结社两类。前者如组织政党、政治团体等,后者如组织宗教、慈善、文化艺术团体等等。宪法中规定的结社自由主要指组织政治性团体的自由。B错误。我国公民的结社自由不包括公民组织政党的自由。D正确。C项不是结社自由的特征。
三、简答题
3、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案] 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辅助性的工作机构,是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的、按照专业分工的工作机关。它的任务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拟订有关议案。其职责主要有:
(一)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三)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提出报告; (四)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的时候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五)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此外,民族委员会还可以对加强民族团结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审议自治区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法律委员会统一审议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草案;其他专门委员会就有关的法律草案向法律委员会提出意见。
4、我国宪法对土地的所有权及其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案] 我国宪法历来重视土地问题,几部宪法都予以了规定,其中以现行宪法最为完备,形成了我国的基本土地制度。我国宪法关于土地所有权的相关规定包括: 在土地所有权方面,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在土地利用方面,宪法规定,一切使用土地的人必须合理利用土地。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实行转让。 上述条款主要包含了以下内容:
(1)确认了土地公有制的两种形式,即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2)规定了土地使用的基本原则,即合理利用、不得非法转让和基于公共利益的征用; (3)适应商品经济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在公有制的基础上,确认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为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转让提供了宪法依据。
四、分析题
第二小题:分析下列宪法规范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3分) [答案]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理解这一宪法规范,应注意:
其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不是讲立法上的平等。因为,我国的法律只能反映和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不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所以,在立法过程中不能对敌对分子讲平等。否则,法律就不能成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开放的有力武器。但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对所有公民而言都是平等的。 其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指绝对的平均主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要求法律赋予一切人以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平均主义则是要求取消一切差别,在各方面实行绝对均等,这种主张是不切实际的。如,宪法规定,不满18岁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不等于说符合法定年龄的公民与不足法定年龄的公民之间存在不平等,而是由于参与政治生活的公民需要一定的行为能力。
其三,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反对一切特权。我国宪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说明,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者最终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其四,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自然存在着不平等。如,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男女之间、民族之间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要消灭这种不平等,不仅需要运用法律手段,更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全面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物质生活水平。
2006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宪法学试题及解析
单项选择题 21、根据宪法的规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无权更换下列那个人选() A、国务委员 B、各部部长 C、秘书长
D、各委员会主任
[答案]A
[解析]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任选。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无权更换国务委员。
22、依据宪法,下列那个职务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 A、中央军委副主席
B、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C、国务院副总理 D、国家主席
[答案]D
[解析]《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因此AC错误D正确。宪法未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产生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
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可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也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但却不是依据宪法。B错误.
23、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的权力属于下列哪个机关()A、国务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外交部 D、国家主席
[答案]D
[解析]宪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24、关于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属性,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政治权利和自由 B、人身权利和自由 C、文化教育权力 D、民主权利
[答案]B
[解析]人身权利的内容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5、某县为土家族自治县,依照宪法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人或副主任人选应当符合下列哪项规定()A、主任或副主任中有土家族公民担任即可
B、主任必须由土家族公民担任C、副主任必须有土家族公民担任 D、主任和副主任都必须有土家族公民担任
[答案]A
[解析]《宪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26、香港基本法的解释权依法属于下列哪个机关()A、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最高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员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本法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本法的其他条款也可解释。但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对本法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务或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进行解释,而该条款的解释又影响到案件的判决,在对该案件作出不可上诉的终局判决前,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引用该条款时,应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解释为准。但在此以前作出的判决不受影响。
27、下列哪个规范性文件必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A、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B、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C、自治州人大制定的单行条例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答案]B
[解析]《宪法》第一百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A错误。《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B正确,C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因此D错误。
28、依据宪法,下列哪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原因()A、公民在疾病时 B、公民在年老时
C、公民在上市劳动能力时 D、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答案]D
[解析]《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因此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原因。
29、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个表述是正确的()A、县级人大有权选举全国人大代表
B、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副省长的人选C、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任免审计长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省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决定。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因此A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该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因此B项不准确。《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
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C正确。《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改变省级人大的不适当的决定,D错误。
30、依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A、行署是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B、区公所是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C、村民委员会是乡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D、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这类派出机关一般被称为行政公署,A正确。该法第六十八条还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因此,BD正确。《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因此C错误。
31、下列选项中,哪个是国家的根本制度()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民主集中制 D、社会主义制度
[答案]D
[解析]《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因此D正确
32、关于统一战线的范围,下列选项中哪个是2004年修宪增加的()A、社会主义劳动者 B、社会主义建设者
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D拥护社会主义统一的爱国者
[答案]B [解析]略
33、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文件是()A、《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B、《重大信条十九条》 C、《钦定宪法大纲》 D、《天坛宪章》
[答案]C [解析]略
34、依据宪法,下列选项中哪个是国家主席单独行事的职权()A、任免国务院总理 B、发布特赦令 C、接受外国使节 D、公部法律
[答案]C
[解析]《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ABD不是国家主席单独行事的职权。《宪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C是。
35、依据宪法,下列选项中哪项是国务院的职权()A、批准特别行政区的设立 B、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C、批准同国外缔结的条约 D、批准全国总动员
[答案]B
[解析]《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A错误。 《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CD错误。《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B确。
36、在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A、1/2—1倍 B、1/3—1倍 C、1/5—1/2倍 D、1/5—1倍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
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B正确。
37、关于公、检、发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原则,依据宪法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A、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B、分工负责,互相制约C、分工负责,互相监督 D、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答案]D
[解析]《宪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38、依据宪法和法律,下列职务中,哪个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担任()A、人大常委会主任
B、自治区政府主席 C自治区党委书记 D自治区法院院长
[答案]B
[解析]《宪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第一百一十四条 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B正确。
39、依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是()A、鼓励、保护、引导 B、鼓励、支持、引导 C、保护、控制、引导 D、鼓励、管理和引导
[答案]B
[解析]2004年修正后的《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40、下列选项中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
[答案]B
[解析]《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第六十七
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多项选择题
(请将答案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及答题纸上无效。每小题2分,共60分) 56、下列哪些属于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A、选举权的普遍性 B、选举权的平等性 C、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D、选举投票的秘密性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体现了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A正确。该法第四条规定,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这体现了选举权的平等性。B正确。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这体现了选举投票的秘密性,D正确。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只是一项规则,不是原则。
57据选举法,下列哪些主体可以单独或联合推荐代表候选人()?A、各政党 B、各人民团体 C、各企事业单位 D、各国家机关
[答案]A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AB正确。
58、依据宪法,妇女在下列哪些方面享有和男子同样的权利()? A、政治生活 B、文化生活 C、经济生活
D、社会和家庭生活
[答案]ABCD
[解析]《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ABCD正确。 59、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总理提名,全国热大常委会可以决定下列哪些人选的任免()?
A、审计长 B、秘书长 C、国务委员 D、副总理
[答案]AB
[解析]《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AB正确。
60、依据宪法,下列哪些机关不实行首长负责制A、国务院 B、中央军委 C、最高人民法院 D、全国人大常委会
[答案]CD
[解析]《宪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A是首长负责制。《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B首长负责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C项不是。《宪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D不是。
61、全国人大代表在开会期间有权质询的对象包括()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中央军委
D、国务院各部委
[答案]A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主席团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AD正确。
6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指下列的哪些机关()?A、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B、人民政府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答案]AB
[解析]《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AB正确。
63、下列选项,哪些是不成文宪法国家的渊源()?A、宪法典 B、宪法性法律 C、宪法惯例 D、宪法判例
[答案]BCD
[解析]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宪法典,A不是。其他均属于不成文宪法国家的渊源
64、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达正确的有()A、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B、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检察机关C、民族乡的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 D、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机关
[答案]AD
[解析]《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A正确。《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B错误。《宪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C错误,D正确。
6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A、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
B、上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C、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D、上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答案]A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六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上级人民法院是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不是领导。A错误。上级人大常委会对下级人大常委会没有领到关系,B错误。《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C正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D正确。
66、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选项包括()A、村民委员会杰首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
B、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C、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D、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答案]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A错误。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B正确。第十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C正确。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D正确。
67、根据宪法和法律,审计机关的监督对象包括()A、国务院各部门的财政支出 B、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C、国家财政金融机构的财政收支 D、企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
[答案]ABC
[解析]《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因此对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仅限于国家的企业事业组织。
68、依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哪些事项只能制定为法律()A、罚罪和刑罚 B、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C、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D、司法制度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ABCD均正确。
69、依据宪法和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包括()A、宪法修正案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C、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法律 D、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
[答案]BC
[解析]《宪法》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BC正确,AD错误。
70、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A、公民有休息权 B、国家保护华侨的合法权益C、国家保护归侨的正当权益 D、公民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答案]ABC
[解析]《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A错误。《宪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BC错误。《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D正确。 三、简答题
(请将答案些在答题纸上,并写清题号。每小题6分,共24分) 3、试析宗教信仰自由的概念。
答:所谓宗教信仰自由,就是指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种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仰而现在不信,也有过去不信而现在信的自由;有参加宗教仪式或活动的自由,也有不参见仪式或活动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信仰的自由。即公民有决定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国家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信仰某种宗教,国家不得鼓励公民信仰宗教或某种宗教,国家亦不得禁止公民信仰或信仰某种宗教。
(2)礼拜的自由。公民有参加礼拜、祷告和其他宗教典礼或仪式的自由,国家不得强迫公民履行某种宗教仪式或禁止、限制公民履行某种宗教仪式。
(3)组成宗教社团的自由。公民有设立并参加某种宗教社团、社团活动或不加入某种宗教社团、社团活动的自由。国家既不限制,也不得强制或鼓励公民参加某种宗教社团或宗教社团活动。
我国宪法肯定并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4、试比较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
答: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英国学者詹姆斯.布赖斯(James Bryce)于1901年提出的。这种区分的标准是考察创制宪法与创制普通法律的形式和程序上的差别,突出强调创制宪法活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二者的区分主要表现在: (1)定义不同。
刚性宪法指的是创制宪法的机关、形式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具有特殊严格的要求。不论是制定宪法、修改宪法,还是解释宪法,都必须按照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以体现创制宪法活动的神圣性。柔性宪法指的是创制宪法的机关、形式和程序与一般的普通法律相比没有区别,不要求任何特殊的修宪机关和修宪程序。 (2)制定主体不同。
刚性宪法的制定机关通常不同于普通立法机关,或者交给专门的制宪机关,或者将修宪的起草权交给特别选出的制宪机关,而批准权交给选民,或者将修宪起草权交给普通立法机关,但修正案的成立须经其他机关批准。而柔性宪法对制定主体没有特别要求。 (3)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
刚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都与普通立法不同,要么是对出席人数有特别的要求,要么是对赞成人数加以限制,或者是对两者都加以限制。而柔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普通立法相同。
(4)二者的作用不同。
相对而言,刚性宪法偏于稳定,更能够体现出宪法作为根本大法的性质;而柔性宪法偏于灵活,更容易适应社会的变动。
就上述标准而言,美国属于典型的刚性宪法,而英国的宪法属于典型的柔性宪法。根据我国宪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因而我国宪法也属刚性宪法。
需要指出的是,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的区分,只是宪法分类中的一种,属于形式意义上的划分,它忽略了宪法发展变化的真正动因,即社会经济发展及其外部力量表现的对比关系,因此,难免带有主观倾向和局限性。况且,其概念本身也容易引起误解,即柔性宪法变动频繁而刚性宪法不易变动。实际上,宪法修改的难易程度不仅取决于宪法中规定的修宪程序,更取决于政治共同体中主要的政治和社会团体以及在宪法中规定了政治权力的组织和权力分配能使他们满意和默认的程度。
宪法学分析题:
(请将答案些在答题纸上,并写清题号。13分) 试析宪法上的人民主权原则
答:1、人民主权原则的基本含义和内容。
人民主权原则解决的是权力的来源以及合法性问题,它是宪法在调整国家和人民的政治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立场。作为一项宪法性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又称主权在民原则,指的是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这一原则,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现已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普遍接受;凡立宪国家,大都在宪法上写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之类的条款。人民主权的内容包括主权属于人民,主权不受限制、不可分割、不能代表、不可侵犯,主权具有强制性和永久公正性,等等。
2、人民主权原则的产生和发展。 在波丹主权理论的基础上,卢梭以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创立了人民主权原则,认为人民的公意在国家中表现为最高权利,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来源,主权属于人民。尽管卢梭的学说因其时代和环境的局限而存在偏颇之处,比如反对分权,反对间接民主等等,但其人民主权原则却成为近现代西方国家宪法的思想基础之一。发展到今天,西方多家的人民主权原则大多是通过议会来行使的,人民主权实际上是议会主权。
3、人民主权原则的实现途径
人民主权原则作为调整国家与人民关系的宪法原则,其实现途径在西方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存在很大差异。
西方国家人民主权原则在调整国家和人民关系时,主要是通过代议制和分权制得以贯彻和实现。在政治生活中较多地实行了民主选举、公民复决等制度,就其制度的实施方式而言,又分为间接民主和直接民主。间接民主即指人民委托其他人或团体代表行使主权,其中最普遍的就是代议制,它是由选民推选出代表组成议会,作为重要的国家权力机构行使立法权等权力。此外,间接民主形式还包括间接选举制度,即先由选民选出代表或选举人,再由代表或选举人选出议员或国家公职人员。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也确认了人民主权原则,采用了人民主权思想,但其理解却不同于西
方国家,主要表现在:(1)将人民主权原则的学说奠定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础之上,抛弃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具有真正的科学性;(2)将人民主权的“民”理解为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及其同盟者,而不是泛指一国之内的全体公民。由此,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主权原则主要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和民主集中制得以实现的。 4、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上的实现途径。
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根本法依据。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人民主权原则主要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和民主集中制得以实现的。具体而言,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上的实现途径包括:
(1)宪法通过确认国家的人民民主专政性质,保障人民主权的宪法原则实现; (2)通过确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从而奠定人民主权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3)通过宪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将国家一切武装力量置于人民的掌握和监督之下,捍卫国家主权,防止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保障人民主权的宪法原则的实现;
(4)广大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以实现人民主权的宪法原则;
(5)依据宪法规定,我国人民还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其他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和其他社会事务,从而将人民主权的宪法原则贯彻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6)宪法确认了广泛的公民基本权利及其保障措施,以体现和促进人民主权原则的实现。
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宪法学试题及解析
一 、单项选择题
1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下列哪一项? A 宪法
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 基本法律 D 国际条约
[答案]C
[解析]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第;以及六十七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所以应当选C。
13 、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制定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一种? A 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 B经济特区的行政机关
C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D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
[答案]C
[解析]《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C正确。
21、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B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 C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D 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连选连任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因此,A错误,D正确。该法第九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因此B正确。该法第十八条,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因此C正确。
22、关于人民检察院,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B 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C 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D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A正确。《宪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但是对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届数没有规定,B错误。《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C正确.《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正确。
23 、依照法律,下列哪个不属于澳门的法院系统? A 初级法院 B 中级法院 C 高级法院 D 终审法院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初级法院、中级法院和终审法院。该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初级法院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门法庭,原刑事起诉法庭的制度继续保留。该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行政法院。行政法院是管辖行政诉讼和税务诉讼的法院。可见高级法院不属于澳门的法院系统。应当选C。
24 、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立法会组成人员为120名 B 立法会主席必须年满40周岁
C 立法会议员必须是特区的永久居民
D 处第一届外,立法会议员每届任期5年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未规定立法会组成人员的数量,A错误。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B正确。该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C错误。该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除第一届任期为两年外,每届任期四年。D错误。
25、 关于自治县,依据法律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 自治县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B 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C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自治条例,报上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D 自治县人大代表名额的基数为240名
[答案]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A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B正确。《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九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C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D错误。
26 、关于派出机关,下列选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 特别行政区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B 行政公署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C 区公所是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D 街道办事处是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答案]A
[解析]特别行政区是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一级行政区域,不是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A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这类派出机关一般被称为行政公署,B正确。该法第六十八条还规定,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因此,CD正确。
27、 依照法律,下列人员中,哪个不属于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 A 县长 B 副县长 C 秘书长 D 局长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可见,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不包括秘书长。应当选C。
28、依据法律,下列选项中那项不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团的职权? A 向全国人大提出罢免国务院的组成人员 B 向全国人大提名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人选 C 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 D 主持全国人大会议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A属于。该法第十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人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B属于。该法第六条规定,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D属于。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C不属于。
29、 关于中央军委,依据宪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中央军委领导全国的武装力量 B 中央军委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C 中央军委主席每届任期五年 D中央军委不设秘书长职务
[答案]B
[解析]《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A正确。《宪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B项所称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准确。《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C正确。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D正确。
30、 下列选项中,哪个不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 A、 副总理 B 、国务委员 C 、秘书长 D 、审计长
[答案]D
[解析]《宪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计长不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组成人员。
31、 在国家元首制度中,下列哪个国家属于共和制国家元首? A 荷兰 B 比利时 C 丹麦 D马尔他
[答案]D
[解析]其他三个国家都是君主立宪制。
32、 在直接选举中,选民多少人以上联名可以提出由其产生的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A 10 B 20 C 30 D 50
[答案]因选举法修订,无正确答案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五十人以上联名,对于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33、 现行宪法通过后,下列哪个不属于全国人大新增设的专门委员会? A、 内务司法委员会
B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C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D 、法规审查与备案委员会
[答案]D
[解析]A为88年增设,B为93年增设,C为98年增设。
34、 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我国宪法列举的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 、农民年老时 B 、公民患疾病是
C 、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 、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答案]C
[解析]《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C不是我国宪法列举的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35、 根据我国法律,下列哪种人不具有中国国籍?
A 、张某出生在香港特区,父亲为意大利人,母亲为中国人 B 、李某出生在美国,其父母是在美国攻读博士的中国留学生 C 、钱某出生在中国,父母是无国籍人,定居于中国
D 、赵某出生在中国香港,其父母是具有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英国公民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四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A具有。该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B不具有。第六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C具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规定,凡具有中国血统的香港居民,本人出生在中国领土(含香港)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条件者,都是中国公民。D具有
36、 如果过半数选票指至少过一票的话,某选区有选民2000人,依选举法,候选人最少获得多少赞成选票当选才有效? A、1001 B、501 C、502 D、252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B正确
37、 2004年修改选举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79选举法的第几次修改? A、第二次 B、第三次 C、第四次 D、第五次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38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下列哪一年修改宪法时入宪的? A、1988年 B、1993年 C、1999年 D、2004年
[答案]B
[解析]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修宪,主要内容是: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39 、下列选项中,哪一部宪法性文件标志着近代宪法向现代宪法的转型? A、1918年苏俄宪法 B、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 C、1924年苏联宪法
D、1946年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宪法
[答案]B
[解析]宪法从近代向现代转变的标志是1919年的德国《魏玛宪法》。它反映了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改良思想理论,规定了比较完整的民主共和国体制,特别是在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认识上突破了传统西方宪法的个人权利中心论,不仅规定了广泛的公民权利和自由,而且第一次将公民的集体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利写入宪法。正是由于对公民权利的这种崭新的认识,使这部宪法成了一部里程碑式的文件,标志着宪法的现代化进程的开始。
40、在宪法中取消“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始于下列哪次修宪? A、1975年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B、1978年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C、1979年7月1日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D、1980年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答案]D [解析]略
二 、多项选择题
(请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写在试卷及答题纸上无效。每小题2分,共60分。) 56、根据宪法,下列选项中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修宪议案的主体包括?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主席团
C、600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 D、三个以上全国人大代表团
[答案]AC
[解析]《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因此,AC正确。
57、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选项包括?
A、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和宪法管理是英国宪法的三个组成部分 B、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是英国最终确立君主立宪的标志 C、1789年生效的美国 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D、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开创了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先河
[答案]ACD
[解析]1689年《权利法案》是英国最终确立君主立宪的标志。
58、依据宪法,写列选项中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的有? A、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B、决定真状态的宣布 C、决定全国总动员
D、决定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CD
[解析]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因此,AB不属于,CD属于。
59、关于公民的选举权,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依照法律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 B、精神病患者因为无政治行为能力而自始无选举权 C、正在劳动教养的人因为无人身自由而不享有选举权 D、华侨可以参加其原籍地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答案]A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AD正确,C错误。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B错误。
60、关于行政区划问题,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国务院有权绝地功能直辖市的建置 B、国务院有权决定省的区域划分 C、省人民政府有权决定乡的设立
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答案]BC
[解析]《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AD错误。《宪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C正确。《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B正确。
61、关于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单位,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全国人大的选举单位 B、民主党派是我国的选举单位 C、特别行政区不是我国的选举单位 D、军队是全国人大的选举到单位
[答案]A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该法第五条规定,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选举办法另订。所以AD正确。
62、根据法律、,下列选项中,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主体包括? A、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 B、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大主席团
D、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人大代表联名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该法第十三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
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63、根据宪法,下列人选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包括? A、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B、国务院总理和副总理 C 中央军委主席
D、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答案]ACD
[解析]《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此,ACD正确。
64、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组成人员必须是全国人大代表 B、组成人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C、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查机关的职务 D、组成人员中必须有少数民族的代表
[答案]A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A正确。《宪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CD正确。第六十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B错误。
65、国家主席出现缺位时,下列表述中错误的包括? A、由副主席代理 B、由副主席继任 C、由委员长代理
D、由全国人大重新选举
[答案]AD
[解析]《宪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66、依据宪法,下列哪些人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A、 总理 B、 副总理 C、 国务院委员 D、 秘书长
[答案]ABC
[解析]《宪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ABC正确。
67、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
A、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均为5年 B、乡、民族乡、镇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 代表均由间接选举产生 D、各级人大均设常委会
[答案]CD
[解析]《宪法》第六十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第九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A正确。《宪法》第九十七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B正确C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D错误。
68、依香港基本法,香港法院系统包括? A、终审法院 B、高级法院 C、区域法院 D、裁判署法院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高等法院设上诉法庭和原讼法庭。ABCD均正确。
69、根据宪法,下列哪些自然资源只能属于国家所有? A、矿藏 B、水流 C、森林 D、草原 [答案]AB
[解析]《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可见CD可能属于集体所有。
70、1949年9月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行使的主要职权包括? A、制订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B、制定中国人民政府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C、选举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D、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答案]BC [解析]略
三、简答题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并写清题号。每小题6分,共24分) 3、试述人身自由的宪法含义。 答:人身自由指公民个人在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范围内有一切举止行动的自由,它包括公民的人身自主、居住行动的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社会生活和享受其他自由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之一。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它指公民的人身和行动有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概括而言,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包括公民的人身自主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支配或者控制;公民有起居行动的自由;公民有保护自己的身体免受非法侵犯权。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其宪法含义是指任何机关或者个人,非经法律许可,不得随意强行进入、搜查或查封公民的住宅,即使是司法机关执行职务所必须,也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三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四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权利。尊严不受侵犯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的不受侵犯。
4、简释我国宪法上行使紧急状态权的主体。 答:紧急状态是危及一个国家正常的宪法和法律秩序、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正在发生的或者是迫在眉睫的危险事态。如何在紧急状态时期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标志。我国宪法规定的有权行使紧急状态的主体包括: (1)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二十款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2)国家主席。《宪法》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3)国务院。《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四、宪法学分析题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并写清题号。13分)
分析公民私有财产权入宪的意义。
答:一般而言,财产权保障的宪法规范体系包括三重结构,即保障条款、制约条款和损失补偿条款。三层结构逐层展开、环环相扣、相辅相成,形成一个具有内在的正反合逻辑的复合结构。中国宪法原有的财产权保障条款存在一些缺陷,如保障对象的限定性、规范体系的不完整性、规范涵义的不确定性、保障制度的倾斜性等。这几点不足,通过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得到了弥补。因此,此次公民私有财产权入宪的意义具体表现在:
(1)财产权入宪的意义首先是有助于维护公民权利和社会正义。现代宪法制度的理念乃是正义。正义是社会的首要价值,财产权和人权这两个权利原则得到宪法的确认,宣示了中国人的权利的时代的来临。财产权制度需要得到宪政框架的支持,后者的基本内容包括法治、财政宪法、职业自由、迁徙权等。一个法治的中国应当是一个正义的中国,一个法治政府应当自觉促进宪政正义的实现。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第三款,并加强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首先是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修正案第二十三条提出,在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强调了宪法的分配正义功能。其次是承认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独立权益并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从每届三年延长到五年,这些措施意在加强基层民主的建设,有助于正义的实现。但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济等问题还需要在宪法的贯彻实施中更为切实的保障。
(2)财产权入宪有助于促进法治建设。财产权作为一种制度化的规则,其入宪的意义不在于简单地确立对于公民财产利益的维护,而更是一种法律制度,它维护的是我国社会中每个人财产的所有权。财产权并非只是意味着对于财物的占有,而是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占有财产的权利,是经济行为的法律确认,所以,财产权是一种法律上的规则。我国宪法的财产权条款和人权条款确立了中国社会生活的宪法原则,由此会推动法律系统逐步成长为中国社会的正义规则系统,从而使依法治理国家和社会的目标逐步成为现实。
(3)财产权入宪的第三点意义是引出了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的必要性,因为通过行使宪法解释和违宪审查权,有关国家机关可以更为恰当地显明作为宪法解释者的地位,使宪法得到更好的实施,从而逐步确立宪法的权威。令人欣慰的是,2004年5月全国人大成立法规审查备案室,提供了按照宪法审查法律规范和法规、规章是否合宪与合法的可能性,以期使违宪审查和宪法解释制度逐步得到完善。
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宪法学试题及解析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一、任意项选择题
1、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组成B、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担任C、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D、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其组成人员可以连选连任一次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没有秘书长,A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不是担任,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八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C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没有连任一次的限制,D错误。
2、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A、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产生B、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直辖市设人民检察院,并设人民检察院分院D、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是该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
[答案]AB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此A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该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B项所称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错误;宪法并未明确规定直辖市必须设立人民检察院分院,C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决定》第二条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生产建设兵团设置下列人民检察院,作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分院;(三)在农牧团场比较集中的垦区设置基层人民检察院。D正确。
3、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包括秘书长B、市辖区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不包括秘书长C、中央军委组成人员不包括秘书长D、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包括秘书长
[答案]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A错误;该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BD正确;《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下列人员
组成: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C正确。
4、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有:A、全国人大有权决定大赦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赦C、最高法院对特赦有审判权D、最高检察院对特赦有抗诉权
[答案]ACD
[解析]我国宪法没有大赦的规定,A错误;《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有权决定特赦,B正确;CD无法律依据,错误。
5、根据宪法和法律,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香港基本法修改案的主体包括: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D、香港特别行政区
[答案]AB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本法的修改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法的修改提案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因此,ABD正确。
6、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由中央政府任命的人员有: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B、香港财政司司长C、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D、香港立法会主席
[答案]A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四十八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下列主要官员:各司司长、副司长,各局局长,廉政专员,审计署署长,警务处处长,入境事务处处长,海关关长;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免除上述官员职务,因此AB正确;该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第九十条规定,除本法第八十八条和第八十九条规定的程序外,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的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或免职,还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C错误;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由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D错误。
7、北京市某区举行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下列哪些主体有权依法提出代表候选人?A、在该区的中国共产党B、在该区的民主党派C、在该区的妇联组织D、10个以上选民联名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因此,ABCD
8、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A、被劳动教养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有选举投票权B、被取保候审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没有选举权C、精神病患者有选举权,但不列入选民名单D、被判有期徒刑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没有投票权
[答案]A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因此,AC正确。
9、下列选项中,哪些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A、宪法典B、宪法性法律文件C、宪法判例D、宪法惯例
[答案]BCD
[解析]英国宪法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各个历史时期的宪法性文件,如1215年《自由大宪章》、1928年的《权利请愿书》、1689年《权利法案》等;宪法判例,如1678年确立法官特权的赫威尔案、1679年确立陪审员独立的布息尔案等;宪法惯例,如国王统而不治,首相主持内阁政务,首相自行组阁,内阁由议会多数党组成,首相是下院多数党的首领,下院如果对内阁不信任,内阁就要辞职,但内阁首相也可以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选出一届下院议会,然后由新选出的议会决定原内阁去留。因此,选BCD
10、美国有权提出宪法修正案的主体包括:A、众议院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B、参议院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C、合众国总统D、众、参两院全体议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
[答案]D
[解析]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国会参、众两院各三分之二的议员一致同意,或者经三分之二的州议会请求,由国会召集会议并以多数同意,提出宪法修正案。因此,D正确。 二、论述题
1、我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市委,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一问:上述宪法规范的精神和价值何在?(10分) 答:这个法条是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直接体现。他要解决的是国家权力的归属问题。体现了国家最高权力属于人民,而不是归属其它的最高宪法精神。 在波丹主权理论的基础上,卢梭以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创立了人民主权原则,认为人民的公意在国家中表现为最高权力,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来源,主权属于人民。
人民主权原则相对于君主专制时代“主权在民”、“君权神授”无疑为一大进步,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将人民主权原则上升为国家的宪法原则。发展到今天,人民主权原则的精神和价值体现在:
(1)它明确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归属。主权源自人民,并终将归属于人民,权力的组织和行使都应该从这一终极目的出发,并为之服务。
(2)它指导现代民主制度的构建。人民主权的实现有两种方式,即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现代社会民主制度的构建力图在间接民主的基础上扩大直接民主的范围。我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践行人民主权原则,并逐渐扩大直接民主的范围,将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扩大到了县级。在立法和行政程序中逐步发展和完善的人民参与制度,也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的精神和价值。
(3)它为权力提供合法性依据。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权力的行使为人民谋福利,是现代政权最有力的合法性证明。
第二问:上述宪法规范的第2条第3款之内容在现行宪法中是如何体现的?(10分) 答:本款内容是对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通过具体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来保障人民主权。各国宪法都规定,人民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当家作主,一是间接民主,即代议制;二是直接的形式,包括直接的参与等。我国宪法对此的体现主要包括:
(1)我国宪法规定了具体的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选举代表行使国家权力。
(2)我国宪法规定了普遍的选举制度,这是保障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基础。我国属于间接代议制行使国家权力的典范,实行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县级及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间接选举。
(3)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参与和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以及社会事务的其他多种途径和方法。包括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4)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与自由、社会文化权利、社会保障权利等,具体宣示和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的内容和精神。
第三问:上述宪法规范的第2条第3款是如何被立法机关具体实施的?若上述权利受到侵犯应怎样加以救济?(15分)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立法机关,同时也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其行使的权力主要包括立法权、任命权和监督权。因此,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得以实现:
①行使立法权,制定基本法律和法规,将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予以细化,并制定具体的实施程序和规范,确保基本权利条款的可操作性。 ②对本级政府的组成人员行使任命权,确保其代表人民的利益,为实现人民的基本权利提供保障和服务。
③对本级政府的工作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行使监督权,必要时行使罢免权和质询权。 如果公民的上述权利受到侵犯,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①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根据侵权主体和案件性质的不同,分别提起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或者民事诉讼;行政争议属于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②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等。
2、英美两国元首制度比较。(20分)
答:(1)国家元首是国家的首脑,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世界各国都有元首设置,元首根据本国宪法规定行使属于国家元首职权范围内的职权。美国作为总统制共和国,其国家元首为总统,是任期制的实权国家元首,而英国作为议会君主制国家,女王是他们的国家元首,是终身制的虚位国家元首。两国国家元首制度都是一种含有社会目的观念的职务活动,因此,尽管两国国家元首产生的时代不同,在政治体制和宪法结构上也都存在不同,但两国的国家元首都具有象征国家统一,表现社会目的,体现国家整体的政治观念等作用。
(2)尽管,作为国家必不可少的政治制度,国家元首在作用上表现出不分国别和形态的相似,但英国和美国基于各自不同的政治体制、宪法架构以及历史传统,其国家元首在产生方式、任职期间、职权范围和所起到的作用等方面都存在区别。主要表现在:
①两国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不同。英国国家元首是女王,实行世袭制。而美国国家元首为总统,由全体公民选举产生。
②两国国家元首的任职期间不同。英国女王终生任职,而美国总统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③两国国家元首的职权范围不同。英国女王作为英国的代表和象征,形式上拥有英国的最高权力,但实质上权力都由首相及其内阁行使。包括未经议会限制的行政权,如军权、外交权、国务大臣的任命权、召开和解散议会的权力、政府工作人员的管理权、殖民地管理权等。英国王权的限制是通过宪法惯例不断加以限制并确立下来的,现在,女王为保持超然地位和富贵尊荣而不过问政治。目前女王仍旧行使的特权包括两条:一是咨议的权力,即鼓励和警告国务大臣的权力;二是在执政党派没有明显多数或没有一个公认的领导人时决定首相的人选。
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这使得美国总统成为全世界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他的权力由宪法赋予,归结起来为:“保卫美国联邦宪法及执行国会制定的法律。”他除对外代表美国之外,还享有广泛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美国总统的设置基于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思想,使得总统既有实权处理紧急事务,保卫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又使该权力处于监督和制约之下,并同时对立法和司法权形成制约。
2004年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宪法学试题及解析 (非宪法专业)
一、名词解释
宪法性法律 答: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在宪法规范存在其中,但形式上又不具备最高法律效力及严格制定和修改程序的法律文件,或者说宪法性法律的内容涉及国家根本问题的某一方面,但又没有成文宪法形式要件的规范性文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宪法性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不同于宪法惯例;
(2)宪法性法律规定的内容是国家根本问题,但是不是根本问题的全部,只是某一个或某一方面的根本问题;
(3)宪法性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其制定程序和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相同,没有特别要求。 在我国,宪法性法律主要是涉及国家组织、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标志等内容的法律文件,包括组织法、选举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国徽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
基本法等。
差额选举
答:差额选举是相对于等额选举而言的。差额选举是指,正式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选举。我国1953年制定的选举法规定,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等额选举。差额选举作为一项基本的选举原则,是从1979年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开始实行的。根据我国现行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一律实行差额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秘书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主席,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也应该进行差额选举,具体差额数由本级人大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实行差额选举,为选民或代表提供了选择的可能性,有利于提高代表的素质,也有利于调动选民或代表参加选举的活动积极性,提高代表的主人翁意识。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
答: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财政权和监督权。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是立法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澳门基本法无此项规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并经立法会议员互选产生。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是:(一)主持会议;(二)决定议程,政府提出的议案须优先列入议程;(三)决定开会时间;(四)在休会期间可召开特别会议;(五)应行政长官的要求召开紧急会议;(六)立法会议事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职权。
受教育权
答: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接受文化、科学、品德等方面教育训练的权力。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自学等。内容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及学龄前教育等。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宪法权利的一种,这一权利从属于社会权利,是实质平等价值的宪法体现。它是对国家提出的积极要求,要求国家采取一定手段保障公民这一权利的实现。受教育权作为社会权利的一种,深刻影响了各国宪法的文本及权利的实现方式。目前为了克服传统理论在保护这些权利方面的不足,确定有资格寻求司法干预以抵抗立法不作为与非法行政给公民造成的侵害,各国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作出了回应性扩展。
二、简答题
试论我国的宪法解释。 答:(1)宪法解释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已经存在并且正在生效的宪法规范的含义所作出的说明。 根据不同的标准,宪法解释又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补充解释和违宪解释等。 (2)我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这一规定受前苏联影响,理由在于,最高权力机关具有最高法律的权威,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由最有权威的机关解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最合适。
(3)我国宪法解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符合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依法解释原则,符合制宪的目的原则,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原则。
(4)宪法解释对一国宪法的实施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简单而言,我国宪法解释的功能主要体现在维护宪法规范,使宪法得到切实遵守。此外,宪法解释还有以下功能:一是弥补宪法的缺陷;二是使宪法与时俱进,不断适应社会的变迁。 2、试论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答:保护财产权历来为宪法上的重要内容,自然法学派将财产与生命、自由并举,视为人权之三大基石。从早期将财产权规定为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利发展到今天,普遍认为财产权的行使应有助于增加社会财富,有助于公共利益。因此,各国宪法一方面规定保护公民财产自由,一方面则规定公民财产权的行使不得妨害公共利益。 我国现行宪法原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这一规定确认了我国宪法规定的财产权的基本内容是: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所以,我国法律所保障的个人财产所有权主要是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根据时代的发展,这一规定已经不适应我国的现实。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修改时,废除了宪法的原第13条规定,将其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刑事制裁侵犯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的犯罪行为,并可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提起民事诉讼。二是通过民事诉讼,以确定产权、返还原物、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三是通过行政诉讼,对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侵权的要求赔偿。
试论罢免人民代表的法律程序。
答:我国《选举法》以专章规定了对代表的罢免问题。
(1)第44条是对直接选举的代表的罢免规定。原选区选民3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罢免要求,被提出罢免的代表有权在选民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然后由县级人大常委会将罢免要求和书面申请意见印发原选区选民。表决罢免要求由县级人大常委会派有关负责人主持。罢免案须经原选区国半数的选民通过。依法定程序通过的罢免决议产生法律效力,除代表职务被撤销外,其他担任的职务也相应撤销。 (2)第45条是对县级以上人民代表的罢免程序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
(3)第47条规定了罢免案的表决人数。罢免案须经同级人大过半数的代表通过: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委会组成的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的决议须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
目前我国选举罢免制度的困境是:
(1)如何解决代表当选后的独立性与人民对代表进行监督之间的矛盾;
(2)如何操作。首先,罢免程序严重缺乏;其次,选民或代表要求罢免人大代表需要甚么样的法定事由;再次,在罢免程序上,如何保障被罢免代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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