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一般纳税人光明厨具公司外购用于生产的钢材时,得到的报价是:一般纳税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价格50 000元/吨;小规模纳税人报价,税务所代开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含税价格为44 000元。试做出该企业是否应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货的决策。
解:由价格折让临界点得知,增值税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时,价格折让临界点为86.79%,即临界点时的价格为43395元
(50 000 x 86.79%),而小规模纳税人的实际价格44000元大于临界点的价格43395元,因此,适宜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原材料。
若该厨具厂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只能取得不能进行抵扣的普通发票,由价格临
界临界点84.02%得知,只有在小规模纳税人报价的含税销售价格低于42010元(50 000x84.02%)时,才能考虑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
一般纳税人进货时,可以根据价格折让临界点,计算出进货临界点价格,用临界点价格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价格进行比较,就可以选择出供货方,获得最大的税后收益。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无论是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都不能进行税款抵扣,所以,只要比较供货方的含税价格,从中选择出价格较低者。
另外,如果一般纳税人采购货物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项目,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其选择供货方的方法也是比较含税价,从中选择价格较低者。
案例2:甲企业是一家制药厂,兼营生产免税的避孕药品等项目。该厂某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2万元,其中避孕药品及用具等项目占所得额中的13万元。那么甲企业应如何进行纳税筹划呢?
解:正确的做法是将生产经营避孕药品及用具的部门分立出来设立新企业
未分立前,应纳所得税额:42×33%=13.86(万元)
分立后,如果暂不考虑规模经济的影响, 甲、乙两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之和仍为42万元,其中甲企业29万元,乙企业13万元,则:
甲企业适用税率为27%:
应纳所得税额=29×27%=7.83(万元)
乙企业适用税率为18%:
应纳所得税额=13×18%=2.34(万元)
甲、乙两企业税负合计为10.17万元(7.83+2.34),较分立前节减税款36900元。
再以增值税角度看,甲企业生产经营免税项目,在计征增值税时往往会因为未独立核算等问题而一并征收增值税,于是免税项目便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纳税优惠待遇,这于企业来讲是极为不利的。当免税项目的生产部门分立出来成立新企业后,必然要求进行独立核算,这样免税项目的产品便不用再因“从高适用税率”而缴纳增值税了。该案例中,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对所得税和增值税减负都有好处。
案例3: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120元)、一瓶指甲油(20元)、一支口红(85元) ;护肤护发品包括一瓶浴液(12元);此外还
有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30元)、塑料包装盒(5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分析该企业应采取哪种方式销售?(采取“先包装,后销售”的方式或“先销售,后包装”方式)
解:“先包装,后销售”,应纳消费税=(120+20+85+12+30+5)X30%=81.6元
“先销售,后包装” 应纳消费税=(120+20+85)X30%+12×17%=67.5+2.04=69.54元
每套化妆品节税额为:81.6-69.54=12.06元
所以,该企业应该采取“现销售,后包装”的方式销售。
案例4: A服装实业公司应收B集团公司的销货款500万元, 由于B公司资金运作困难,应收账款已逾期两年未收回。2008年10月,双方同意债务重组。B公司将自己的一个著名服装商标以4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A公司,另外的50万元以现金支付。该方案于2008年12月6日达成协议,于5日内办理商标权转让手续。
由于A公司的董事会对该重组方案提出质疑, 当月8日,A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该商标出让。消息传出,C服装有限公司就找上了门,有意以500万元的价格购买此商标。
请分析以下方案对A公司的影响。(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为7%和3%)
1)A公司将B公司的商标过户到本企业的名下,然后再转
2) 若A公司不将B公司的商标转到自己的名下,而是作为中介人的身份,将B公司的商标以450万元的价格卖给C公司,同时收取50万元的中介费用。
解:方案一:首先将B公司的商标过户到A公司名下,然后再转让。
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应缴纳营业税为:500×5%=25(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3%)为:25×(7%+3%)=2.5(万元)。
方案二:A公司作为中介人,将B公司的商标以450万元的价格卖给C公司,同时收取50万元的中介费用。
在这样的情况下,A公司应缴纳营业税为:50×5%=2.5(万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2.5×(7%+3%)=0.25(万元)。
可见,选择方案二更有利于黄河公司。
案例5:某市牛奶公司饲养奶牛生产牛奶,将产出的新鲜牛奶进行加工制成奶制品,再将奶制品销售给各大商业公司,或直接通过销售网络转销给居民。奶制品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该公司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向农民个人收购的草料部分,可以抵扣13%的进项税额;二是公司水费、 电费和修理用配件等,按规定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假设2010年度从农民生产者手中购入的金额为1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3万元,其他水电费、修理用配件等进项税额为8万元,全年奶制品销售收入为500万元。
(1)分析该企业应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2)假设公司将整个生产流程分成饲养场和牛奶制品加工厂两部分,饲养场和奶制品加工厂均实行独立核算,饲养场销售给奶制品厂的鲜奶售价为350万元。该方案是否合理?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如何?
(1)解:应纳增值税税额=500×17 %一(13 + 8 ) = 64 (万元)
税负率=
(2)解:实施筹划后:饲养场免征增值税,饲养场销售给奶制品加工厂的鲜奶按市场批发价确定为350 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
应纳增值税税额=500 ×l7 % -( 350×13 % + 8 ) = 31.5 (万元)
税负率=
方案实施后比实施前:节省增值税税额=64 一31.5 = 32.5 (万元)
作业二:
案例1:为了招聘高新技术人才,某高新技术开发公司欲以24万元人民币的年薪招聘一名税收筹划部经理,对其报酬的支付,公司确定了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月薪1万元,其余12万元在年度终了以奖金的形式发放; 第二种是月薪2万元,年终没有奖金。小王在应聘这个岗位,请分析并说明哪种方案对小王更有利。(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月)
解:第一种方式:
月薪应缴个人所得税=(10000-2000)X20%-375=1225元
年终奖平均到各月为:120000÷12=1000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则年终奖应交个人所得税=120000×20%-375=23625元
全年税后净收入=240000-1225×12-23625=201675元
第二种方式:
月薪应缴个人所得税=(20000-2000)X20%-375=3225元
全年税后净收入=240000-3225×12=201300元
所以从全年税后净收入看,第一种方法对小王更有利。
案例2:A投资公司2009年底出资在一个闹市区建成一栋商业楼,经营面积达10 000平方米。2010年1月,A投资公司与一家大型商业集团就商业楼的出租问题达成一项协议,投资公司将该商场租赁给这家商业集团做综合商场,A投资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 负责该商业楼的水电供应和各项管理工作,商业集团每月支付给A投资公司租金150万元,
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合同租金中包括代收水电费用每月30万元,物业管理和其他综合费用合计每月40万元。)
(1) 分析该投资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额。
(2) 请为该投资公司进行税收筹划
解:(1)A投资公司就该项租赁业务
应缴纳营业税合计为: 150×12×10×5%=900(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为: 900×(7%+3%)=90(万元)
应缴纳房产税为:150×12×10×12%=2160(万元)
以上三项合计为:900+90+2 160=3 150(万元)
(2)如果将上述事项在合同中分离出来单独签订合同,平时将有关项目分开进行会计核算,情况就将发生变化。
代收代付的水电费用,如果没有发生增值,就不用缴税;
物业管理费用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收入,
应承担的营业税为: 40×12x10×5%=240(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为:240×(7%+3%)=24(万元)
应缴纳房产税为:(150-30-40)×12×10x12%=1 152(万元)
以上各种税费合计为:240+24+1 152=1 416(万元)
在这样的条件下,可以减少税收负担1734万元(即3150万元-1416万元)。
案例3:长江公司共有20辆净吨位为5吨的载货汽车,10辆乘人汽车,其中,有4辆乘人汽车公司专门自办的托儿所使用,有10辆载货汽车在公司内部行驶,未领取执照。依照当地政府规定,该公司载货汽车的车船税适用每净吨位30元,乘人汽车的车船税适用每辆300元。
要求:请为该公司进行车船税缴纳的税收筹划。
解:如果未准确划分,应纳车船使用税税额为:
20×5×30+10×300=6000元
如果进行税收筹划,准确划分各类车辆,托儿所使用的4辆乘人汽车和公司内部行驶的10辆载货汽车免税,长江公司只需缴纳车船使用税:10×5×30+6×300=3300元
案例4:某铝合金门窗厂与某建筑安装企,订立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中规定,铝合金门窗厂受建筑安装公司委托,负责加工总价值200万元的铝合金门窗,加工所需原材料由铝合金门窗厂提供,铝合金门窗厂共收取加工费及原材料费共计140万元; 同时,由铝合金门窗厂提供价值20万元的零配件。该份合同由铝合金门窗厂交印花税:(140十20)x0.5‰=800(元)。
(1) 请分析合同是否恰当;
(2) 请为铝合金门窗厂进行税收筹划。
解:(1)合同不恰当,此项合同实际可以分成2个合同,而且这两个合同适用的印花税税率不同。
(2)应将合同所涉及的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分别核算,则加工费为40万,原材料金额为100万,印花税税额=100×0.3‰+40×0.5‰+20×0.5‰=600元
作业三:
案例1:南京市某纺织品经销公司是经营南京某知名品牌服装的专业性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至6月该公司在上海设了一个分公司,专门经销指定品牌的服装。该分支机构在2008年1月至6月销售南京总公司拨来的服装,收入200万元,拨入价格为160万元;在经营地经销其他服装一批,进价900万元,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该分支机构上半年取得盈利100万元。南京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经营商品的适用税率都是17%,2005年会计核算亏损200万元。
请分析该公司在上海设立分公司和设立子公司时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纳税情况,并给出筹划建议。
解:设立分公司:在经营地缴纳增值税=[(1000-900)+(200-160)]×17%=23.8万元
该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利润,按规定可以并入总公司,以弥补其上一年度的亏损。
设立子公司:应纳增值税额=[(1000-900)+(200-160)]×17%=23.8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100×33%=33万元
两项税种合计56.8万元,应在经营地税务机关缴纳。
从税收筹划角度去考虑,可以得出应该选择设立分公司的方案。
案例2:红星公司的生产需要一种机器设备,购买该设备价款为1 000万元,设备折旧期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且无残值。银行借款利率为10%。租赁设备,每年支付租金110万元(即折旧由承租方负担)。该设备购买后即可投产,预计增加年利润500万元。
方案一:企业从银行借款1 000万元,购买机器设备。并假设其他费用支出为零。
方案二:企业采取租赁方式获得该机器的使用权。
请分析:两种方案中,选择哪个企业税负轻、税后收益大。
解:方案一:银行借款用于购买固定资产,起利息不能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可以资本化,并以折旧的方式扣除。所以以第一年为例,红星公司可以节省所得税款:1000×10%÷10×25%=2.5万元
应纳所得税款=(500-1000×10%÷10) ×25%=122.5万元
税后收益=500-1000×10%-122.5=277.5万元
方案二:租金可以全额扣除,以第一年为例,恒发公司可以少纳企业所得税款为:110×25%=27.5万元
应纳所得税款=(500-110) ×25%=97.5万元
税后收益=500-110-97.5=292.5万元
结论:从上述两个方案看出,企业以租赁方式筹资,比借款筹资第一年少纳所得税款25万元,税后收益增加15万元。
案例3:某企业有A、B两个投资项目。假设这两个项目投产后年销售收入(含税)均为1 000万元,外购各种非增值项目 (含税)支出为800万元。 已知A项目产品征收17%的增值税,B项目产品征收5%的营业税,两个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都是25%。问:该企业选择哪一个项目的投资收益更大?
解:考虑税后销售收入净值:
A项目年应纳增值税=(1000-800)/(1+17%)×17%=29.06万元 A项目税后销售净收入=(1000-800)/(1+17%)=170.94万元 B项目年应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 B项目税后销售净收入=1000-800-50=150万元 170.94-150=20.94万元。
通过以上比较可知,由于两个项目的应征税种和税率存在差异,在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A项目将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盈利(20.94万元),故应该选择A项目。
案例4:某生产企业根据生产能力和销售能力,预计当期销售产品可达到1 000万元(不含税),其所用原材料成本为600万元(不含税),假定企业当期库存为零,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和增值税税率分别为25%和17%。比较不同采购规模对企业税款及现金流出的影响。
方案一:企业购进600万元的原材料;
方案二:企业购进1 000万元的原材料;
方案三:企业购进1 200万元的原材料。
方案一:
当期应纳增值税=1000*17%-600*17%=68(万元)
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 =(1000-600)*25%=100(万元)
税后收益=1000-600-100=300(万元)
当期企业现金流出量=600+600*17%+100+68=870(万元)
方案二:
当期应纳增值税=1000*17%-1000*17%=0(万元) 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 =(1000-600)*25%=100(万元) 税后收益=1000-600-100=300(万元)
当期企业现金流出量=1000+1000*17%+100+0=1270(万元)
方案三:
当期应纳增值税=1000*17%-1200*17%=-34(万元),34万元留待下期抵扣。 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 =(1000-600)*25%=100(万元) 税后收益=1000-600-100=300(万元)
当期企业现金流出量=1200+1200*17%+100+0=1504(万元)
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多流出的现金400万元正好与多购进的原材料价款(不含税)(1000-600)相等, 方案三比方案一多流出的现金634(1504-870)万元,而多付出的原材料价款为600万元(不含税),及在价款之外又多流出34万
元,这34万元则正是企业由于多购进原材料,超过当期销项税额而留待下期抵扣的税款。
方案二与方案一现金流出虽然一样,但从内部结构来看,方案一采购时付出增值税税款102万元,期末付出增值税税款68万元。方案二采购时付出增值税税款170万元,期末付出增值税款0万元,可见在方案一下,获得了68万元税款一个月的时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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