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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智慧高速公路示范试点工程前瞻工作报告

2022-12-28 来源:易榕旅游


河南省智慧高速公路示范试点工程前瞻工作报告

一、工程目的和意义

(一)目的 (二)意义 二、工程管理设定

(一)高层管理办法设定(分层次系统型管理)

第一层为信息采集层,负责采集各类数据并上传大数据中心,采集的数据包括外场各类检测设施的数据、养护和路政部门的数据、社会其他行业共享的数据。

第二层为信息传输层,主要包括光纤通信传输网络和无线通信传输网络。 第三层为支撑资源层,设置在省、市两级大数据中心,主要实现数据的汇集存储和大数据中心的软、硬件支撑平台。数据的存储包括结构化存储和集群存储,结构化存储主要适用于非视频的各类数据,集群存储主要适用于采集的各类视频数据。

第四层为应用服务层,设置在省、市两级管理中心,包括高速公路行业业务综合管理平台、高速公路网运行监测与监控平台、高速公路网应急处置平台、高速公路智能化辅助决策支持平台、高速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平台。

(二)中层管理办法设定(分权型管理)

以智慧高速数据处理中心和服务平台作为浙江高速公路运行服务指挥中心,高速交警、交通公路管理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共同参与组成联合值班机构,通过“优势互补、协同指挥”,实现真正意义“一路三方”联合指挥调度,广播媒体协同服务,共同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通过制订联合值班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职责,共同建立起“智慧高速”协调机制。在实时监控全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行状况的基础上,制订各种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及地质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打击各类利用交通工具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努力提高路网警务监管和路网调度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促进路网整体功能的发挥。

省级智慧高速运行服务平台与区域性智慧高速运行服务平台(利用业主单位监控中心改造或新建)是智慧高速运行服务体系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发生区域性交通事件由区域智慧高速运行服务体系平台处理,发生重大交通事件由省级智

慧高速运行服务体系平台为主体协调处理。智慧高速服务体系平台的数据采集主要来源于各业主单位监控中心,数据处理和研判结果提供给业主单位监控中心,在业务活动中相互支撑、相互作用。测绘、气象、医疗、城市交通管理和为公众出行服务的通信等部门,既是“智慧高速”信息提供者,也是“智慧高速”协作单位。

(三)底层管理办法设定(单目标型管理)

在政府主导下,成立省高速公路智慧交通指导协调小组,统筹指导协调各项工作,通过成立智慧高速建设项目、专家组和标准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负责各自领域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将“智慧高速”建设纳入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争取把“智慧高速”建设试点项目列为国家级示范试点项目,形成国家部委分管领导牵头、明确专门司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参与的试点指导联系机制,在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标准建设、项目安排、政策倾斜等方面给予切实有力的支持。

数据采集系统主要从高速公路智能终端设施或系统直接采集图像、交通流、交通事件、交通环境、交通运行管控和车辆收费等动态数据,为交通运行管理决策、出行信息服务等提供数据支撑;关联信息系统主要从高速公路和其他相关部门信息系统接入与“智慧高速”相关的数据信息,并由拥有单位开放数据公共接口,实时共享相关数据和图像;数据处理中心和运行服务体系平台将高速公路智能终端直接采集的实时数据和关联信息进行汇聚、处理和交互,为高速交警部门、公路管理部门、高速公路业主、其他有关单位、司乘人员、增值服务商等提供协同管理和智慧服务。运行服务体系平台按照省、市两级平台统一构建;协同管理系统指高速交警部门、公路管理部门、高速公路业主及相关单位依托运行服务体系平台,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实现信息、资源、业务和管理决策的协同,提高管理效能。其功能包括:运行监控指挥、联网收费管理、ETC运行管理、运输安全监管等系统;智慧服务系统主要是依托高速公路运行服务平台,面向各方提供出行服务、增值服务、辅助决策分析和基础信息管理服务等;网络传输主要通过有线网与无线网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责任追溯查证主要是通过制度和技术手段,建立起“智慧高速”运行网络的安全保障体系;技术与业务标准体系由技术与业务高度融合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组成;同时,“智慧高速”运行服

务体系平台与“智慧河南”运行服务平台、省级相关部门业务平台、地市级相关业务平台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并通过省级相关部门业务平台与国家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平台实现连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信息共享。

为了把体制机制的动力与市场主体的活力相结合,推动商业和服务模式创新,适应个性化、多样化、快节奏的服务需求。这就要求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实行公司化运作机制,打造一个河南省首家专业化品牌、带有公益性、实行市场化运作的智慧高速服务公司,成为一家为省级高速公路指挥调度和公众出行提供服务的专业化企业。还需要实行业务协调机制,由有关单位组成联合指挥机构,明确相关组织、制度和责任,确保协调服务正常开展。协调服务主要依托运行服务体系平台达到标准统一、服务一体,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时,政府及公安、交通运输、业主等单位在运行服务平台上统一指挥,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快速处置。实行责任追溯制度。此外也必须建立协作共享机制和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协作共享机制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支持和参与“智慧高速”建设,加强沟通协助、开放共享信息、整合相关资源,通过对资源深入挖掘,发挥信息资源的最大效应。

而在监督管理方面,河南省成立由省级相关部门组成的“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智慧高速服务公司规范化运作和服务内容,研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监督智慧高速服务公司服务内容。成立“高速公路业主委员会”,形成平等协商、集体审议、共同决策的协商机制,统一研究、开发、建设涉及全路网的项目,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公众服务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工程技术设计

(一)智慧服务型技术设计 1、人工智能信息服务技术 2、LIFI无线通信技术

3、车辆行驶无视化技术(导航、充电) 4、高速公路车况速检技术 5、云下数据交互技术

(二)“人-车-路-环境”数据智慧耦合技术探究和设计 1、大数据分析技术

2、活性化数据自适应技术 3、终端大数据管理技术 (三)“最协同”技术设计 1、技术自修复 2、技术嵌套 四、工程难点和最优方案

(一)技术难点 (二)施工难点 (三)最优方案设想 五、工程狭长性分析

(一)工程建设效益分析 (二)工程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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