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六·五”环境日,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号召广大市民积极投身环保实践活动,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深厚的宣传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市环保工作总体部署,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治污减霾.保卫蓝天”为我市主题,以突出宣传污染减排、环境管理、美丽乡村、渭河变清、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进为内容,以环境吸引力走在西部前列和打造“美丽XX”为目标,以环保“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为主要形式。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二、活动主题
主题为“向污染宣战”,旨在体现党和国家对治理污染紧迫性和艰巨性的清醒认识,彰显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情怀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精神,倡导全社会共同行动,打一场治理污染的攻坚战,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保卫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
三、活动内容
<一>XX市“六·五”环境日纪念大会 1、时间:6月5日(周四)上午9时 2、地点:市行政中心
3、主持:市政府分管环保副秘书长 4、内容:
①市环保局王XX局长宣读“关于表彰XX市第四届环保公众人物的决定”。
②向“XX市第四届环保公众人物”颁奖。 ③第四届环保公众人物获奖感言。 ④企业代表发言。
⑤社区代表发言。 ⑥乡镇代表发言。
⑦志愿者代表发表环保倡议(学校)。 ⑧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讲话。 5、参加人员:
(1)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领导。
(2)金台、渭滨、陈仓、高新区分管区长、环保分局局长;市公安局、规划局、执法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园林环卫局;各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区,国控、省控、市县重点排污企业主要负责人,省、市级新闻媒体。
(3)金台、渭滨、陈仓、高新区环保分局分别组织企业、农村、学校、社区代表40人参加。
6、主办:XX市环境保护局
7、承办: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市环保局办公室,市环保局污染防治与辐射管理科,XX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
<二>开展XX市第四届环保公众人物评选活动
在全市开展公开评选“XX市第四届环保公众人物”活动,于4月26日启动,按程序评定后,6月5日启动仪式上进行表彰颁奖。
<三>开展环境污染市民“随手拍”活动
自4月起至12月底,群众可持相机、手机随时、随地对遇到的环境不良行为和环境违法事件进行拍摄,如:工地扬尘、工厂烟囱、车辆尾气、未覆盖渣土车等污染空气的图片,并注明拍摄时间、作者、地点,发送邮件到:
bjXXXX@163.com。由环境执法部门查处环境违法事件,曝光环境不良行为,将重要的信息在《XX日报》进行刊登。并对提供投稿资料集宣传社会效果的实拍作品给予适当奖励。
1、承办:市环保局法制宣传科,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 2、具体落实由法制宣传科与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商定。 <四>继续推进“美丽XX.绿色家庭--妇女在行动”活动
按照《美丽XX.绿色家庭--妇女在行动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今年在全市城乡家庭中评选10000户“绿色文明示范户”。下发《环保生活手册》20万册;邀请知名专家针对家庭环保知识进行专题讲座,推行节约型、环保绿色型消费,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五>开展环保宣传“六进”活动
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开展环保知识进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农村、家庭,向群众进行环保宣传,征求意见建议,让公众充分了解环境保护,掌握环保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环保氛围。认真开展好环保“六进”活动,切实发挥环境宣教工作的先导作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同时印制5000本宣传单在活动过程中予以发放。
环境监察支队、监测站、环评所各派2名人员组成专家组解答群众环保咨询。向市民发放绿色生态、低碳生活、农村环保、环保宣传册等有关资料。
责任单位: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市局法制宣传科、直属各单位。 时间安排:2015年6月4日至6月5日进机关; 2015年6月5日至6月10日进社区; 2015年6月17日至6月23日进学校; 2015年6月24日至6月29日进企业; 2015年6月30日至7月4日进农村。 <六> 举办环保法律培训班 1、时间:2015年5月23日 2、地点:恒源国际酒店
3、参加人员:各县区县区长、重点企业法人、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县区环保局长。
4、培训内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式及应对措施;《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后续安排: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全程摄像,合成500张光碟,下发市级企业、学校及社区进行再宣传。
<七>开展“渭河三年变清行动”采风活动
联合省环保厅做好记者团“渭河三年变清行动”采风活动,于5月19-20日邀请市主流媒体参加活动。
承办: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落实。 〈八〉集中开展媒体宣传活动
1、6月5日在《XX日报》刊登分管市长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署名文章。
责任单位:XX市环保局办公室。
2、6月5日在《XX日报》转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评论文章;6月10日在“XX日报”刊登《XX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解读;6月12日在“XX日报”刊登《XX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5年行动方案》解读。
3、自6月5日起在市级新闻媒体连续报道第四届环保公众人物先进事迹。
4、“六.五”活动宣传报导,邀请省、市各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我市“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情况。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各科室、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各县(区)环保局。
协助单位:XX日报社、XX电视台、XX新闻网、XX广播电台、省广播电台、陕西日报、华商报驻宝记者站等。
<九> 网络宣传活动
在《XX新闻网》、《XX环保网》、《陕西环保网》、XX环保政务微博连续发布XX市环保工作成效、重点工作进展动态报导、环境科普知识、环保法规政策;“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口号、发布《XX市2013年环境质量报告》、局系统及各界“六·五”环境日宣传信息报导等。
责任单位:市环保宣教信息中心。 四、各县区“六·五”环保宣传
各县区要围绕“六·五”环境日主题,根据各自辖区不同特点,围绕环保“六进”活动,组织辖区单位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社会、与群众互动交流,具有特色的“六·五”环保宣传周活动,并动员所属企事业单位在“6.5”期间,悬挂环保宣传横幅,办好宣传橱窗。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六.五”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XX 副组长:李XX 闫XX
总协调:李XX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机关各科室、创模办、各县环保局、 各环保分局,市环保局直属各单位。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各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计划周密、任务明确,高质量的做好宣传活动。
2、纪念活动在形式、内容上要灵活多样。在落实市局“六.五”活动方案的基础上,各县(区)局要在各自的辖区内要求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团悬挂横幅、开办专栏等进行宣传,并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围绕环保重点工作,专项行动生态示范县建设等开展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实效。
3、各企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开展“6.5”环境纪念宣传活动,配合支持市环保局开展好“6.5”宣传活动,尽好环保社会责任。
4、“六.五” 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区)环保局将此次活动总结和有关声像资料,于6月20日前报宣教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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