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掉了愿望
从三年级开始,妈妈就给我发零用钱,我每月进账是五元钱。一直以来,我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在妈妈过生日的那天,用我自己的零用钱买一束康乃馨和一个蛋糕送给她。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我拼命地攒钱。妈妈和我约法三章:不能乱花钱,一经发现,即刻没收;购买数额较大的物品,必须经妈妈“审批”。我心想:“这点要求我还做不到吗?真是从门缝里看人———把人看扁了。”
一个星期五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一家新开张的快餐店,里面飘出一阵阵诱人的香味,我用鼻子使劲嗅了嗅,哇!这可是我最喜欢吃的汉堡包的香味啊!被妈妈勒令减肥的我,已经很久没有尝到它的美味了。我不由自主地走到了柜台前,肚子非常配合地饥饿起来。
“没钱怎么办呢?”突然,我闪过一个念头,“对了,我可以用零用钱先买,反正,离妈妈的生日还有好几个月呢!”主意一定,我快速冲回家,从零钱包里拿了十元就往小店冲,买了两个汉堡包,狂吃了起来。吃完之后,我还不忘“毁尸灭迹”。
妈妈下班回来了,一进家门,两个眼睛就像探照灯似的,里外扫视了一番,立刻发现了我的“罪证”———两个汉堡包空盒。 “你违反了我们的约定,零用钱被没收了。”妈妈阴沉着脸说道,我只好可怜巴巴地把剩下的零用钱交还给妈妈。可怜我的愿望也成了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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