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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电力工程管理制度

2021-05-29 来源:易榕旅网
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电力工程管理制

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 04 月 02 日

批批 准准::

审审 核核::

编编 写写::

年年 月月 年年 月月 年年 月月 日

日日日日

目 录

项目管理制度 .......................................................................................................... 4 一、项目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 4 二、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 10 三、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 12 四、项目例会和施工日志制度 ..................................................................... 17 五、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 18 六、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 20 七、项目教育培训制度 .................................................................................. 21 八、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 23 九、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 26 十、项目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 ............................................................. 27 十一、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 28

安全管理 ................................................................................................................. 36 一、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 36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40 三、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 43 四、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 46 五、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 48 六、安全活动日、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 49 七、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 51 八、施工分包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 53 九、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 54 十、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 55 十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 56 十二、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 57 十三、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60 十四、输电线路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 60 十五、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62 十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 63 十七、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 64 十八、安全奖惩制度 ...................................................................................... 65 十九、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 70 二十、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 72 二十一、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 73

二十二、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 75 二十三、女工特殊保护制度 ......................................................................... 76 二十四、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 ..................................................................... 77 二十五、临近带电、停电、不停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81 质量管理 ................................................................................................................. 84 一、工程项目物资验收制度 ......................................................................... 84 二、工程项目计量管理制度 ......................................................................... 86 三、 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 88 四、工程项目质量事故调查制度 ................................................................. 89 五、工程项目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 91 造价管理 ................................................................................................................. 95 一、项目成本控制制度 .................................................................................. 95 二、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 100 技术管理 .............................................................................................................. 104 一、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 104 二、材料代用管理制度 ............................................................................... 122 三、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 125 四、施工图预审制度 ................................................................................... 126 五、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 129 六、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 132

项目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责任制

(1)项目经理是落实输电线路施工现场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施工单位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对施工生产和组织调度实施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组织建立相关施工责任制和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落实各项管理组织和资源配备,监督有效地运行,负责项目部员工管理职责的考核及奖惩,进行利益分配。 (3)组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实际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工程创优施工实施细则》、《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应急预案》和《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等实施性文件,并负责落实和监督。

(4)组织制定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及造价管理实施计划,实时掌握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技术、造价、组织协调等的总体情况,组织召开项目部工作例会,安排部署施工工作。

(5)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技术、造价等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

(6)针对工程实施和检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妥善处理,提请有关方协调解决,并制订纠正预防措施。

(7)合理安排工程资金使用;审核“安措费”使用计划。

(8)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促进项目的各项管理活动的开展落实。

(9)组织工程内部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申请工程验收,安排工程竣工后期相关管理工作。

(10)项目投产后,组织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接受审计,安排项目部解体后的收尾工作。

2、项目副经理责任制

(1)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体系正确有效运行负责,保障体系正常运行。

(2)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负责组织各项管理工作,对施工班组进行业务指导。 (3)全面掌握分管范围内的施工过程中安全、质量、进度、技术、造价、组织协调等的总体情况,对安全、质量、进度、技术、造价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应工作。

(4)针对工程实施和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妥善处理,重大问题提请项目经理协调解决。

(5)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有关要求,促进相关工作有效开展。

(6)积极完成项目经理委派的其他各项管理工作,对这些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3、项目总工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施工单位颁发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编制符合输电线路工程实际的实施性文件和重大施工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和把关。

(2)组织对施工图及时预审,接受业主项目部组织的交底活动。对施工图纸和工程变更的有效性执行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中存在问题,负责向监理项目部提出书面资料。

(3)组织相关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组织项目部安全、质量、技术及环保等专业交底工作。负责对承担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与评价。 (4)组织编制设备、材料供货计划、大型机具配置计划、技术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5)组织本项目部全员的安全、质量、技术及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的培训。

(6)定期组织项目专业管理人员,检查或抽查工程安全和质量。当工程项目安全和质

量存在问题或隐患时,提出技术解决和防范措施

(7)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主持项目施工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业主、监理项目部对工程技术方面的有关要求。

(8)负责及时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收集、整理及汇总施工过程资料,项目投产后组织移交竣工资料。

(9)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其他各项施工管理工作。

(10)负责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试验、应用及总结。 4、项目部技术员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积极协助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做好各项技术管理工作。

(2)认真阅读有关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存在问题及时向项目总工提出。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设计文件等资料做到闭环管理。 (3)编写和出版各工序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并在施工过程中负责落实有关要求和技术指导。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和技术指导,当存在问题或隐患时,提出技术解决和防范措施。

(5)负责组织施工队伍做好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和签证。

(6)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并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工作。 5、项目部质检员责任制

(1)积极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参与编制符合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的质量实施细则和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和业务指导。

(3)组织项目部职工学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定期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参加质量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4)按照有关要求或档案资料管理办法,收集、审查、整理施工记录表格、试验报告等资料。

(5)组织进行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检查,对不合格的项目应责成返工,督促班组做好质量自检和施工记录的填写工作。

(6)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其他各项施工管理工作。 6、项目部安全员责任制

(1)积极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颁发的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规程规范,结合项目特点制订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施工现场落实。

(3)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参加项目总工组织的安全交底。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等实施文件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负责制订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目标计划。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购置计划。负责建立并管理安全台账。

(5)负责布置、检查、指导施工队伍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协助施工队伍提高专业水平,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6)监督、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组织召开安全专业工作例会,总结安全工作。

(7)调查安全事故,提交调查报告,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8)督促并协助施工班组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9)开展安全施工的宣传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 7、项目部施工协调员责任制

(1)协助办理有关施工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手续。

(2)联系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协调与地方的关系。配合业主项目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3)负责施工现场清理,做好房屋拆迁、青苗、跨越、塔基占地、树木砍伐等协调及赔偿工作。

(4)负责建设场地清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8、项目部造价员责任制

(1)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贯彻落实主管单位有关造价管理和控制的要求,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工作

(2)负责施工图预算、工程变更费用计算和核实。按规定向业主和监理项目部等有关方报审。

(3)编制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和月度用款计划。

(4)负责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按规定向业主和监理项目部等有关方报审。 (5)负责收集、整理工程实施中造价管理工作基础资料。 9、项目部信息资料员责任制

(1)负责对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施工信息及内、外的行政文件(资料)的接收、传递和保管;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2)负责向业主、监理项目部的方案(措施)报审工作。

(3)负责有关会议纪要整理和资料翻译工作;音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负责现场

网站的维护工作.

(4)根据项目总工要求,建立文件资料管理台账,及时进行档案移交工作。 10、项目部综合管理员责任制

(1)负责该项目的双文明建设管理和生活、后勤、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现场的接待和各种会议会务管理工作。 11、项目部材料员责任制

(1)严格遵守物资管理及验收制度,加强对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保管,建立各种物资供应台账,做到账、卡、物相符。

(2)以审定后的设备、材料供应计划为依据,负责办理甲供设备材料的催运、装卸、保管、发放,自购材料的供应、运输、发放、补料等工作。

(3)负责对到达现场(仓库)的设备、材料进行型号、数量、质量的核对与检查。收集项目设备、材料及机具的质保等文件。

(4)负责工程项目完工后多余材料的冲减退料工作。 (5)做好到场物资的跟踪管理,以实现质量可追溯性。

二、项目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材料、物资管理,保证生产、工程材料、物资的供应。按照公司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 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

l)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施工图纸和本公司批准的生产、基建等计划任务,编制乙供材料、物资采购计划。

2)生产计划所需用的材料物资计划,按公司制定主要物资消耗定额、生产维修材料费用、综合消耗定额以及事故备品定额等进行编制。

3)劳保用品计划,由安全管理专责负责组织编制。

4)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和主要需用量计算依据,经物资设备部门审核,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才能下达计划给金属结构加工厂。 2、材料、物资采购

1)除急需的零星材料和因特殊情况经项目经理批准外,生产、工程等所需的材料物资原则上都应由物资设备部门统一采购。

2)在订货、采购和加工过程中,有关人员应认真核对材料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

3)委托加工材料应核实图纸、技术要求和材料。提回成品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

4)对外采购的材料物资,应努力争取先用后付款或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或先用后分期付款,严格控制未收货先预付款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以防范资金风险和节约资金。 3、材料物资的发放

1)需领用材料,先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在领料单上填写清楚领料单位名称、领用事由、领用材料名称、单位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等,施工队材料领用人应由专人负责。不得时常更换材料领用人员。

2)保管员一律凭手续完备的领料单发料。基础材料、接地材料等,应仔细核对施工杆塔号、基础配置表等,,并在备注栏注明施工杆塔号。

3)保管员应严格按手续完备的领料单、调拨单上所填的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发放,不得任意代为更改。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缩短材料物资在库时间。

4)保管员根据发料凭证发料后,应及时在发料凭证上填好实发数、单价等,核对凭证与实物是否相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保管员对保管材料、物资,不得外借或先用后领,不得用白条领料,不得拆其设备零部件发料。

6)对已办理领料手续的物资,应一次领出,不能存放库内,以免造成混乱。 7)领发料时,做到双方共同点数,共同检查品名、规格、质量。如有不符,当场纠正。

4、库存材料物资保管

l)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物资管理标准化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防火、防锈、防漏、防虫蛀鼠咬、防盗、防破坏、防爆等技术措施,根据材料物资物理化学性能进行科学的分类、分库、维护保养。

2)做到“四保”、“四无”。“四保”即保管保养,做到“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急需”;“四无”即库存物资“无盈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事故”。

3)对库存机具物资,要经常进行维护保养,涂油上漆,做好“十防”工作,及时处理超储积压物资。

4)库存物资要按“四号定位”、“五五堆放”的管理规定摆放整齐,库容库貌要整洁干净。

三、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向管理要成绩,向管理要效益已成为各施工企业的共识,搞好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工程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如何搞好现场的管理和项目控制至关重要。结合公司及本工程特点,特制定以下现场管理管理制度 1、制定和落实安全活动日、工地例会和人员管理制度

①制定会议时间和参加人员:安全活动日一般在每周五下午或晚上进行,由现场施工队长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一般在月末召开,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主持召开;参加人员有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监理、各施工队伍的负责人。

②制定会议纪律:为了提高会议质量,解决实际问题,到会人员不得无辜请假;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拨接手机;不得交头接耳开小会;保持会场肃静。会议主持要言简意赅,目的交待明确,把握好会议气氛和质量,开短会。发言人发言要简明扼要,不得跑题和冗长乏味。为保证会议取得实效,应做好影像资料记录。

③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工地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时出勤,明确个人职责,敬业爱岗。不得无辜不请假离开工地,实行工地管理人员全员考勤。员工工作业绩和工资有现场项目经理和副经理负责考核和发放。 2、制定和落实设计变更制度

①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是无法避免的实际问题。应根据工程需要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设计变更意向,设计更改应使用工程联系单,不得口头向设计单位阐述;

②项目总工牵头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③施工项目部的总工程师负责审看图纸,并对各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将变更的图纸分门别类分发给施工队伍,并监督落实施工。 3、制定和落实工程签字制度

①施工项目部提出工程费用签字; ②总监理工程师初审签字; ③兼管单位相关人员终审签字。

④上述三方签字工程方为有效,否则不能进入决算。 4、制定和落实施工进度款给付制度

①施工队根据合同约定和形象进度填制形象进度确认单,提出进度款给付申请; ②项目总工根据对形象进度和申请数量进行审核; 5、工程项目现场控制措施

施工企业要发展,要效益,要安全和工程项目控制是密不可分的,所以工程项目管理要搞好“四大控制”。四大控制, 实际上就是将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应用于四大控制过程中。 5.1进度控制

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是在项目实施之前进行的,必须事先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科学的进度计划。在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时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和前瞻性,使进度计划尽量符合变化后的实施条件。在了解和熟悉图纸基础上,根据合同要求、建管单位里程碑计划、监理单位一级网络图计划编好工程进度计划。根据进度计划配置人数、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使投入的人力、设备、周转材料确保工程进度。

编制各个阶段的进度计划。是为了确保总工期目标,必须实行分段控制,根据总进度计划制订月计划、旬计划(周计划),用旬计划保月计划,用月计划保总计划,制订计划时一定要留下余地。

实施动态控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依据变化后的情况,在不影响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对进度计划及时进行修正、调整。

材料要保证供应。甲方供应和施工单位自行采购材料要保证供应,项目部要及时做好材料进场检验。甲方供应和施工单位自己采购材料,在规格、品种、质量和数量上都要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搞好工期索赔。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原因影响工期,应由甲方签证,顺延工期。 5.2质量控制

明确工程质量目标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

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自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

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生命安全,因此,必须确保主体结构质量。

重视外观质量。在施工处理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外观水准上要高人一筹,做到美观大方,经济实用。

抓好关键部位施工,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查的重点,更应引起项目部的高度重视,加强对关键部位施工的质量控制。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随着科技进步和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施工企业要及时掌握这些信息,积极应用到工程中来为工程带来更大的效益。

搞好技术交底,班前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使工人心中明白所进行工作必须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必须把握好的技术难点。

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素质。施工企业对施工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开展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班组自检,项目部互检,公司专检。实行“三检”制度,其目的在于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5.3成本控制

项目成本控制就是在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之

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是项目成本控制第一责任人,应及时掌握和分析盈亏状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项目经理和预算员要参与投标书的编制。项目中标后,要具体落实到项目部去完成。项目经理与预算员对标书确定的造价和工期最有发言权。

控制人工费用。企业内部要制定劳动定额,根据工程量套用公司内部劳动定额,计算出人工总量。控制好人工总量,就能控制好人工费用,从而达到控制工程成本。

控制材料用量。加强材料管理,严格用料制度,对施工现场耗用较大的辅材实行包干。

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实行租赁制。可以提高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的利用率,项目部用完以后立即归还租赁公司,既加快施工工期,又减少租赁费用。

严把质量关,减少返工浪费。在施工中严格做到:按图施工,按合同施工,按规范施工,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返工造成人工和材料的浪费。

制定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为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正确选择施工方案是关键,在施工过程中努力寻找各种降低成本、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控制间接费及其它直接费。主要是精简管理机构,减少管理层次,节约施工管理费。 5.4安全控制

建立安全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公司、施工项目部、班组,都要订立安全责任书,发生安全事故,各级责任人和班组都要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确保安全设施投资到位。安全设施投入不能省,特别是企业改制以后,安全设施投入更不能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要比你安全投入的费用大得多,而且,造成的影响很大。

安全员要落实到位。项目部要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要配备兼职安全员。 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要提高工人自我保护意识,开工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特别是对新工人或转岗的工人一定要进行岗前培训教育,使其熟悉本岗位的工作。

抓好关键人员、关键部位、关键设备的安全。对特殊工种等关键人员要加强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对临边、洞口、基坑防护等关键部位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对大型机械设备,安全员要天天检查,时时注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搞好文明工地,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和工作区要分开,材料堆放整齐,道路通畅,标语牌位置要醒目,污水排放要有排水系统。职工生活要有专人负责,防止食物中毒等不安全因素。

四、项目例会和施工日志制度

(1)项目例会:及时了解与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协调、平衡施工中的各环节、各专业、各工序,为工程准点、按质完工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项目经理或者项目副经理组织项施工项目部有关人员和作业队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及相关人员召开项目例会,必要时邀请监理、业主参加。工程技术部负责项目例会纪要的整理、发放及与会人员的签到并形成书面纪要,项目经理签发到各有关作业队并存档。项目例会应解决如下问题:

a.上周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原因。

b.检查上周进度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提出下一阶段进度计划及落实措施。

c.安排布置下周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d.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及解决方案。

(2)从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项目经理应指定人员负责填写整个项目的施工曰志。施工日志包括以下内容:

a.工程开、竣工日期以及主要分部工程的施工起止日期。 b.技术资料及技术交底等事项。

c.当日生产及协调情况、数码照片收集情况。 d.材料、半成品的检验与试验。 e.主要材料、设备及其资料的到货情况。 f.设计变更的日期及主要内容。 g.记录工程测量情况。

h.记录工程自检、专检情况 (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 i.工序的交接记录。

j.业主、监理代表现场确认的有关事宜。 k.工期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措施和施工方法。 l.施工现场有关的工程进展情况。

m.质量、安全、机械事故的情况、发生原因及处理方法的记录。 n.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对工程所作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 o.工程项目试车记录。

p.气候、气温、地质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的记录。

五、项目组织协调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组织协调应分为内部关系的协调,近外层关系的协调和远外层关系的协调。 2、组织协调应能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3、组织协调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 人际关系包括施工项目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施工项目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协调对象应是相关工作结全部中人与人之间在管理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

⑵ 组织机构关系应包括协调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之间的关系。 ⑶ 供求关系应包括协调企业物资供应部门与项目经理部及生产要素供单位之间的关系。

⑷ 协作配合关系应包括协调近外层单位的协作配合,内部各部门,上下级,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之间的关系。

4、组织协调的内容应根据在施工项目运行的不同段中出现的主要矛盾作动态调整。 二、内部关系的组织协调

1、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应依据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方法实现。

2、施工项目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施工项目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应依先靠履行劳务合同及执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施工项目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好下列工作: ⑴ 做好供需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⑵ 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调度工作,排除障碍。 三、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的组织协调

1、施工项目部进行近外层关系和远外层的组织协调必须在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实施。

2、施工项目部与发包人之间的关系协调应贯穿施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协调的目的是促进协作,协调的方法是执行合同,协调的重点是资金问题,质量问题和进度问题。

3、施工项目部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要求发包人按规定的时间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保证工程顺利开工。施工项目部应在规定时间内承担合约定的责任,为开工后连续施工创造条件。

4、施工项目部应及时向发包人或监理机构提供有关的生产计划,统计资料,工程事故报告等。发包人应按规定时间向项目经理部提供技术资料。

5、施工项目部应按现行的规定和施工合同的要求,接受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协作配合。

6、施工项目部应在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洽商变更,隐蔽工程验收等环节中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同时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对双方的协调。

7、施工项目部与材料供应人应依据供应合同,充分运用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搞好协作配合。

8、施工项目部与公用部门有关单位的关系应通过加强计划性和通过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

9、施工项目部与分包人关系的协调按分包合同正确技术关系,经济关系执行,正确处理项目进度控制,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安全控制,项目成本控制,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和现场管理中的协作关系。施工项目部还应对分包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支持。

10、处理远外层关系必须严格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并充分利用中介组织和社会管理机构的力量。

六、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施工项目部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及施工项目部、施工队关系,使档案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凡本公司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项目部信息人员统一收集分类归档。

三、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四、归档范围:

1、公司的各项规划、计划、统计数据资料、财务审计、经营情况、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归档。

2、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都要及时归档。

3、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以及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4、工程移交资料应按省公司文件及各电业局要求进行归档。 五、档案的借阅:

1、借阅档案资料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摘录和复制。

2、归还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如发现遗失、污损、或随意涂改情况的,要追究借阅者责任,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七、项目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员工教育培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人才兴企战略为指针,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目标,以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服务于企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加强培训机制建设,落实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实现培训资源效益最大化,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第三条 员工教育培训必须坚持服务企业、服务现场、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力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教育培训工作。职责是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需求制定项目人员教育培训规划。

第五条 项目部教育培训体系由项目部、施工队(班)等二级培训网组成。 第一级:项目部负责本单位日常培训工作,指导各施工队(班)开展班组培训;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培训负责人。

第二级:各施工队(班)在队(班)长和安全员的组织带领下开展本队(班)的培训工作。

第七条 项目部培训职责

(一)负责按照工作需要结合本项目实际,提出并上报培训需求计划; (二)负责按照公司培训计划落实各项目部人员的外送培训;

(三)根据工程实际需求,做出计划并组织各类现场培训班,明确职责,工学结合,落实师资与培训教材;并将各自办培训的资料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具体内容为:

1、新进员工的第二级安全教育;

2、新工程开工前安全培训及考核;日常安全质量教育、岗位技术技能培训; 3、技术质量与安全交底(项目级);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适应性培训(项目级); 5、负责师徒培训管理并报办公室备案。 6、对分包单位员工实施技术技能培训。

(四)负责对本项目部分包单位员工开展安全、质量、技能培训,使其意识和能力满足企业发展要求。保存培训记录,报送相关培训报表和资料。 (五)对施工队(班)的教育培训工作给予指导、督促和检查。 第八条 施工队(班)培训职责 (一)技术质量与安全交底(队班级);

(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适应性培训(队班级); (三)新进员工的第三级安全教育; (四)开展师徒培训; (五)班前站班会; 第九条 岗位培训

(一)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40学时。 1、项目级:由项目组织开展,项目总工负责。

学习内容:本项目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专业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2、施工队(班)级:由各施工班(队)组织开展,施工队长和安全员负责。 学习内容:本班组、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

八、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部对工程分包工作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现根据上级

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项目部的施工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 1 条 严格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和对分包方资质的要求

1、 严格控制分包工程的施工范围, 送变电工程的劳务分包要求分包方必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2、 送变电工程的基础和杆塔工程可进行分包。但分包方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第 2 条 严格对分包方安全资质审查,资质审查的内容: 1、 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原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 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6、 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 3 条 加强分包合同的管理

1、 发包方与分包方应依法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三点:第一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

生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第二严禁分包方承担的工程项目再次分包。第三明确分包方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是分包方自己的队伍和人员。

2、 分包合同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有关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3、 公司作为送变电工程施工的总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全面负责。不得将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安全、质量等责任以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等形式转移给分包单位。

第 4 条 严格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1、 公司、分公司或工程项目部(简称发包方)招用分包单位或劳务分包单位时(简称分包方),首先由分包方提出申请并填写“供方安全资格审查表”,由发包方有关职能部门会同安监部门严格审查其资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方,严禁录用。公司、分公司及其工程项目部下属的工地等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2、 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方,不得继续使用。

3、 发包方对承建项目的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责任,并对其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4、 在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发包方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施工安全负全责。

5、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中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必须由发包方负责,并按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的有关程序执行。对劳务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仍应由发包方负责并按技术措施编制的有关程序严格执行。

6、 劳务分包单位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指派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技术熟练、有较丰富施工实践经验的技工担任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并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现场组织、工器具的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分包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劳务分包人员应在发包方的直接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进行劳务作业。

7、 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发包方对分包单位在工程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和安全用具检验合格情况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的器械、用具等在施工现场使用。

劳务分包中劳务人员的安全用具必须由发包方提供。施工中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原则上由发包方提供或租赁。对劳务分包单位自行配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用具,必须提供经检查试验合格的证明资料,并经发包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8、 发包方应加强劳务分包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注重实效,并能满足施工中应具有的安全和技术素质要求,施工前应组织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成绩应由发包方登记造册。

9、 发包方应监督分包方定期组织职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未成年者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10、工程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发包方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考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发包方安监部

门备案。

九、项目进度管理制度

1 以三天计划保证周计划、 以周计划保证旬计划、以旬计划保证月计划、以月计划保证年计划。

1) 由项目部排出工程进度计划及综合施工进度计划。 2) 项目经理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排出月度进度计划; 3) 施工队根据项目部排出的月度进度计划排出旬进度计划。 4) 劳务队根据施工队的旬进度计划排出周进度计划。

2. 利用合理的施工区段划分、保证施工进度计划,不经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批准任何人不准随意更改作业段。 3. 合理配备各工种的作业人员。 4. 合理配备模板、支承等材料。

5. 提前做好材料计划,材料保质保量进场。

6. 认真审图、保证施工图纸上的问题在施工前解决。 7. 提前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及安全交底。 8. 及时做好施工试验工作。

9. 技术人员做好施工过程控制,不搞“死后验尸”,减少返工,尽量做到不返工。 10.好样板基样板工序,缩短每道工序施工时间。

11、做好自检、互检、专检检查,及时上报监理验收,缩短每个环节的最终验收时间。

十、项目机械设备工器具管理制度

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工器具的安全管理是安全施工的物质保证,是防止和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关键环节。为确保安全施工,必须备有安全可靠的工器具。本项目部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正确检查、使用和保管工器具。为加强这项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型机械、工器具的日常检查

1.对起重工器具,如抱杆、滑车、双钩、紧线器、手扳葫芦、绞车、机动绞磨、U型环、地锚、钢丝绳等必须在每日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

2.张力放线设备的各项配套器具,如卡线器、导引绳、牵引绳、临锚架、地锚、牵引走板、抗弯连结器、旋转连结器、蛇皮套,每次使用前必须严格进行外观检查和必要的试用检查,不准过负荷使用。

3.大绳(棕绳、麻绳)、小绳每日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范围使用并在使用中勤检查。

4.对三角板、梯子、手持电动工器具,每日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 5.个人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器具,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扳手、老虎钳、钢钎等每日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

二、工器具阶段检查 1、工器具送质检部门检验。 2、机械操作手须持证上岗。

3、机械使用过程中由专人负责保养与维护。

十一、项目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为维护本工程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依法对员工进行管理,坚持论功行赏和违规必究的原则;项目部统一管理的原则和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奖励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根据公司员工做出的贡献,立功的大小给予奖励;根据违规责任的大小,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团结一致,积极完成生产任务。

第五条 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在对员工进行奖励时,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方针。同时,在对员工进行处分时,应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出色完成生产、经营或管理任务,为公司创造了显著利润的员工给予奖励。

1、公司对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节约原材料,降低消耗,改进公司生产工艺、工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2、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挺身而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敢于向坏人坏事作斗争,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七条 公司开展劳动竞赛和评先活动,公司员工成绩卓著者,可评选为公司先进(或优秀)工作者(或管理者),或推选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先进,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通过评功活动,论功行赏。评功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三个档次。 1、嘉奖

(1)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不顾个人安危,制止寻衅闹事,使公司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免遭侵害者。

(2)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经营、管理或降本增效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或创造经济效益在200000元以上者。

(3)主要依靠个人力量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遭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者,或积极采取措施,依靠大家的力量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遭经济损失 50000元以上者。

(4)其他方面取得成绩应当给予嘉奖者。 2、记功

(1)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不顾个人安危,制止寻衅闹事,使公司财产或他人人身、财产免遭严重侵害者。

(2)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经营、管理或降本增效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或创造经济效益在500000元以上者。

(3)主要依靠个人力量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遭经济损失20000元以上者。或积极采取措施,依靠大家的力量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遭经济损失 100000元以上者。

(4)其他方面取得成绩应当给予记功者。 3、记大功

(1)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不顾生命安全,勇擒歹徒,使他人生命免遭伤害者。

(2)在发明创造、技术改进、经营、管理或降本增效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采

取有效措施,提高或创造经济效益在1000000元以上者。

(3)主要依靠个人力量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遭经济损失50000元以上者,或积极采取措施,依靠大家的力量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遭经济损失150000元以上者。

(4)其他方面取得成绩应当给予记大功者。

第九条 集体立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并作为年终评先进集体的依据,对被奖集体的负责人可优先考虑评先。

第十条 对被记功的集体和员工,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发放标准如下: 1、嘉奖的集体奖励标准为人均300元,个人奖励标准为500元。 2、记功的集体奖励标准为人均500元,个人奖励标准为1000元。 3、记大功的集体奖励标准为人均800元,个人奖励标准为2000元。

4、对举报违反国家法律、公司规章制度且挽回经济损失者,一经查实,奖励所查实经济损失额的1%--5%。

5、特别贡献者由公司另给予特别奖励。 第十一条 获国家各级机关表彰的奖励标准

1、凡集体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该集体人均奖励1000元;获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人均奖励500元;获市、局级荣誉称号的,人均奖励300元。

2、凡员工个人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者,公司给予3000—8000元奖励。荣获省、部级单项荣誉称号者,公司给予2000—5000元奖励;获市、局级单项荣获称号者,公司给予1000元奖励。

第十二条 对员工的记功、授予劳动模范等荣誉记入本人档案。 非公司员工但为公司作出贡献者,可参照本章规定予以奖励。

第十三条 公司对员工的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在对员工实行

处分的同时可给予经济处罚,经济处罚原则上为减发绩效奖金;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经济处罚和赔偿经济损失可同时进行。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分: 1、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期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者;

2、工作态度不端正、服务态度差,或在工作时间偷闲怠眠者; 3、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调动和指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分配的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5、个人品行不端,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和生活或有损公司信誉的; 6、在禁火作业区使用明火、吸烟,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7、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公司各种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发生一次,相关负责人各经济处罚200—500元,经相关部门或公司领导提出,屡教不改者的;

8、其他可以给予警告处分的情况。

第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期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

2、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3、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泄露公司机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情节严重者,可加重处分;

4、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5、在工作时间或场所内大声喧哗、无理取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者;

6、擅自越权处理非职权范围内的公务,对其他员工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或给公

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公司决议,带头煽动人他情绪,故意制造事端,从而造成生产或工作任务严重滞后的;

8、其他可以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情况。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4天或一年期内累计旷工8天以上者;

2、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公司严重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破坏公司内部安定团结,故意或多次设置障碍严重影响其他员工工作和公司业务开展,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的。

4、故意隐瞒和掩盖安全隐患,未及时向上级汇报,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5、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

6、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7、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的;

9、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者,如一年期内再发生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的情况一次的;

10、在工作时间或场所内大声喧哗、无理取闹、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屡教不改的;

11、拒不执行公司决议,带头煽动他人情绪,故意制造事端,从而造成生产或工作任务严重滞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且经公司提出后,仍不改正的;

12、其他可以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已构成犯罪,除由司法机关处理外,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重或加重处分 1、伪造、藏匿、销毁证据的; 2、对揭发、检举人打击报复的;

3、强迫、唆使下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违规的; 4、屡犯不改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1、 立案前主动交待,积极退还赃款赃物的; 2、 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3、 主动自检并及时纠正错误,积极采取措施挽回损失的。 第二十条 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处理: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不完成工作任务的; 3、无故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按旷工1天处理;

4、在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5、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手续不完备的。

6、不假而别或请假未被批准而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已满不归又未与公司联系并被批准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一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

施条例》中规定的相关条款情况,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经济处罚标准:

1、员工受警告处分的,扣发当月绩效奖金的30%—50%,情节严重者可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2、员工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发当月绩效奖金,情节严重者可连续扣发其6个月之内的全部奖金;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依法或按企业规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的,按照个人月收入的30%逐月扣回,且扣除后的剩余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之处分,警告2次等于严重警告1次,累计严重警告2次,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员工受处分的期限: 1、警告,3个月; 2、严重警告,6个月;

第二十六条 员工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评先进和劳动模范等。 第二十七条 对员工给予记功、奖励的,应由各部门或项目部提出,组织材料,报公司办公室提交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决定。

第二十八条 根据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安排和规定,对工作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员工,由公司报相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通令嘉奖、授予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二十九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后果尚不够行政处分而给予适当经济处罚的,由项目部或部门处理,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条 对员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由各项目部或部门在查清事实的基

础上,按规定上报材料,提出处理意见,书面呈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决定。

第三十一条 员工的处分意见由其所在的部门或项目部书面提出,再报公司办公室审核,经公司批准后由办公室执行。

警告自处分期满后自动撤销,但严重警告处分期满后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领导班子审批后由公司办公室执行。

员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由公司办公室提出,工会签署意见,公司领导班子办公会决定。

第三十二条 处分决定由公司办公室出具处分通知书,通知其本人领取并签字确认。 第三十三条 给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应当慎重决定。必须依据充分,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材料齐全,在处理时允许被处分者申辩,处理过程必须符合相应的程序,处理结果公司办公室应进行归档管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都应抄送工会,工会如认为不妥的情形,公司应与工会协商解决。

第三十四条 审批对员工进行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有错误之日起,解除劳动合同处分不得超过一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二十天。

第三十五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或诬告、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分。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奖励和处分,都必须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系公司内部规章,如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三十八条 如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三十九条 公司劳务派遣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公司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种办法、规章制度等。若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时,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或出现其它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由用工单位将其退回到本公司,本公司可根据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安全管理

一、安全施工责任制度

1. 目的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方针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与安全施工有关人员的相关岗位责任。 2、安全施工职责 2.1.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2.1.1. 负责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工作,是本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

2.1.2. 组织建立本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其正常运行,并主持项目部安全会议。 2.1.3. 组织确定项目部的安全目标,制定保证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

2.1.4. 组织编制符合工程项目实际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计划、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等项目管控文件,报建立项目部审查,业主项目部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2.1.5. 负责组织对分包商进场条件进行检查,对分包队伍实行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2.1.6.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2.1.7.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检查、日常巡视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落实,实现闭环管理。

2.1.8. 负责组织对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

2.1.9. 组织落实安全文明标准化有关要求,促进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 2.1.10.参与或配合工程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项目部副经理安全职责

2.2.1.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负责。 2.2.2.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负责组织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班组进行业务指导。 2.2.3.掌握分管氛围内的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总体情况,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纠偏;组织召开相关安全会议,安排部署相应工作。

2.2.4.针对工程实施和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重大问题提请项目经理协调解决。

2.2.5.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德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有关规定,促进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2.2.6.完成项目经理委派的安全专项管理工作,并对工作全面负责。 2.3.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2.3.1. 贯彻执行公司、网省公司和施工企业颁发的安全规则制度、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编制符合工程实际的实施性文件和重大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负责技术指导。

2.3.2. 组织相关施工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组织项目部安全、技术等

专业交底工作。

2.3.3. 组织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3.4. 定期组织项目专业管理人员检查或抽查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问题或隐患,落实防范措施。

2.3.5. 参与或配合项目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3.6. 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其他安全相关的工作。 2.4.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2.4.1.协助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4.2. 贯彻执行公司、网省公司和施工企业颁发的规章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规程规范,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监督指导施工现场落实。

2.4.3. 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培训,参加项目总工组织的安全技术交底。参与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等时尚文件的编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2.4.4. 负责制定工程项目基建安全工作目标计划。负责编制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的购置计划。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台账。

2.4.5. 负责检查指导施工队、分包队伍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工作,并督促施工队、分包队伍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2.4.6. 督促、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组织召开安全专业工作例会,总结安全工作。

2.4.7. 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落实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有权制止和处罚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2.4.8. 督促并协助施工班组长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

工作。

2.4.9. 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和推广安全施工经验。 2.5. 施工队长的安全职责

2.5.1. 负责施工队(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对施工队(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德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5.2 . 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进行安全学习,执行上级有关基建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2.5.3. 负责新进人员和变换工种人员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

2.5.4. 组织安全活动日活动,总结与布置施工队(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日记录。

2.5.5. 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开展风险识别、评价活动,制定并落实风险预控措施。 2.5.6. 组织每天的“站班会”,班后进行安全小结。

2.5.7. 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施工队(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2.5.8. 组织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未参加交底或未在交底书上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2.5.9. 负责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字确认。 2.5.10. 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2.5.11. 配合施工队(班组)安全事故的调查,组织施工队(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落实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及时改进安全工作。 2.6.施工队兼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2.6.1. 协助施工队(班组)长组织学习、贯彻基建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

2.6.2. 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施工队(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活动。 2.6.3. 协助施工队(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2.6.4. 协助施工队(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

2.6.5. 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督促施工队(班组)人员执行安全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

2.6.6. 协助施工队(班组)长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有权安全资料。 2.7.施工人员的安全职责

2.7.1.学习基建安全工作的有关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7.2.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2.7.3.参加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2.7.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2.7.5严禁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2.7.6.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2.7.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越级报告;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2.7.8.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2.7.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确保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接收事故调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积极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及法制水平,使员工自觉遵守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工程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即必须参加规定课时和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度考核。

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对转场和变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教育形式

项目部安全教育分为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两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安全教育三种形式。

三、项目部安全教育

由项目部办公室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主要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等,时间每

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法制观念和要求。

2、业主和局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3、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风险)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

4、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及文明施工要求。

5、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四、施工作业队(班组)安全教育

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现场作业队长(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主要对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干部、领工员、工班长、施工现场带班人员、现场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看护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岗位职责、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的教育、对全体现场事故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使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部施工生产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

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施工要求。

4、本岗位的主要职责、潜在的风险、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等。 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 6、冬雨季、汛期、节假日前后、工种转换等专题安全教育。

7、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应用时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8、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后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保留备案。 五、特殊工种培训教育

电工、电焊工、测工、起重工、机械操作手、特种设备司机、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没有取得操作证不得上岗从事特种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及复审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上岗前需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再培训,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时间为每个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每次教育时间为4小时,培训教育主要内容:

1、学习掌握本工种作业的基本知识。

2、本岗位职责、特种作业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曾发生过的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3、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安全操作技能和规定,防范事故的措施。 4、各种特种作业对环境条件、员工身体素质、技术素质的具体要求,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的配置、维修和正确使用方法等。

5、与本岗位有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等。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的形式,由项目物设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项目分管安全领导审批。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项目工程技术、物设、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核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部物设和安全管理部门两家保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1、各作业(班组)要认真开展班前安全讲话等活动,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并做好教育记录。

2、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经理应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小时。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3、认真开展日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如安全周、安全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坚持经常化、形式多样化(如板报、宣传栏、录像、讲座、知识竞赛等),讲究实际效果。

4、项目必须建立各级、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坚持全体人员(包括外协劳务队伍人员)的安全继续教育,确保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持证上岗。

三、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搞好安全生产管理是每个施工项目部重要大事之一,要从思想上、组织上、技术上认真对待,正确理解安全检查的意义,及时抓好现场安全措施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查出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确实做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项违章指挥及违法作业。

迎接安全检查的准备 1、思想准备

对组织安排的安全检查,思想上重视,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为依据,要从认识的高度、重视的程度、抓的深度、落实的程度上做好准备。

2、领导检查和听汇报

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大方针为前提,支持安全部门人员做好各项安全记录,各级领导承担各项安全职责,主要领导要做好文明施工等口头汇报。

3、查制度、查措施

检查企业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各项违章作业和各项违章指挥是否得到纠正和处理。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责任制是否落实。各项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施

工条件、施工安全及施工计划及措施是否得到及时的贯彻。

4、现场查隐患

施工现场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用具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材料及辅料是否堆放整齐。照明线路及其设施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机械设备的安全是否齐全,职工是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事故调查

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项项落实。凡检查 中发现未按“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的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6、查组织

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和经济进行活动,二大保证体是否形成发挥作用,安全机械是否设立,安全技术干部是否按规定配备,素质条件是否能胜任工作并相对稳定,班组安全员是否建立并发挥作用。

7、查教育培训及教育记录

新入厂的工人是否经过认真的三级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工人是否都经过特种安全教训、考核、持证操作。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技术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安全培训、考核并取得资料证书,全体工人是否都学习过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达到懂知识、有技能的水平。

项目部建立定期分级安全检查制度

定期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经理及安全管理部、技术质量部门派人员参加,对检查项目内容包括管理、设备、措施、装置、违章行为大检查。做到检查与总结相结合,检查与

奖励相结合,检查与评比相结合。

1、检查日期安排如下:

项目部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组织安全抽查。 施工队每周组织安全大检查。 2、检查内容:

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整改。

3、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改正,问题严重者进行严肃处理,对违章人员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专业性检查

公司内部建立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施工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某项安全问题或在施工中普遍存在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

经常性检查

项目部建立经常性安全检查,在施工生产中进行预防性检查。可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1、工地应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自查,不放过每个死角。

2、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人员应经常深入工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做到预防为主。

3、各工地应每日对本工地种类设备,作业点,操作点,操作人员进行检查,积极消除不安全的隐患。

4、每个作业人员应做好班前检查,交班时交代安全情况,做好自身的安全保护和相互安全保护。

季节性施工安全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1、各施工队在夏季主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采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宣传,使职工了解中署症状,并学会应及措施。 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搞好通风和降温。雨季施工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的工作。 做到通风和降温。

及时放发防暑降温物品及劳动保护用品。

2、夏季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工作。施工用电的点源线不得使用裸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沿地面敷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使用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V。特别是潮湿场所,电源不超过12V。

3、冬季施工主要做好防风、防火、防滑、防煤气中毒。

凡参加冬季施工作业的工人,都应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 搞好防滑措施。遇有冰块、积雪要及时消除。 加强用火申请和管理,遵守消防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春秋两季施工注意防火。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执行。

5、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单位领导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施工,注意防火、防盗。值班人员不得无故擅自离岗。

6、节日加班更要注意对加班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安全检查记录

1、班组安全检查记录

(1)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是指班组安全活动日志,由各作业班的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根据每天工作内容,对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质量讲话。

(2)班前安全检查记录,是班组对作业场地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情况记录。检查的重点是安全防护,安全带、安全帽的自检、互检、交接检等,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以确保作业质量安全。检查时由班组兼职安全员填写,每交检查出的隐患能自行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并在记录本上以“三定”为原则,记录整改反馈情况,并有项目安全员复查意见,如本班组不能整改,应及时报告项目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组织人员整改,以及时消除隐患。

四、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根据四川蜀能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要求,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因此为及时准确的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参会人员

1.1.安全生产例会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负责组织,各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总工、安全专责负责主持。

1.2参会人员为:项目部全体成员及施工队队长、技术员、兼职安全员、协调员等。 2、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为每月月末或月初,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工作和业主项目部安全工作重点要求,提前召开。

3、主要职责

3.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研究制定项目部贯彻落实意见。

3.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提出项目部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超前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

3.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3.5、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月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3.6、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安全施工。 3.7、征求各部门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现场,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4、会议程序 4.1.会议准备

(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要将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点是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及存在的问题),形成书面材料。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要将本月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个月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汇报。 4.2.会议程序

(1)项目部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安全专责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

(2)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部汇报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现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季度安全生产重点与安排;

(3)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部汇报:一是本月围绕重点在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作及完成数量,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二是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思路;

(4)项目部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

(5)每次会后,工程项目部由安全管理部根据安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

五、安全施工措施编审和交底制度

1. 项目部在编制年度施工、技术计划时,必须按照国家和部门有关规定依据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安规》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为目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卫生技术措施和辅助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所需器材、设备、书刊、声像带等。

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由公司计划科组织相关专业进行编制,由安监科汇总。 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应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同等考核。各有关工地、部门必须在管辖的施工、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按期完成负责。

5. 安全施工措施:

5.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5.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5.4 重大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见《安规》)的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方案,须经施工技术和安监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5.5 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 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 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 人员、机具装备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 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 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措施,用程序直观地表示出来。 * 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 对无施工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地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六、安全活动日、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1、安全活动日管理:

为使项目部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日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1安全日活动,每周一次每次不少于六十分钟,一般活动时间为每周二下午。安全日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1.2安全日活动内容:

(1) 学习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总结一周的

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2) 结合上级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

取教训。

(3) 根据事故预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生产异常情况紧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演

练,定期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和自我保护能力的训练。

(4) 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法等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

(5) 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1.3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项目经理)、有内容、有记录(即安全活动记录),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要对记录进行检查和签字,并写出评语。

1.4要充分发挥施工队兼职安全员的作用,落实施工队安全员的安全职责,提高活动效果。

1.5项目部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要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并将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当中。

2.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

2.1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1)、人工挖孔桩及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基础开挖。 (2)、跨越10kV以上电力线路跨越架的搭设。 (3)、过轮临锚、紧线、挂线施工等。 (4)、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2.2、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2.3、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2.4、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2.5、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填写经技术员和安全员审查。 2.6、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安全交底才能施工,并由交底人负责填写《安全施工交底记录》。

2.7、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2.8、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2.9、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2.10、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1)、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2)、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3)、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4)、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4)、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总则

1.1 在施工作业面(点)实施安全监护制度,使每个施工人员的作业活动处于受监护状

态之中,是制止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有效措施。 1.2 施工队(班)长在每天分工时,应对每个作业点指派一名安全监护人。对重要工序

和特殊服务面(危险性大、地形复杂、施工条件差等)的作业点,必须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施工队(班)长若未指派安全监护人,作业点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追究施工队(班)长的责任。 2必须设立安全监护人的施工项目:

2.1送电线路性质设立安全监护人的施工项目有: 2.1.1基坑开挖;

2.1.2 现浇基础; 2.1.3 分解组立杆塔; 2.1.4 高塔组立;

2.1.5 吊挂绝缘子串、放线滑车、重锤。 2.1.6 跨越架搭设与拆除; 2.1.7 张力放线;

2.1.8 导、地线紧线与升空; 2.1.9 导线地线连接; 2.1.10平衡挂线; 2.1.11附件安装;

2.1.12杆塔及导线地线附件检修; 3安全监护人条件:

3.1坚持原则,敢管敢讲,工作责任心强。 3.2具有一定的施工经验的专业知识。 3.3熟悉安全工作规程和施工工艺规定。 4安全监护人职责:

4.1安全监护人对本作业点负有安全监护责任。安全监护人应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制止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2督促施工作业人员做好班前交底,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补充进行现场安全交底,督促被交底人在工作票签名栏上签名。

4.3督促和协助施工作业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使安全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齐全完好,并正确使用之。

4.4督促施工作业负责人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在扩建、改造工程监督施工人员在指定的区域工作,防止施工人员误入(登)带电间隔,防止误碰运行设备。

4.5督促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必须使现场布置、工器具、安全设施等符合施工工艺标准。 4.6安全监护人应坚守工作岗位,如果需要暂离开现场时,应临时委派安全监护人,并向全体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4.7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施工队(班)长或项目部报告,并及时提出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措施。

4.8每天应向施工队(班)长和专(兼)职安全员报告作业现场安全信息。

4.9施工现场的负责人必须佩戴“现场负责”袖标;安全监护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在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监督”和“作业负责人”袖标;当小分队作业时,若作业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为同一人,则同时佩戴“作业负责人”袖标和“安全监督”袖标。 5安全监护人权利:

5.1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提出警告和批评。当出现威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作业时,有权先令其停止其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5.2有权对违章违纪人员实行经济处罚。

5.3有权督促施工队(班)长对发生的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组织事故分析,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6奖励和处罚

6.1安全监护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由项目部给予表扬或奖励。

6.2在安全监护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或避免重大事故者,由公司给予嘉奖。 6.3在安全监护中,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制止违章不力,擅自离开岗位,未正确佩戴“安全监督”袖标,安全监护失职造成事故者,将根据情节追查责任并作出处理。

八、分包工程与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承建项目的分包单位或临时工在施工中的管理,确保电力建设安全、优质、高效地顺利进行。现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和所有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方式承包的施工队伍及临时工的管理。

3. 分包单位招用选择原则

3.1.在选择招用分包单位时,应通过资质审查、招标择优选择分包方。公司必须与分包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并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查同意。

3.2.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应在合同签订前进行,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可简化手续,不得延期不办。

3.3.未经公司安全部门进行安全和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劳务使用协议。

3.4.对负责人不服从安全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分包单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录用。 4. 公司对分包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4.1.项目部对分包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必须把分包方的安全施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有专人负责对其管理,严禁以 “ 包 ” 代管,以 “ 罚 ” 代管。

4.2.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事故必须按 “ 三不放过 ” 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4.3.对分包单位必须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公司根据工程量的大小,预留承包价示 3-5% 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 100% ,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 50% 。分包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公司安全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督。 5. 合同分包方安全施工职责

5.1分包方在安全施工方面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想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报各种,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违章作业必须坚决制止,并按规定接受处罚。

5.2应积极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活动,认真学习上级安全生产的文件,并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活动会,每天进行班前会。

5.3合同分包方使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上岗各种前的安全教育,进行安全学习考试,体检不得遗漏。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体检的人员均不得上岗。

5.4开工前,合同方必须对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报项目部备案。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

5.5在施工中一旦发现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在抢救伤亡人员的同时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事故必须认真执行 “ 三不放过 ” 原则,认真查处。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包全部经济损失。

5.6合同分包单位负责人是按施工的第一负责人,对本方人员的安全施工负全责。合同分包方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佩戴明显的袖标,合同分包方必须按工作需要和施工安全需要划分班组,班组名单应报项目部备案。

九、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 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 2. 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

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

4. 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 5.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6. 现场用电必须三项五线制,使用五芯电缆。

7. 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8. 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9. 工地及材料站的施工用电应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进行布设,并按当地供电部门

提出用电申请。

10. 电气设备及电动工具的使用遵守下列规定:

1) 2) 3) 4) 5) 6)

不得超铭牌使用; 外壳必须接地或接令;

严禁将电线直接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严禁一个开关或一个插座接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 移动式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应使用拖拉或移动电动工具; 不得用软橡胶电缆电源线拖拉或移动电动工具;

7) 8)

严禁用湿手接触电源开关。 工作中断必须切断电源。

十、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1、为规范安全防护装备的职责、内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安全防护装备。

3、定义:安全防护装备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所配备的装备和工器具。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防砸鞋、耐酸(碱)手套,橡胶耐油手套、防护眼镜、耳塞、铅服等。工器具如防坠器(速差器)、攀登自锁器、漏电保护器、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笔等。

4、职责:项目部材料管理员负责在公司领用、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验收、检查。新购置的应进行抽检;

5、安全工器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否则应进行培训。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电气安全工器具应在确认的电压等级下使用。电动或风动的安全工器具在运行中不得进行检修或调整;检修、调整或中断使用时,应将其能源断开。 6、下列情况应以报废:

1、经检查、试验及修理后已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2、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或制造价格的;

3、超过安全使用使用周期的。

十一、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理查处并重”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引用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四川电力公司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3、《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防火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2、防火安全检查应纳入公司每次组织的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重要内容,重点查防火组织机构及制度落实情况;用火、用电、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安全情况;隐患整改、记录及预防措施等情况。

3、坚持季节性、专业性及重大节日期间的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公司安全监察部应组织有关部室人员参加防火安全大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险隐患,做好记录。

4、各施工队应坚持重点部位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制度,每星期应对各自分管的范围进行一次自查,并做到每日下班时工作生产场所干净,不留火险隐患。

5、项目部防火安全检查应按规定做好记录,检查人、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对检查情况记录核实签字认可,对查出有火险隐患的单位应发给整改通知书,相关单位应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必须报公司安全监察部备案。

6、工程项目应积极支持配合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防火安全检查。 7、在易燃及禁火区域动火时,应按照以下要点进行:

(1)、在动火前应和有关部门联系,明确动火的设备、位置及准备情况。 (2)、搬移可燃物,将动火地点周围10米以内的一切可燃物转移到安全地点。 (3)、落实应急灭火措施,动火期间动火地点附近的水源要保证充足,不可中断,在现场准备好适用且数量足够的灭火器材,应有专人到现场进行保护,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做好书面记录。

(4)、检查和监护,动火前和动火期间安全、技术等相关部门的人员应到现场进行检查,对照动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检查是否落实,落实动火监护人和动火项目负责人,向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8、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1)、风力达到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2)、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9、火灾事故等级划分:

(1)、特别重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户五十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100万元以上

(2)、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受灾户三十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30万元以上。

(3)、不具备前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十二、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施工机具设备管理机构

1、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全公司施工机具设备的归口管理,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的《施工机械管理》程序文件推进施工机具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施工机具设备装备规划、机具设备采购和编制操作规程;审核机具设备的大修、报废报告。

2、项目物资设备部设专人负责机具设备的维修、保养,并通过相应的安全检测手段进行检验,特别是起重机械及起重工器具维修后必须进行负载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出租。保证提供给承租单位的机具设备质量可靠,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各施工队设置专职机具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机具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三检制”(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管理。 第二条、施工机械、工器具使用、维修的管理

1、由机具设备管理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技术人员根据各类机械的性能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使用部门严格执行。

2、严格执行施工机械的“三级检查责任制”,即项目部和施工队的三级检查责任制,机具设备管理部门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于大型机械设备实行专机专人制度,必须有运行记录,维修必须有机械维修记录。

4、机械在使用时,如有指定的指挥人员指挥,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方案、机械性能和使用要求,事先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指挥信号,正确指挥。对违反机械性能、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造成事故的,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5、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拖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对事故发生负责;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妥善处理,

否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6、为使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公司规定对施工机具设备实行租赁管理。

7、使用单位严格执行设备使用的“三检”制(即使用前、使用中、使用后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机具设备的安全检查及事故处理

1、加强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安全检查是保证机械、工器具安全使用的重要手段之一。物资设备部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不定期对施工机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了解机具设备使用的安全状况,查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查找施工机具设备使用中的安全隐患。对违章、无证操作现象及时制止,并有权按规定对机具设备操作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奖惩。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落实机具设备管理责任制情况。

(2)、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查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机械设备的各种行程限位装置(或压力、温度、转速等装置)是否完好。 (5)、机械转动部分的安全防护罩、壳等是否完好。 (6)、防飞溅的挡板或罩、盖等是否完好。

(7)、电源箱、电气绝缘、保险、接地、继电保护及其它电气保护装置情况。 (8)、防腐保护情况。

(9)、机具设备特性应有的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2、发生机械、工器具安全事故后,使用单位应立即向项目安全管理部报告。安全管理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物资设备部等相关部门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采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十三、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出施工区域。

第二条 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第三条 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指挥车在前开道。

第四条 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第五条 施工车辆脱离施工现场行驶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六条 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材料、土石方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查看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

第八条 凡违反道路行驶规定的,每车次处罚用车单位500-1000元。 第九条 驾驶人员严禁酒后发生,发现酒后驾车立即开除。

第十条 驾驶人员应每天检查车辆情况,并向专(兼)职安全员汇报车辆情况。当视线或道路状况较差时,驾驶人员应仔细检查其道路运输情况。

十四、输电线路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驻地

1.1临建和租用驻地其面积要满足工程管理要求。项目部应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材料站。施工队应设有宿舍、食堂、卫生间、材料站、工器具堆放场(库房)。

1.2项目部基本办公设备宜有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打印机、数码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施工队宜有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传真机、数码照相机、资料柜、医疗急救箱。

1.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完成上墙资料,包括工程简介、组织机构、方针、目标、工程横道图、工程进度表、线路路径图、晴雨表、安全记录牌、主要管理人员职责、主要管理人员照片、宣传栏和学习园地、事故应急电话号码(防火、防盗、医院)。

1.4驻地应有明显标志,布置一定数量彩旗,安全标语和各类警示齐全,消防设施齐全,干净整洁无垃圾,道路通畅,排水排污畅通。厨房、宿舍应清洁卫生,床上应整洁,个人生活用具应摆放整齐,炊事人员应有健康证。

1.5材料站(库房)设备、材料、工器具分类堆放整齐有序,标识清楚,露天堆放时防晒、防雨设施应完好无损,易燃易爆危险品按规定放置,实物与台账相符,领用手续完备,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工器具应分开堆放和保管,并有明显标识,防止混用,设仓库管理制度和防火防盗电话号码在明显处。 2.施工阶段

2.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衣着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严禁赤身光脚作业,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应有明显标志,特殊环境作业人员有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措施。

2.2施工现场需使用安全警戒线(旗)做围栏,并挂警示牌,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砂石水泥、塔材堆放应采用彩条塑料布垫底,工器具、绝缘子、金具等材料摆放整齐有序,施工道路通畅、废弃物不能乱丢,做到一手清。

2.4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有记录,使用后及时进行保养和清理,保持机具、设备的完好和外部清洁。

2.5边坡、土石方开挖,弃土必须制定有效地施工措施,不得随意破坏生态和自然环境,保护良田好土,防止水土流失和损坏周边建筑物、电力设施。

2.6基础浇制平台牢固,拆除后的模板、脚手管、扣件等应及时做好修理、清洁、防腐工作,并按规格及规定堆放整齐,基坑回填应注意对混泥土基础的保护。

2.7运输装卸材料时严禁野蛮装卸,保护塔材的锌层,避免沾染泥土,上塔作业前应清理干净鞋底的泥土。

2.8高出作业的工器具和材料应放在工具袋内或用绳索绑牢,上下传送物件应用绳索吊送,严禁抛扔,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绳)。

2.9组立杆塔时,分工明确,无声有序。指挥人员和安监人员应有明显标识。 2.10特殊、重要跨越架须经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

2.11牵张场布置合理,按定置图布置休息区、临时厕所、临时工具房和指挥台。材料、工具堆放整齐有序,通讯良好,分工明确,展放导线有保护措施,接地良好,重要地点有专人监护。 3.试运阶段

3.1护坡、排水沟、挡土墙应符合设计要求,整齐美观。

3.2保护帽表面平整,美观,回填土无沉陷,必要时进行植被恢复。 3.3相序标志和防护标志应齐全、正确、醒目。 3.4对全线进行清场检查,拆除所有的临时接地线。

十五、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加强环保教育组织职工学习环保知识,加强环保意识,使大家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贯彻环保法规认真贯彻各级政府的有关水土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令,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特点,及时申报安全环境保护设计,切实按批准的文件组织实施。

3、 强化环保管理定期进行环境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主动联系环保机构,请示汇报环保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4、 美化施工现地场地废料、土石方废方处理,按设计要求按工程师指定地点处理,防止水土流失。保持排水通道畅通,工地干净卫生。施工中还尽量减少对周围绿化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5、 消除施工污染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源、耕地、农田、灌溉渠道,要采用渗井或其它措施处理。工地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地点深埋,清洗集料机具或含有沉淀油污的操作水,采用过滤的方法或沉淀池处理,使生态环境受损减到最低程度。

6、塔基平整后,恢复植被;机动车辆不能到达的地方,采用人力、畜力运输;施工完毕后,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7、开挖塔基基础时,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不降基面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在山坡开挖时下坡处应有防止土、石块滚落到山坡下方的措施,尽量减少对天然植被的破坏。

8、塔基基础施工时,砂、石、水泥等物料堆放处铺彩条布隔离,采取不直接落地措施。施工产生的废油要用专用固体容器保存,并按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进行处置,严禁随地丢弃。

9、场地是耕地的,按生土、熟土分别堆放;回填基础时,应实施生熟土分开法;组塔、放线施工完成后,应对塔基周围尽量恢复原地貌及植被。

十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施工现场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设施如:栏杆、沟、洞上盖的盖板、警告术语、

应急工作灯、安全工器具等。这些都是用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设施,是确保施工人员在工作中不发生伤亡,鉴定设备的状况,判断设备的合格与不合格。为此对这些设施必须加强管理,作好超前的预防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特作出如下规定。

第二条 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

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

第三条 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它用。由于施工人员乱动或挪作它

用,所发生的后果概由人员所在的单位负责。

第四条 安全警示牌要有专人管理,购置的警示牌尺寸大小应符合国家的标准。场所悬挂的警告标

志方位醒目、具体。

十七、生活卫生管理制度

(一)、宿舍卫生管理规定:

1、职工宿舍做到天天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

2、宿舍内铺上、铺下要做到整齐美观,被子叠放整齐,提包和鞋按规定放置,不得到处乱放。

3、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及时清理。 4、生活废水应有污水池,做到卫生区内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流。 (二)、食堂卫生管理规定:

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的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尘、防蝇,与污染源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三)、厕所的卫生管理:

1、厕所的合理设置方案:厕所的设置要离食堂30米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帘、纱齐全有效。

2、厕所定期清扫制度:厕所设专人天天打扫,保持厕所清洁卫生。

3、厕所灭蝇蛆措施:厕所按规定采取冲水或加盖措施,定期打药或撒白灰粉,消灭蝇蛆。

十八、安全奖惩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的奖励、惩罚和考核办法。

1.3 本制度仅适用于本工程。 2、管理职责

2.1 项目经理负责安全奖惩的领导工作。

2.2安全管理部是安全奖惩的主管部门,依据本制度负责提出奖惩明细和下达奖惩考核决定;负责督促各单位落实奖惩规定。

2.3 项目部成员依据奖惩考核决定,负责执行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处理决定。 2.4 财务部依据奖惩考核决定,负责执行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和员工的经济处理决定。 3、总则

3.1 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项目部人员和施工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和公司制订、颁发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安全管理标准及规定,要把安全工作列为本单位评先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核心,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和工作岗位上,对安全工作负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必须同本部门、本单位的经济责任制挂钩,严格考核。

3.3 安全生产奖惩以经常性检查、专项检查、月考评为基本运行模式。考核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制度为准绳,执法公正、严明,以达到警示、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4 奖励

4.1 安全生产评比实行季度与年终评比相结合的原则,对于评选出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4.2 对于下列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4.2.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

4.2.2在抢救事故中,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

4.2.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或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人员;

4.2.4在安全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的先进个人; 4.2.5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个人。 4.3 对于下列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4.3.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运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方法,获得成效的单位; 4.3.2在年度内未超过事故考核指标,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得分率高于95%的; 4.3.3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 4.3.4被评为集团公司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

4.3.5在《安全质量标准化》内审评审中获得优秀的单位。 5 处罚 5.1事故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人次扣除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20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轻伤事故,每人次扣除 5%~10%安全保证金。

(2)发生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设备事故、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件,每起扣除 100%安全保证金(不少于 50万元)。

(3)发生一般电网事故,每起扣除 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火灾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事故,每起扣除10%~20%安全保证金;发生设备损坏事故、35kV及以上设备跳闸,每起扣除 5%~20%安全保证金。

(4)发生建筑、大型脚手架(包括 220kV 及以上跨越架)、倒杆(包括抱杆)、倒塔、

其他结构垮(坍)塌事故,每起扣除 20%~50%安全保证金。

(5)发生事故、设备损坏等,除扣除安全保证金外,相关责任单位还应承担事故相应损失。

5.2管理性违章

(1)未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每起扣除 1000~5000元。

(2)未按规定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起扣除 2000元。

(3)不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公司、项目部等主管部门的检查),每起扣除 1000元;对存在问题不落实整改,每起扣除2000元;重复发生上述同类问题,加倍扣除。

(4)未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账,每起扣除500元。

(5)未进行施工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未持“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每人次扣除 500元;新进厂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参加施工,每人次扣除 500元。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每人次扣除 1000元;超过有效期,每人次扣除 500元;未报甲方备案,每人次扣除 500元。

(7)使用劳务作业人员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用工规定,每人次扣500元。 (8)交叉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每处扣除2000元。 (9)未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措施不力,每起扣除 2000元。 (10)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项目部及相关方,每起扣除 2000~5000元。

5.3、装置性违章

(1)大型起重机械安全装置不完善或失效,每台扣除 1000~5000元。 (2)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拆除、变动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等,每起扣除 500~5000元。

(3)未按项目部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每起扣除 500~2000元。

(4)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点告知牌,每处扣除 500~1000元。

(5)危险区域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离,每处扣除1000~2000元。 (6)作业现场、生活区乱接、乱拉电源线,每处扣除 500~1000元。

(7)未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每处扣除 500~1000元;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每起扣除 500~1000元。

(8)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边和孔洞作业未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未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每处扣除 500~5000元。设备安装就位期间,对未可靠固定的设备未做好相应的专项安全措施,每处扣除 500~2000元。

(9)未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每次扣除 500~2000元;现场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项扣除500~1000元。

(10)室内、夜间等作业环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处扣除 500~1000元;在潮湿环境、容器内施工,电源电压不符合安规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每处扣除 1000~2000元。

(12)临近带电设备作业,未保持安全距离、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或无专人监护,

每起扣除 2000元。

(13)未落实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控制措施不力,每项扣除 2000~5000元。

(14)未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每起扣除 1000元;施工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每人次扣除 200~5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扣除 200~500元;使用未经检测或超过检测周期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 500~200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每起扣除 500~3000元。

5.4、行为性违章

(1)在施工现场禁烟区域吸烟,每人次扣除 100~500元。 (2)高空抛掷工具、材料,每起扣除 500~1000元。 (3)违反“十不吊”规定,每起扣除 500~1000元。 (4)违反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每起扣除 500~1000元。

(5)未按规定在施工后清除废料或违反定置化管理要求,随意倾倒废料,每起扣除 200~1000元。

(6)施工现场车辆超速、超载行驶,每起扣除 200~1000元。 5.5、其他

(1)被建设单位、监理部门及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查实违章,每次扣除 500~5000元。

(2)其他违章情况,按照各单位相关规定处理。

十九、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工程项目因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及处理的有关要求。 1.2、本制度仅适用于擂鼓~河西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 2、事故报告

2.1、工程项目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即时报告工程项目经理。

2.2工程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应迅速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受伤人员,有选择地送到专业医院检查,同时上报公司。

2.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保护好现场。 2.4报告内容

a、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b、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亡程度、伤亡姓名及自然状况;c、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

d、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2.5、事故发生后,应在四小时填写《事故报表》报上级主管部门。 3、事故调查

3.1、轻伤事故由项目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结果48小时内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3.2、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工程项目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工程项目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

3.3、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将医院诊断书等有关资料附后,报上级调查组。 3.4、发生因工伤事故的现场,必须经过相应组织的批准方可进行清理。

4、事故处理

4.1、因工伤亡事故发生后,应主动接受上级的处理。

4.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的所造成死亡事故的,由主管部门按照部门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3、对发生伤亡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阻挠、干扰调查组正常工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事故发生后,应视情节严重程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部分或全面停产整顿,举行事故分析会和事故责任人员学习班。待原因查清,采取防范措施后,经批准方可复工。 4.5、经济处罚额度

a、轻伤事故,对直接责任者处以每伤一人100—1000元人民币罚款。

b、重伤事故,工程项目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每重伤一人500—20000元人民币罚款;直接责任者应接受上级部门处以敏伤一人500—3000元人民币罚款。

c、死亡事故,工程项目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每死亡一人10000—50000元人民币罚款;直接责任者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每死亡一人1000—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5、事故统计

5.1、伤害等级的确定要以医院诊断结果为依据,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规定。

5.2、公司应按有关规定,逐月填写《伤亡事故月报表》,以备检查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十、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4、 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应根据“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施工现场工地的防火工作。

2、工地的项目经理是工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地的消防工作负总责。 3、施工工地要成立消防安全小组,并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狠抓落实。

4、编制消防工作计划,每项施工环节必须有消防要求,并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5、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

6、食堂要单独搭建,不应与其他用房设在同一栋建筑内。 7、施工用火时,要清理现场可燃物,备有消防器材。

8、施工现场生活区、仓库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消防通道要畅通。

9、工棚、建筑物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随意增加电热设备,严禁使用“三炉”,电灯泡小于200W距可燃物小于0.5米,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10、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11、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12、火警119;匪警110。

二十一、安措补助费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和工作、生活环境,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理安全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工程建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以人为本,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基建安全管理的常态机制,推行安全文明施工作业标准化工作,夯实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基础,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施工作业环境,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树立新时期“国家电网”工程建设新形象。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是指针对输变电工程项目施工特点,为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以及重要跨越、临近带电体、土石方等特殊、危险性作业安全所需要的费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为提高作业环境安全水平、改善现场施工条件、倡导绿色施工等工作所需要增加的费用。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安全文明施工设施配置申报单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申报单。

第四条 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列入投标报价。费用的支付及使用应参照以下方式执行(两者任选其一):

(一)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将中标价和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之和作为合同价。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应接受监理承包商的监督,并经建设单位批准。(注:执行本条款时,招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施工安全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合同价的组成部分,不需要投标报价。

(二)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列入施工承包合同价,由施工承包商提出使用申请,经监理审核,建设单位批准后,在概算范围内实报实销,发生的费用最终列入工程决算。

第五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构成、支付方式及使用要求、以及使用管理和考核等条款。

第六条 实行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的,仍由施工承包商统一管理和使用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承包商对《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在施工现场的最终实施负责,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予以约定。

第七条 施工承包商负责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含文明施工措施计划),并抄报监理承包商审核,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施工承包商应确保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第九条 施工承包商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落实,如安全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的

制作(购置)、安装、使用、日常管理和维护等工作。且各种设施的购买必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而引发事故的,追究相关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一条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开工前应制定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负责安全资料的编制及报审。

第十二条 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费的使用应由工程项目经理审核,报公司安全监察部批准。

第十三条 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财务部对“二费”的使用具有监督权力。

二十二、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防尘防毒工作,保证施工作业场所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搞好防尘防毒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应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总工负责主管,项目安全专责全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项目部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应同时计、布置、检查、 总结、评比防尘防毒工作。

三、每年在安排生产时,应完成防尘防毒规划和采取技术措施所需的经费、设备、器材等同生产计划一同安排,把防尘防毒措施计划列入技术措施计划和财务、物资计划中去,切实予以保证。

四、开工前,项目部应对上岗前的员工进行防尘防毒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有关防尘防毒知识,督促员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

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员工

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凡施工或加工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都应采取降低尘毒危害的有效措施,如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以及设备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或采用隔离操作等措施。

六、各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的使用无毒物

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七、有毒有害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应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应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八、各施工队应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对突

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备设施,高毒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应的泄险区。

九、各单位应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高毒物品场所应设置高毒 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十、各单位对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员工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处理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员工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员工在结束作业时,其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须存放在高毒作业区域内,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业的区域。

第二十三、女工特殊保护制度

1、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3、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4、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5、女职工自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的工作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或安排其它劳动。

6、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在工作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7、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比不得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

8、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9、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

10、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劳动保护提出申诉,要求改正或享受应当享受的权益。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1、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二十四、反违章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职工生命与健康,保证局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度,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所有人员。

第四条 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违章分三种类型: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装置违章。 第五条 违章行为的具体表现

5.1、 管理违章:是指从事电力设计、施工、物资、生产工作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要求制定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管理违章行为的归类:

5.1.1未及时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省电网公司及上级供电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 5.1.2未按要求制定有关运行、检修、维护规程制度;

5.1.3制定的反措、安措计划不符合现场实际、不可操作或没能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反措要求;

5.1.4 制定的标准低于国家电力公司行业标准;

5.1.5设备变更后相应的规程、制度、资料没有做及时更改;

5.1.6没有更改设计而自行更改施工标准;更改设计、施工后未更改竣工图纸; 5.1.7对违章不制止,不按照制度采取管理措施;

5.1.8不能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5.1.9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的例行工作;

5.1.10 安全生产各种措施、计划资金不落实; 5.1.11违章使用临时工;

5.1.12不能及时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名单。 第六条 行为违章:是指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生产过程中,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设计、施工负责人、作业人员违反保证安全的规定、制度及措施,违反国家及行业技术规程、条例以及保证人身安全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等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工程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的规定而进行的设计,也属于一种违章行为,归为此类)。行为违章主要表现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一)违章指挥行为归类

1 、不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进行指挥; 2、 现场指挥不符合有关规定;

3、 组织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参加电力生产工作;

4、 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拍板、不指挥,等上级人员拿出工作意见; 5 、对各种违章现场不制止、不考核; 6 、插手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 7 、越权管理,代行下属人员的指挥。 (二)违章作业行为归类

<一>组织措施与三票的填写、执行

1、作业前未按规定提前勘查施工现场并填写勘查记录; 2、设备图纸资料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 3、无票工作或无票操作者,《安规》规定除外;

4、冒用他人名字签发工作票、批准许可工作票,未造成事故; 5、工作票签发和许可漏项,安全措施不全,错画示意图;

6、未经明文公布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7、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不随身携带工作票;

8、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未交代现场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或未现场检查验收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9、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不交待清楚工作地点和保留的带电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即履行许可工作手续;

10、工作票未终结或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即对设备送电; 11、不按规定召开班前、班后会;

12、不执行作业安全措施票。操作、施工无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及未进行危险点分析者;

13、不执行安全规程或对现场情况不了解,盲目指挥;

14、在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或擅自离去,使工作或施工现场失去监护及监护不到位; 15、工作准备不充分延误了工作时间。 <二>现场安全措施

1、正常检修、施工作业前未按规定制定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合格、漏项,任意拆除或变更安全措施;

2、工作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工作负责人不宣读工作票,不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工作内容、现场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就开工;

3、电气作业不停电或停电后不验电、不挂地线就进行作业但未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

坏等后果;

4、使用未经试验或试验合格期已过、无合格证标签的安全工器具; 5、施工现场的孔、洞、沟未设安全围栏;

6、施工现场工作临近带电设备未设围栏和悬挂警示牌等; 7、交通要道施工不按规定双向设置警示标志,未设专人看守;

8、高空作业、起重作业、深沟深坑拆除工程等工作现场四周无安全警戒线; 9、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而未采取防坠落措施; 10、部分停电工作(临近带电设备),无可靠安全措施且无监护人; 11、电气设备检修工作人员与带电设备不能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12、电力设备拆除后仍留有带电部分未处理或未短接; 13、作业人员未全部撤离现场即拆除地线;

14、临时工作及事故抢修未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就许可工作;

15、高空作业区域地面不设围栏、发生高空落物、冬季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冻措施; 16、人工立杆不按规定使用抱杆,无专人统一指挥;

17、撤杆撤线不按规定要求做必要的检查,未加设临时拉线或晃绳;18、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未使用绝缘牵引绳; 19、擅自变动安全措施或扩大工作范围; 20、施工现场未按完工后规定清理场地。 <三>工作现场个人违章行为

1、在施工时,未得到许可即开始工作;

2、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和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绳)或安全带(安全绳)未挂在牢固的构件上;

3、工作中出现厂家人员、外协人员、民工在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现象的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

4、在没有装设遮栏的平台或脚手架上工作不系安全带;

5、高空作业中无保护移位;倚坐在高空平台栏杆上;在高空无栏杆的构架上直立行走; 6、高空作业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或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工具进行起重作业; 7、梯子登高无专人扶守,未采取防滑、限高措施;

8、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未按规定使用梯子以及人在梯子上移动梯子;9、绳梯未挂在可靠的支持物上,使用前未认真检查; 10、利用管道、栏杆和脚手架等悬吊重物;

11、工作人员误登电气设备、误动运行设备未造成后果; 12、在带电设备周围使用钢卷尺、皮卷尺和线尺进行测量工作; 13、工作人员在未办理工作许可前跨越安全遮栏工作; 14、擅自拆除挪动安全警戒装置者、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三) 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归类

1、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使用不当,从事检修工作不穿工作服;

2、进入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拖鞋、露趾凉鞋;

3、从事检修、维护、运行工作时不按规定着装,将衣服袖子卷起或将衣服敞开; 4、工作现场发生打、骂架或嬉闹; 5、酒后上班或酒后作业者、冒险作业。

三、装置性违章:是指工作现场的装置、设施、环境、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装置性违章的归类:

1、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有缺陷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2、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不全、不清晰或不符合规定; 3、作业现场不能保证满足规程规定的安全距离; 4、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全或不符合规程规定; 5、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6、施工机具、设备、工器具、脚手架结构等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强度不够; 7、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备不全、数量不足、质量不良; 8、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地点、环境不符合安全规定; 9、运行设备设计、安装不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第六条 根据违章可能造成的后果,违章分为三级违章、二级违章和一级违章。 三级违章是指对人身、电网和设备不直接造成危害的不安全现象。

二级违章是指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有可能造成危害且后果严重、性质恶劣的不安全现象。 一级违章是指对人身、电网和设备可能造成危害且后果严重、性质恶劣,并可能引发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不安全现象。

第七条 凡进入各生产现场、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均有制止违章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凡发生违章行为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教育有关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防范对策。

第九条 发生一级违章情形之一者,一次性处罚违章责任人200-400元; 第十条 发生二级违章情形之一者,一次性处罚违章责任人100-200元; 第十一条 发生三级违章情形之一者,一次性处罚违章责任人50-100元;

二十五、临近带电、停电、不停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输电线路临近带电、停电、不停电作业集中体现在架线工程中,且主要体现在:不停电跨越、有跨越架不停电架线、无跨越架不停电架线、停电架线。根据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工程临近带电、停电、不停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临近带电体作业,上下传递物件必须使用绝缘绳绳索,作业全过程应设安全监护人。

2.在带电体附近作业时,必须做好防静电措施,人体与带电体之间距离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带电体电压等级, kV 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与带电体的距离,m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 ≦10 2.0 1.7 35 3.5 2.0 63~110 4.0 2.5 3.跨越不停电电力线路施工,应严格按DL409规定的“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制度执行。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应由电业生产运行单位签发,并按规定履行手续,电业生产运行单位必须派员进行现场监护。

4.在跨越档相邻杆塔上的放线滑车均应采取接地保护措施。在跨越施工前,所有接地装置必须安装完毕且与铁塔可靠连接。

5.跨越不停电电力线路,在架线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书面申请该带电线路“退出重合闸”,待落实后方可进行不停电跨越施工。施工期间发生故障跳闸时,在位取得现场指挥同意前,严禁强行送电。

6.参加跨越不停电线路施工人员应熟悉施工工器具使用方法、施工范围及额定负荷,不得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7.跨越不停电线路时,作业人员不得在跨越架内测攀登或作业,并严禁从峰顶通过。 8.导线、地线(光缆)通过跨越架时,应用绝缘绳作引渡,架上不得有人。

9.跨越架的宽度应超出新建线路两边线2m,在跨越电气化铁路和35kV及以上电力线路的跨越架上使用绝缘尼龙绳、绝缘网封顶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绝缘绳、网的驰度不得大于2.5m,且距架空地线(光缆)的最小间距不得小于下表规定。在雨季施工时应考虑绝缘网受潮后的驰度的增加。

(2)在多雨季节和空气干燥情况下,应在封网承力绳与架体横担连接处采取分流调节保护措施。

(3)跨越架架面距被跨越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在考虑施工期间的最大风偏后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被跨越电力线路电压等级 跨越架部位 ≦10kV 架面与导线的水平距离,m 无避雷线(光缆)时,峰顶网与避雷线(光缆)的垂直距离 有避雷线(光缆)时,峰顶网与避雷线(光缆)的垂直距离 1.5 35kV 1.5 66kV~110kV 2.0 1.5 1.5 2.0 0.5 0.5 1.0 10.停电跨越时,施工单位应向运行单位书面提交停电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状况和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运行单位审查后,应由所在运行单位严格按DL 409规定签发“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1.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严禁采用口头或约时停电、送电。

12.工作负责人在接到已停电许可工作命令后,必须首先安排人员进行验电;验电必须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合格的验电器或绝缘棒。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逐相进行;验电必须设专人监护。同杆塔架设有多排电力线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

验上层。

13.在绝缘架空避雷线(光缆)上工作时,也应先将架空避雷线(光缆)接地。 14.拆除接地线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验明线路无电压后,工作班人员必须立即在作业范围的两端挂工作接地线,同时将三相短路;凡有可能送到停电线路的分支线也必须挂工作接地线。 2)

同杆塔架设有多层电力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工作接地线挂完后,应经工作负责人检查确认后方可开始工作。 3)

若有感应电压反应在停电线路上时,应在工作范围内加挂工作接地线。在拆除工作接地线时,应防止感应电触电。

质量管理

一、工程项目物资验收制度

1、总则

1.1为保证本工程施工质量,明确检验人员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工程材料分为自购材料和甲供材料。 1.3工程材料验收由项目物资设备部人员担任。 2、验收程序

1、自购材料由公司物资设备部委托成都岷江铁塔厂统一购买及加工,甲供材料由业主单位与供货商签订合同,由四川电力物流公司统一配送。到货材料由项目物资设备部、生产厂家、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及物流公司五方进行验收。

2、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熟悉验收物资的有关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3、验收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3.1收集验收凭证,熟悉有关资料;

3.2根据物资的性质特点和数量,准备相应的计量工具和测试仪器,如磅称、量尺、卡尺等。

3.3确定物资的存放地点和保管方法。 4、凡到货物资,物资供应处应提供以下证件:

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等。验收人员要根据物资需求计划、订货合同、接货通知单的要求仔细核对以上证件,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若证件不全,应及时向物资供应处书面报告,待证件到齐后进行验收。保管人员对有关技术资料要妥善保管并进行编号,加盖验收章。 5、验收工作必须加强计量检查,根据各项验收凭证实地过磅、检尺、点数,严格验收。把好六关,即物资名称、型号、规格、质量、数量和交货时间关,不准照抄、估算。 6、所有到货物资必须首先清点件数和数量。 6.1凡点数计个的物资必须逐个验收; 6.2成套的物资必须开箱逐件进行验收;

6.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采用抽样验收,但每次抽检不少于总批次的5%-15%:

对于产品协作关系稳定,证件齐全、包装完整者; 包装严密,打开包装易损坏物资,包装破损后不易恢复; 数量大且件数多,包装完好无疑者;

7、物资质量验收:凡使用一般测试仪器检验出物资质量的,可由仓库验收人员自行检查,检查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规范,是否完整,标识是否清晰,有无损坏,对于技术复杂、技术性能高以及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委检验的物资,应由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或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并负责提供检验记录。

8、物资验收工作要及时准确,由供应处牵头会同动力部验收。一般物资最迟不超过三天,大量物资和大型设备不超过七天。验收无误后,验收人员应及时在《物资验收合格单》上盖章,并做好详细的验收记录。《物资验收合格单》应填写完善规范。 9、验收中发现的数量不符,超出允许误差以及规格、质量不符、数量短缺的,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并于到货后二日内由供应处会同动力处、使用单位填写《物资验收不符单》,经验收人员签章后物资供应处及时与供方交涉查明原因。 10、铁塔、导地线、光缆等应做好开箱检查记录。

二、工程项目计量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了保证公司的计量数据准确、真实、可靠,从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施工预算、质量管理等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原始依据,制订本制度。

1.2用于对线路测量、工艺控制、质量检验的所有计量器具必须经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所有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检定机构检定。

1.3物资设备部为本工程计量管理的主管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计量管理工作,项目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内负责本部门的计量工作。

1.4根据项目生产工艺,生产经营需要,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所有计量器具统一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由公司物资设备部统一采购,使用前由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2. 计量器具管理

2.1根据项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计量器。具体有:经纬仪、塔尺、钢卷尺台秤、游标卡尺等。

2.2根据计量器具的作用将公本项目计量器具分为二大类,及计量器具和测量器具。

2.3计量器具的采购:使用单位提出计量器具采购申请,交公司领导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将采购计划交物资设备部采购。采购计划必须有计量器具名称、型号、最小分度值、清度等级和用途等内容。

2.4公司采购回的计量器具,由项目物资部核对数量、型号及随机的资料,确认无误后,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凭发票和检定合格证办理入库手续,并贴上合格标志。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凭检定不合格证明、发票,由采购部与供货方联系办理退货或换货。

2.5计量器具应存放于干燥、通风、阴深平稳处,应保证其包装完好,按使用说明书涂好防锈油。

2.6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填写“领用申请单”,并办理领用手续。

2.7质控部应建立计量器具台账,详细记录计量器具名称、型号、精度等级、生产厂、出厂编号、购入日期、发出日期、领用人、使用单位等详细内容。

2.8物资设备部应在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内,对本项目的在用计量器具按20%的比例进行抽查,以保证在用计量器具的完好性。

2.9质控部应按《计量器具标准计划》规定的时间间隔将计量器具送法定计量器具检定机构进行检定,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2.10使用单位发现计量器具损坏、失准时,必须立即将损坏计量器具送物资部审核确认。物资部收到损坏计量器具后,应立即予以确认,若损坏严重,无法修复,则直接作报废处理,若损坏不严重或难以判别,则及时送法定检定机构检定,根据检定结果进行处理,同时对以前的计量结果进行审核。

2.11根据计量器具的使用环境、精确度、仪用频次,规定其使用寿命。

2.12凡是闲置暂时不使用的计量器具,使用部门提出封存申请,经物资设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封存。做好防护工作,贴上封存标识,指定专人保管,上注明封存的时间。

2.13启用封存的计量器具,必经物资部同意,并重新送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14员工辞退、辞职的,出公司前必须办理计量器具的移交手续,经仓库和物资设备部签字确认后,方能办离厂结算手续。

2.15贵重、精密、大型计量器具,应建立计量器具档案、包装、随机的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履历卡、维修记录等。 3. 计量管理与监督

3.1计量器具在使用前,必须首先核对零位,检查其灵敏度和完好性。 3.2在使用计量器具时,必须小心细致,用力均匀,不得粗暴使用计量器具。 3.3计量器具由专人使用、维护,禁止非授权人员使用计量器具。

3.4在测量过程中,发现测量值与理论值相差很大或计量器具不正常时,先停止计量,并上报物资,由物资部处理。

3.5对在某部门的计量器具进行抽查时,若抽查合格率低于85%时,应将该部门的所有计量器具进行提交检定。

三、工程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为推动本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增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努力打造送变电精品工程,特制定本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公司内部对施工质量实行施工队自检、项目部复检和公司专检,即三级检查验收制度。

2.施工队自检。施工人员应对施工质量负责。各施工班组对分项工程的各个检查项目进行100%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项目部申请复检。

3.项目部复检。项目部在接到复检申请5日内必须安排复检,检查率应达到50%,复检合格,资料齐备并经项目总工确认后,申请公司专检。

4.公司专检。公司技术质量部在接到专检申请10日内必须安排专检,抽查率不少于30%(以分项工程计)。专检内容包括审查工程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记录、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及现场检查,并进行评级,在此基础上,由项目工程部向监理单位提请验收检查并配合建设单位向质监中心站申请质量监督检查。

5.对关键工序,重要施工项目,隐蔽工程验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经监理部门组织验收并办理签证,未按规定检查验收的项目,不算完工,隐蔽工程不得隐蔽,不得转接下道工序。

6.对各级检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有关部门或单位应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向有关方反馈处理结果。

7.为保证施工质量,尚需做好以下检查验收工作:

8.对设备、原材料、工器具和计量器具进行严格检验,对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应研究处理并记录留存。

9.加工配制品应由制作单位做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制作单位应向用户提交合格证、质保书及技术记录。施工单位接货后应进行核查,经确认后才可使用。

10.施工队应坚持进行工序交接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施工人员有权拒绝继续施工。

四、工程项目质量事故调查制度

1.质量事故的原因

凡因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反操作或不按设计、规范和规程的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无法达到公司及业主项目部的质量控制目标。

2.质量事故上报制度

2.1记录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向施工队长报告。施工队长应在当日报告项目部,并进行事故分析和制定防范措施。施工队质检员要对事故作出记录,按期书面报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

2.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队长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并将事故分析报告和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存档;项目部应于当日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并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将事故分析报告和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存档。

2.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向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和技术质量部报告。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公司技术质量部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大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将事故分析报告和防范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存档。

2.4调查分析工作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均应严肃处理。

2.5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均要建立质量事故台帐,并对事故处理方案及实施结果作好记录,予以保存。

3.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审批和实施

3.1记录性质量事故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报项目工程部审定。 3.2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项目工程部编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审批后,由事故

责任单位实施。

3.3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公司技术质量部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审定,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事故责任单位实施。

3.4需设计单位验算或变更设计的施工项目,由公司技术质量部提请建设单位交设计单位协助进行。

五、工程项目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员工教育培训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 2.培训体系及职责

项目部负责本单位日常培训工作,指导各施工队(班)开展班组培训;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培训负责人。

项目部培训职责

(一)负责按照工作需要结合本项目实际,提出并上报培训需求计划; (二)负责按照公司培训计划落实各项目部人员的外送培训;

(三)根据工程实际需求,做出计划并组织各类现场培训班,明确职责,工学结合,落实师资与培训教材;并将各自办培训的资料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具体内容为:

1、新进员工的第二级质量教育;

2、新工程开工前质量培训及考核;日常安全质量教育、岗位技术技能培训; 3、技术质量交底;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适应性培训(项目级);

5、对分包单位员工实施技术技能培训。

(四)负责对本项目部分包单位员工开展、质量、技能培训,使其意识和能力满足企业发展要求。

(五)对施工队(班)的教育培训工作给予指导、督促和检查。 施工队(班)培训职责 (一)技术质量交底(队班级);

(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适应性培训(队班级); (三)班前站班会。 3.教育培训类型及组织形式

项目部员工教育培训类型主要有在岗培训、适应性培训、职业资格培训、特种作业培训。

(一)在岗培训: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以满足履行职责的知识与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定期规范化培训。重点包括日常法纪条规教育、岗位技能提高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施和应用等培训。

(三)适应性培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随时开展的各种应急性、针对性培训。 职业资格培训。根据国家规定,对公司内各类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等级鉴定。 特种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取证

(一)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能上岗。

(二)行业要求及现场工作情况要求持证上岗的工种,由四川省电力公司认可的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发证。

对分包单位员工培训必须执行“三个坚持”制度,即: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坚持特种岗位持证上岗制度、坚持日常教育制度。

培训内容重点有:

(一)特种作业人员生产教育培训,由所在分包单位提供证书;

(二)转岗、换岗人员的生产教育培训,由所在分包单位提供培训记录; (三)对于在岗的从业人员要经常性地开展岗位技能、环保知识教育培训,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四)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操作技术、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新工艺、新技术或新设备、新材料的操作(使用)方法、安全技术特性及应采取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由各项目部组织实施。

4.主要培训组织形式

(一)现场培训:适应性培训、在岗培训通常采用该形式; (二)远程教育: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 5.教育培训工作程序

项目级:由项目组织开展,项目总工负责。

学习内容:本项目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技术要求;本工程质量目标;工程数据计算。

施工队(班)级:由各施工班(队)组织开展,施工队长和安全员负责。 学习内容:本班组、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所使用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职业资格培训

(一)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项目部将按需求选送相关人员参加由相关培训机构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学习取证,原则上不组织参加社会性培训班的学习。

(二)生产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在相关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统一组织下,由相关职业技能鉴定站实施。各专业工种在行业规定专业工作年限达到后,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逐级培训考核晋升。其中,初级工的职业格资培训与上岗培训相结合,一训双证。少量行业内无培训计划的工种,由本人申请,项目部同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报相关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批准后,可参加社会性培训班学习、取证。

1、各工种中级工及以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原则上参加由相关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的开放式鉴定。参加人员通过在日常工作中学习积累后,统一参加鉴定。

2、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由本人申请,公司推荐,参加由相关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相关培训机构评审。

6.特种作业培训与取证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的内容和学时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培训大纲的要求。

(一)公司根据行业要求和现场工作情况,要求持证上岗工种: 1、机械操作工; 2、牵张机操作工; 3、测工; 4、导线液压连接

(二)根据公司生产需求,由各部室、项目部提出需求,公司办公室统一外送培训

取证。

(三)国家规定工种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二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十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和提出要求,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复审内容包括:

1、健康检查(县属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由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供) 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根据行业要求和自身工作要求所发证书,每三年复审一次。

(五)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时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在有效期内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送原发证机关审验。

(六)行业要求和自身工作要求所发证书由公司办公室组织考核、审验。

造价管理

一、项目成本控制制度

1.成本控制原则

本着高度负责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积极配合施工图设计优化工作,及时主动反映有可能对工程投资造成影响的任何事宜,在确保安全、质量、合理工期的基础上对施工成本进行控制。精打细算,组织合理。 2.降低成本目标

精打细算,组织合理,将控制成本在承包责任书规定的范围内。 3.降低成本的主要措施

3.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成本控制体系,按照内部各岗位和施工队进行成本目标分

解,明确各管理人员和施工队的成本责任、权限和相互关系。

3.2项目经理部坚持按照节约开支、全面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编制目标成本控

制措施表,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使用、动态管理、对实际施工成本的发生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4.通过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制定可靠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 a.优先采用暂时不停电和不停电跨越施工方案,减少停电损失;

b.基础浇制模板,采用我公司在近年来220kV输电线路工程已成熟使用的竹胶模板和

组合钢模进行施工。该材料制成的基础模板体积小、重量轻、转运中既省事又省时,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c.通过技术优化,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检验,杜绝质量事故,避免返工损失。 5.材料的选购与运输

a.抓住自购材料的采购、使用、质量各个环节,采取措施控制成本。

b.控制砂、石、易耗品等材料的采购,进行比质、比价,掌握市场行情,规范采购行为。 c.项目中心材料站选在交通方便的北川香泉乡,紧挨项目管理部,距离线路也较近,便

于施工管理也减少了施工队材料运输环节和距离,降低材料的损耗及材料运输周转费用;

d.用篷布衬垫砂、石及水泥,充分利用原材料以便降低损耗,避免环境破坏带来的损失。 6.加强施工机具、工器具的控制

a.施工机具的操作人员一律须经过培训,防止因操作不当损坏机具。

b.提高机具的利用率和完好率,减少燃料消耗,注意施工机具的保养,减少零配件的消

耗。

c.加强工器具的管理,制定严格的措施,防止人为损坏工器具,如起重滑车、断线钳等

从塔上扔下损坏、放线滑车从山上滚下损坏等,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7.该地区为灾后重建地区,地方劳动力价格偏高,在土石方和工地运输上,我们将尽量

采用机械方式。土石方工程以人力和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劳动力以劳务分包单位人员为主。工地运输采用大车与农用车相结合的方式,减少人力运输。

8.积极鼓励员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努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降低工程成本。

9.加强施工费用支出的监督管理:

a.项目经理部计经人员,按照优化后的计划,计算出各阶段拟完成工程量的计划成本,

作为各阶段成本控制目标值,并按人工、机械、材料三项费用进行分解。 b.按照网络进度计划和施工队承包预算,按月向施工队下达月度施工任务,同时明确成

本控制目标值。

c.进行进度检查的同时,将已完工程的实际费用与计划成本进行比较,有超支现象要进

行原因分析,制定措施,并验证实施情况。

d.施工队针对月度目标,要进行经常检查,随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10.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进行现场布置,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占用和赔偿标准,对可占可

不占的坚决不占,非占不可的尽量少占;该赔偿的一定要按政策规定赔偿,不该赔偿的要加强沟通、取得谅解。

11.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员工的质量成本意识,提高一次成优率,杜绝返工浪费,以提

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12.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防患未然,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降低成本计划与措施:

4.1、降低成本计划:总成本降低率1.5%,其中: 1)人工费降低1 %; 2)机械费降低1.2%; 3)材料费降低0.3%。 4.2、降低成本的措施

1) 加强施工费用支出的监督管理:

a、项目经理部计经人员,按照优化后的计划,计算出各阶段拟完成工程量的计划成本,

作为各阶段成本控制目标值,并按人工、机械、材料三项费用进行分解。 b、按照网络进度计划和施工队承包予算,按月向施工队下达月度施工任务,同时明确

成本控制目标值。

c、进行进度检查的同时,将已完工程的实际费用与计划成本进行比较,有超支现象要

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措施,并验证实施情况。

d、施工队针对月度目标,要进行经常检查,随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2) 项目经理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推行现代化管理和办公自动化,

确保管理费用支出不超过报价书所列金额。

3)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进行现场布置,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占用和赔偿标准,对可占可不

占的坚决不占,非占不可的尽量少占;该赔偿的一定要按政策规定赔偿,不该赔偿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力求建场费用不超过报价金额。

4) 为了实现材料费用的控制目标,必须加强材料的采购、保管、防护、使用等管理工

作。力争材料费用不超支。

a、物供科应制定采购计划,按计划进行采购;加强质量检查,杜绝不合格品进入现场;

多方调查了解,货比三家,力争价廉物美。

b、妥善进行材料的贮存、保管、防止腐烂、变质发生。

c、加强材料的防护、看管工作,避免损坏、丢失,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损耗。 d、实行限额领料,严格按计划发料。

e、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由施工队做好上述管理工作,特别做好防护看管工作,避免丢

失和外力损害造成损失。

f、安装就位的材料要采取适当的防盗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5) 加强机械管理,确保机械费用不超支。

a、合理安排机械进出场时间,合理调配使用,减少机械闲置损失。

b、实行单车核算,按月考核单车完好率、利用率和单位台班的油耗、维修费用、耗件

数等。

c、制定机械的维修保养制度,以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6) 积极鼓励员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努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降低工程成本。

7) 加强质量控制,提高员工的质量成本意识,提高一次成优率,杜绝返工浪费,以提

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8)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优化消耗性材料与地方性材料的使用,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防患未然,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以

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0)健全奖惩制度,对各项指标要进行认真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实行“节奖超罚”,以调

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1)机械费成本支出控制

1、对张力机、牵引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行租赁使用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机械管理员对设备进行考察,检查其各项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确保进场设备的使用可靠性。

2、中小型机械设备应注重结合工程进度,合理调配以提高机械的使用率,尽量做到不停机不闲置。

3、机械设备不用时,应及时组织退场,以减少无用的租赁费用支出。

二、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加强竣工工程结算力度,合理组织经济收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擂鼓~河西220千伏线路新建工程对业主的结算。 第三条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涉及经营、技术、生产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

第四条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结算文件的审核程序,做到计量准确、内容完整、各项费用计取全面、合理。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 经营管理部是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一)负责工程项目结算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营人员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专题

研讨;

(二)指导、协助或审核、监督项目的结算编制; (三)协助公司对工程总承包的项目进行工程结算稽查; (四)指导和监督项目结算资料收集、归档。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是结算管理的实施部门,其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结算会审;

(二)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编制、报送及洽谈;

(三)负责工程项目变更、索赔资料及纠纷、诉讼所需证据的收集、整理、编制;

(四)项目经理部结算工作分工及责任:项目经理、项目预算人员无论其人事关系如何变动,均需将该工程结算工作负责到底。项目经理是项目结算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结算组织和审批工作,项目经营人员为结算工作的业务责任人,项目生产、技术、财务人员负责配合结算责任人完成结算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提供施工、技术、物资、人力、机械、费用等方面资料,承担因资料或提供证据不足造成结算损失责任。

第三章 洽商及索赔管理

第七条 项目实施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社会因素及因需要所发生的设计修改、洽商变更,造成我方经济支出增加、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均应向业主及时办理签认。不能及时办理的要有当时施工情况的图片或录像资料,以便补办签认。

第八条 由于业主或社会因素的影响造成项目不能正常实施或施工中断,项目经理部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有效地办理签认手续,注意日常的资料积累。

第九条 设计修改或洽商变更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变更原因、知情人、项目、部位、数量、延误工期、发生费用、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经办人签字及签证日期。

第十条 各种变更、洽商签证记录、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等由现场负责施工的技术、生产、经营人员办理,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检查、落实,杜绝竣工后出现资料不全,业务人员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发生。

第十一条 项目经营负责人应会同项目部生产、技术认真研究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技术、工程及其他有关业务人员在办理洽商、签认时要有经营意识,适当规避合同风险,提高洽商、签认的经济价值。

第十二条 各种变更、洽商签证记录应及时送交预算人员,预算人员要核实资料的完整性,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编制费用文件,并送业主、监理单位审批,经营管理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 当出现重大索赔事项时,项目经理部应在28天内(或按合同约定)以书面信件正式向业主、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书,并取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索赔通知书的内容包括:索赔事项的名称、相应的合同条款、索赔要求和索赔清单。

第十四条 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无正当理由,对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和索赔报告不予确认,对变更价款、工期有异议时,应请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办法解决。

第十五条 为避免企业损失,确保项目部权益,合理处理工程索赔业务,大型、重点项目在工程中标后、工程实施前应编制《项目变更、索赔管理工作规范》,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四章 工程结算管理

第十六条 具备阶段结算条件、工程竣工并取得核验证明或因故停缓建办理确认手续后,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完整工程结算书,并组

织相关部门进行结算会审,签署会审意见。在报送业主或监理前10天报工程总承包部经营管理部审核,经营管理部在5天内组织结算会审,项目部根据会审意见对结算进行修改装订后报送业主或监理审定。 第十七条 工程结算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结算编制说明

2. 工程概况表[竣结-01(Z)]

3. 主要技术经济分析表[竣结-02(Z)] 4. 建设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竣结-03(Z)] 5. 工程结算汇总表[竣结-04(Z)] 6. 工程结算费用一览表[竣结-05(Z)] 7. 合同价款费用汇总表[竣结-06(F)] 8. 工程变更费用明细表[竣结-07(F)] 9. 建筑安装其他费用明细表[竣结-08(F)] 11. 甲供材料明细表[竣结-10(F)]

第十八条 工程结算文件报送业主或监理时,项目部应做好签收登记。结算经办人应及时了解、掌握业主或监理单位审核进展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业主未提出异议时,可视为同意结算报告,应尽快形成法定文件。当业主或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时,可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调解,经调解无效时,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九条 接到结算审批单后,将原件和完整结算资料报经营管理部;并对该工程进行结算总结,分析结算结果和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在一个月内将结算总结报告报送经营管理部。

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部应在三个月内或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结算工作。

第五章 结算资料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工程造价与结算具有可追溯性,方便调查,项目经理部要分类建立资料登记台帐和明确保存方法和保管责任人。

第二十二条 归档资料要随时积累,结算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结算资料装订成册,报公司经营管理部1套(统一为A4,非A4纸折叠成A4纸大小),结算资料最迟在审计报告成立之前报送。其主要内容为:

(一)封皮、目录、结算确认单、工程概况; (二)结算总结; (三)工程结算文件;

(四)工程承包合同(补充合同、合同附件); (五)竣工验收单; (六)其他资料。

第二十三条 重点工程和有代表性的工程竣工后,应进行资料分析,作为检验企业管理水平及以后投标报价的决策依据。

第六章 奖罚办法

第二十四条 为尽快完成工程结算,为工程款及时回收创造条件,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业务考评与奖罚办法,并上报工程总承包部,经审批后实施。

技术管理

一、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为持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规范施工技术管理行为,本项目部参照原国家电力公司2002年颁发的《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结合公司施工生产管理具体情况,制定本《信义-笔山110kV线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1.2.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所颁发的有关法规、规程及标准,符合上级的发文要求。

1.3.本制度是信义-笔山110kV线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方面的纲领性文件,对工程管理中各过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均有指导意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技术职责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我施工项目部的技术管理组织结构如右图所示:

2.1. 公司总工程师为技术行政职务,受公司经理的领导;项目总工和专责工程师(或技术员),属项目机构成员,服从项目经理的领导,在技术上接受公司总工的监督、指导。

2.2. 在技术工作上,下级技术负责人接受上级技术负责人领导,并在各自的工作职权范围,拥有决策权和否决权。

2.3. 各级行政领导应支持下属技术负责人的工作,项目部各机构和人员,应支持、尊重技术负责人对技术问题的决定。

2.4. 公司技术质量部,是公司总工的参谋和助手,也是具体的办事机构,在技术上接受其领导;对每个项目工程,技术质量部应对重要的施工技术措施(或方案)及作业指导书进行认真的审批,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2.5. 项目部下设的工程部,直接接受项目总工领导,具体开展项目技术工作; 2.6. 项目部下设的办公室,由项目经理领导,在工程档案管理方面,服从项目总工的安排;

2.7. 项目部下设的物供部,由项目经理领导,对材料的质量、数量等方面严格把关。

2.8. 公司副总工程师是公司总工的副手,在总工的领导下,接受书面委托,在委托的职权范围内开展相应工作;

2.9. 各级技术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情况,检查和指导下级工作,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理论和企业管理知识,不断创新,勇于探索和实践,以科学发展观,持续做好技术工作。

2.10.有关部门和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 2.10.1.公司总工程师主要技术职责

1、参加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层层落实责任;主持制定公司技术管理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2、主持公司级技术管理方面的会议;主持对公司技术工作进行业绩评价; 3、审批特殊施工和调试技术方案,组织解决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4、组织制定公司质量方针、目标、提高质量措施和质量活动计划;对施工质量,在技术上全面负责;参加或主持工程质量大检查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推广应用科学管理方法,经常分析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采取措施,解决薄弱环节,做到预防为主;

5、参加招投标工作,主持标书中施工技术部分的编写工作,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调试单位编写的调整试验大纲;

处理技术检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6、组织审定公司技术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7、组织编制和审批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技术工作计划;积极推行现代管理技术;审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的计划,并推动实施,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8、指导项目部做好施工技术总结,主持施工技术资料的汇编工作;领导督促施工技术信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技术信息搜集和交流活动计划,督促信息的及时收集和有效利用;主持对外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技术转让活动;积极协调各兄弟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往来联系和技术共享及交流;

9、领导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安全运行方面的工作计算机信息网络工作; 10、组织制定项目工程里程碑进度计划;审查技术供应计划;参加公司的施工调度会议,对有关技术问题做出决定;

11、组织制定技术装备计划,审批施工机械及重要仪器设备的改装、转让和报废计划;

12、参加制订公司经营策略和经济活动分析;

13、认真贯彻电力基本建设工程的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规定。协调解决送、变电工程试运准备和试运中出现的问题。

2.10.2.公司副总工程师主要技术职责: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受总工的委托,分担总工程师的部分工作; 2.10.3.公司技术质量部主要技术职责

1、编写公司技术管理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管理,报告情况; 2、参加技术工作会议;组织对技术工作进行业绩评价; 3、审核特殊施工和调试技术方案,参加解决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4、参加制定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编制提高质量措施和质量活动计划; 5、指导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组织质量专检;参加质量大检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应用科学管理方法,经常分析影响施工质量的各种因素,采取措施,解决薄弱环节,做到预防为主;

6、参加招投标工作,组织标书中施工技术部分的编写工作,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调试单位编写的调整试验大纲;

7、参加处理技术检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8、编制公司技术培训计划,组织或参与技术培训;

9、编制和审核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实施现代管理技术;审核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的计划,并带头实施,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10、督促、指导部门、单位、项目部做好施工技术总结,组织施工技术资料的汇编工作;组织对外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技术转让活动;编制技术信息搜集和交流活动计划作好施工技术信息管理工作,组织信息的及时收集和有效利用;积极协调各兄弟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往来联系和技术共享及交流;

11、参与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采取措施,保证网络安全运行; 12、制定公司各项目工程里程碑进度计划;审核技术供应计划;参加公司的施工调度会议,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建议;

13、编制技术装备计划,审核施工机械及重要仪器设备的改装、转让和报废计划; 14、参加公司经济活动分析;

15、认真贯彻电力基本建设工程的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规定;协调解决送、变电工程试运准备和试运中出现的问题;

16、落实工程质量回访及消缺处理工作; 2.10.4.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按照公司颁发的技术管理制度开展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2、主持项目部的技术评价,指导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总结,及时上报项目技术总结; 3、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或技术措施;

4、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工作;关键工序亲自参加检查验收,以随时了解项目质量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整改;

5、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措施计划; 6、参加施工图纸的会审;

7、主持和进行项目级的技术交底工作;

8、组织项目技术检验工作,配合公司搞好技术检验工作;

9、参加设计变更的审议;

10、指导有关人员作好技术档案工作; 11、组织项目技术培训工作;

12、落实科技进步计划,负责项目技术信息工作;

13、组织编好施工综合进度网络图,并跟踪分析,向公司和技术质量部及时提供进度报告;

14、参与项目预算编制,参加经济活动分析;

15、参加对分包施工队伍的资质及分包合同的审查,督促有关人员对分包工程技术活动进行监控;

16、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具体责任。 2.10.5.项目工程部职责

1、理解并执行领导的意图,完成上级交付的工作; 2、督促施工队定期对重要工器具的检查、维护;

3、负责核查工程量和编制工料预算,适时进行工料情况分析; 4、督促、指导施工队做好技术资料的积累、整理和保管; 5、编制施工队技术检验计划,参加或配合检验; 6、搜集、整理、保管好检验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按照施工进度要求,提出材料和设备的需用计划,明确相应的技术要求。 2.10.6.施工队专责工程师(技术员)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和项目部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了解本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和施工质量目标;

2、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3、负责施工队技术交底;

4、指导现场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纠正或制止违反作业指导书的行为的现象,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5、对施工质量在技术上负责,严格监督照图施工,负责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填写各种质量检查表;

6、对施工队施工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责;。

7、指导作业人员做好施工技术记录,收集、整理技术资料并上交,作好工程技术总结;

8、编制单机试运方案和措施;参加分部试运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认真做好试运技术记录,并及时组织消除缺陷。 第三章 技术工作评价管理

公司对技术工作将进行业绩评价;根据技术管理的组织结构,分为对项目和对技术人员两部分进行

3.1.对各项目部技术工作的评价和奖励

3.1.1.公司对各项目部进行阶段性或年度(竣工)评价,以反映年度技术工作的完成情况;

3.1.2.评价工作由技术质量部具体组织,并根据公司总工的要求,提交书面评价报告;评价报告将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

3.1.3.各项目部,应按照技术质量部的要求,提交阶段性或年度(竣工)技术总结;对工作完成得较好、并进行认真总结的项目或个人,可参加管理类科技进步成果评选;

3.2.对部分技术人员的评价和奖励

3.2.1.公司将对具体实施科技进步计划和从事项目技术管理的人员进行评价;

3.2.2.被评价的对象是本制度涉及的技术人员,采用《技术人员业绩评价表》(见附录3);评价的结果将作为年终评先的依据之一;

3.2.3.技术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业绩评价表,参加评价的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地开展评价工作;技术人员的业绩评价档案应长期保存在技术质量部;当公司技术人员需要调整时,技术质量部应根据业绩档案,向公司领导提交书面推荐意见。 第四章 技术资料的编审、备案管理

4.1.对于大型工程,各施工项目部应编制以下资料并进行审批:

4.1.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措施计划:由项目部组织编制,由技术质量部、安全监察部、物资设备部负责审核,报公司总工审批;

4.1.2.质量管理策划文件:项目总工编制,技术质量部审核;公司总工批准; 4.1.3.项目安全策划文件:项目总工编制,安全监察部审核,公司总工批准; 4.1.4.设备材料计划:由公司和项目部分别进行编制,并进行两级交叉校核。公司编制由技术质量部完成,项目部编制的由项目总工组织审核;(注:项目部编制的金具用量计划按金具名称的拼音顺序排序)

4.1.5.非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项目部组织编制,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报技术质量部、安全监察部、公司总工备案;

4.1.6.以下特殊作业过程施工作业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组织编制,技术质量部、安全监察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4.1.6.线路部分:特殊基础施工(灌注桩基础施工等);特殊运输方式(索道运输、特殊地段人力运输等);高塔、重塔、钢管塔组立;跨越江河、铁路、高速公路施工方案;带电跨越10KV及以上电力线路施工;线路改建、抢建等时间紧任务重的施工。

4.1.7.施工方案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难点和危险点分析 3、施工难点和危险点对策 4、施工操作步骤 5、施工组织

6、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7、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8、施工机具 9、文明施工要求

4.1.8.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部组织编制,技术质量部、安全监察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应重点制定7种防范措施: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起重事故、防火灾爆炸事故;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1、作业环境要求

2、安全设施及个体安全防护用品要求 3、交叉作业要求 4、安全用电要求 5、防火防爆要求 6、起重作业要求 7、季节性施工要求 8、施工人员要求 9、施工许可要求 10、临边防护措施

11、救援预案要求

4.2.对于一般工程项目部应编制以下资料: 4.2.1.施工组织措施计划; 4.2.2.质量计划; 4.2.3.安全计划;

4.2.4.作业指导书(基础、杆塔、架线分别编写); 4.2.5.特殊作业过程施工作业方案。

4.2.6.一般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由项目总工组织审批,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但一般工程项目的特殊作业(如带电跨越,跨高速公路、铁路、特殊位置变电安装等安全风险大的作业)由公司审批。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5.1. 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一般称项目施工管理规划大纲)依据初步设计、施工图、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纲要编制,是实施项目管理的总体指导性文件。

5.2. 施工组织设计或措施计划,是工程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其编写应具有足够的深度,对工程的设计特点、施工特点、环境特点及进度要求的描述要全面清楚,相应的管理、作业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对项目施工管理真正具有指导意义。

5.3. 送电线路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一般包括: 5.3.1.编制依据;

5.3.2.项目概况与项目实施条件分析,主要包括:工程特点与工程量,建设地点及环境特征,施工条件分析,项目管理特点及总体要求;

5.3.3.项目施工管理组织结构,主要包括:计划投入的施工队伍,项目管理组织结构及职责与分工,主要人员简历(含主要负责人、职能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

5.3.4.工期目标和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包括:工期目标,进度计划编制说明,进度计划图表,进度计划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5.3.5.工地管理和施工平面布置,主要包括:施工平面布置,工地使用权和出入权,工地管理方案与制度;

5.3.6.资源需求计划,主要包括:劳动力需求计划,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需求计划,主要材料及周转材料、消耗性材料需求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生活及办公用品需求计划;

5.3.7.施工准备工作计划,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准备计划,技术准备工作进度计划(含工程试验计划、技术资料编制计划、技术交底与培训计划),物资及资金准备计划(含主要施工原材料进场计划、资金准备计划),作业队伍及管理人员准备要求;

5.3.8.质量目标和施工方案,主要包括:质量目标,施工总体安排、分包计划,主要施工方案,质量目标保证措施(含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质保体系、要执行的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质量关键点控制、投入工程的质保资源、TQC质量小组活动规划);

5.3.9.安全目标与风险预测,主要包括:安全目标及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方针,安全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施工安全薄弱环节及控制措施,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目标保证措施;

5.3.10.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5.3.1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包括: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降低成本计划与措施; 5.4. 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措施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应征得技术质量部、安全监察部和公司领导的同意;

5.5. 在项目工程管理中,应逐步推行P3工程管理软件,以利于项目的科学管理。

第六章 施工图纸会审管理

6.1.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正确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必须在开工前进行图纸会审。

6.2.施工图纸会审由公司各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按照自基层到高层,由专业到综合的顺序逐步进行。对于施工图中的差错和不合理部分,应尽快解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6.3.图纸会审的重点是:

1、施工图纸与设备、原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2、施工的主要技术方案与设计是否相适应。 3、图纸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4、构件划分和加工要求是否符合施工能力。

5、设计采用的四新在施工技术、机具和物资供应上有无困难。 6、施工图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7、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对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8、设备布置及构件尺寸能否满足其运输及吊装要求。 9、材料表中给出的数量和材质以及尺寸与图面表示是否相符。 10、是否承在安全、质量隐患。 11、施工有何难度,怎样克服。

6.4.图纸会审前,参加人员应熟悉图纸,准备书面意见,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 6.5.图纸会审应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完成。当施工图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满足工程进度时,可分阶段组织会审。 第七章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

7.1.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应认真执行的首要环节。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方式。交底应充分借助现代科技,采用较为生动形象的方式进行,讲求实效性。

7.2.对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除开工前交底外,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再交底一次,重大危险项目(如深坑基础、高塔组立、架线施工、带电跨越、带电操作等、)在施工期内,宜逐日交底。

7.3.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履行全员签字手续。 7.4.施工交底责任

7.4.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生产负责人组织,各级技术负责人交底。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交底前确定)。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7.4.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制止。必须更改时,应先经交底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7.4.3.施工中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任外,施工队长和施工队专职工程师(专职技术员)亦应负责。

7.5.施工交底内容

7.5.1.项目部级技术交底:在项目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主持进行技术交底,项目总工应根据公司技术交底内容及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等组织有关技术管理部门对施工队(班)人员及分包单位主要

负责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

1、本项目施工范围、主要内容、施工特点及设计意图,各班组施工范围的划分; 2、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施工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项目及其要求,验收依据、评级标准和办法等;

3、应做好的技术检验、技术记录、技术总结内容及要求; 4、施工图纸解释(包括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代用情况及要求);

5、施工步骤、进度要求、交叉配合计划、操作方法和采用新技术的操作要领; 6、重大施工方案(如特殊爆破工程、特殊和大体积混凝土浇灌、重型和大件设备、构件的运输吊装、新型设备安装、特高塔组立、大跨越架线、不停电跨越、四新推广等)。

7、降低成本目标和措施; 8、设计变更的情况以及相关要求;

7.5.2.施工队级技术交底:施工项目作业前,由施工队专职技术人员根据项目部交底内容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提纲,并对本班组全体参与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

1、施工作业的内容和工程量。 2、施工的质量要求及工艺要求。 3、施工的操作方法及安全操作要求。 4、施工工期的要求和实现工期的措施。 5、施工记录的内容和要求。

7.5.3.首次试点制:对于各个分部工程和每个分部工程的不同施工项目应进行首次试点制度,在试点过程中交底人应对交底内容进行检验或改进。

7.5.4.单项交底:由于设计变更不及时、特殊工种作业等原因需要单项进行交底。

单项交底只针对施工变更的作业范围人员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由有关负责人及时组织落实,逐级有范围的针对设计变更内容进行交底。

7.5.5.对于大型工程一般应经公司级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交底前由公司分管经理确定);对于一般工程可直接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交底,交底时应邀请公司技术质量部主管工程师参加。 第八章 技术检验管理

8.1.技术检验目的和依据

8.1.1.技术检验是用科学的方法对工程中使用的设备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混凝土、以及施工用各类测量工具等进行检查、试验和监督,防止错用、乱用和降低标准使用,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8.1.2.检验应按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有关技术规程、规定、标准、制造厂技术条件及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进口的设备和材料按供货合同中的规定或标准执行。

8.2.技术检验的组织和责任

8.2.1.工程中的检验项目应由工程项目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8.2.2.公司技术质量部是计量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行业有关计量管理工作的法令、法规和标准,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都应设兼职计量员,在业务上接受公司技术质量部的领导,计量员应持证上岗;

8.2.3.公司技术部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制度的制定,指导项目部的计量管理工作,对项目部不便检验的计量器具,统一组织检验;工程部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对项目的技术检验工作进行监督;

8.2.4.公司技术质量部和项目部的技术质量管理部门是检查、监督技术检验制度贯

彻执行情况的部门,要及时处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报请公司总工程师处理;

8.3.技术检验有关要求

8.3.1.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其生产厂应具有相应资质,现场验收时应检查有无出厂合格证件和出厂检验报告,由项目部接收、保管。出厂证件和试验报告内容应完整、签字齐全,报告项目齐全,并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8.3.2.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使用前均应由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或项目部经重新检验合格后使用:

1、出厂证件遗失;

2、证件中个别试验数据不全、影响准确判定其质量时; 3、原证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已经超过时限; 4、对原证件内容或可靠性有怀疑时; 5、为防止差错而进行必要的复查或抽查; 6、国家规程、规范规定需要检验者。

8.3.3.设备开箱检验由公司或建设(监理)单位物资供应部门会同监理、施工、制造厂等单位代表参加,共同进行。检验内容是:核对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数量等是否与供货清单一致,图纸资料和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是否齐全,外观有无损坏,有无受潮等。检验后应形成物资设备开箱验收记录,有关人员应签字确认。对部分设备需通过电气传动或带电检查才能判断其性能时,需进行跟踪检验。引进设备的商品检验按订货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8.3.4.对外委托加工的成品的检查验收由委托单位负责;

8.3.5.施工中的各项检验,由项目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不合格者,应暂停施工或停用该产品,并报公司技术质量部,重大问题应报告公司总工程师;

8.3.6.工程的启动试验应按原电力部颁发的启动调试和竣工验收规定进行。 8.3.7.施工用检测、试验和计量工器具的管理应按国家或行业法规、规程和标准以及上级的规定执行。各项目部应制订操作规程和保养维修制度,指定专人使用保管。

8.3.8.施工机械应按出厂说明书和机械管理制度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检查试验,确保机械健康水平。

8.3.9.施工检验的试验报告、证明文件由项目部汇集整理,列入工程移交资料或归档文件。

第九章 设计变更管理

9.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各项目部应按施工图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变更设计,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9.2.设计变更分为三种:

1、小型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概(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差错更正、原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处理、用户的建议等。

2、一般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 3、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原材料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

9.3.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1、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部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单或工程联系单,经项目总工审核,由现场设计、建设(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同意后生效。

2、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总工组织研究、论证后,报公司技术质量部提交建设单

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论证、审核,决定后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图纸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并附工程预算变更单,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会签后生效。超出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审批权限的设计变更,应先由建设单位报有关上级单位批准。

9.4.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工程预算变更费用,工程预算变更费用报公司市场经营部备案。

9.5.项目部收到设计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设计图纸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变更,尤其应对已下发到施工队的设计图纸或作业指导书进行彻底变更,以便正确指导施工。 第十章 施工技术档案管理

10.1.施工技术档案是随着建设工程实体的完成而同时产生的重要成果,是工程建设过程、过程实体状况、工程建设质量的真实、全面、原始的记录;公司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应围绕如何有利于施工经验的总结、积累和满足工程达标创优来进行,同时必须满足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归档要求);

10.2.项目部是施工技术档案的形成单位,负责技术挡案收集、整理,并保管至移交;

10.3.技术质量部负责指导施工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对项目部的施工技术档案管理负具体监督、指导责任,各责任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检查工作时,要把档案检查作为重要检查项目;

10.4.施工技术档案在移交公司档案室前,公司技术质量部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档案进行验收,档案应符合达标投产和创优的要求;工程竣工投产1个月内,各项目应在项目总工牵头下,分别完成向用户和公司档案室的资料移交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

10.5.工程达标投产、创优质工程时,档案的准备工作由公司技术质量部组织,有关部门配合;

10.6.需使用公司存档的施工技术资料时,应向技术质量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顾客需查阅、借阅资料时,应首先得到公司主管领导同意。

10.7.工程档案的建立应及时,对施工图纸资料要专项管理,有设计变更的,应及时进行修改并盖章;

10.8施工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10.8.1.工程管理部分 1、工程开、竣工报告; 2、施工组织设计;

3、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现场技术交底记录;

4、建设(监理)单位有关工程各种会议文件、技术文件、各种会议纪要等; 5、工程概况、总结、施工大事记和施工日志; 6、工程启动竣工验收签证书; 7、资料移交清册。

10.8.2.施工技术和质量评级记录 1、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验收签证记录;

2、施工三检记录(自检、复检、专检)、施工验收评级记录和质量评级汇总记录; 3、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报告;整改问题处理结果清单; 4、重要设备缺陷及处理结果记录。 10.8.3.材质证明及试验(检验)报告

1、材质试验报告:包括钢材、水泥、砂石、焊接和其他建筑安装材料等; 2、材质证明:包括原材料、构件、各种成品、半成品等厂家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书等(必须有正式印鉴);

3、外委加工的半成品、成品、设备的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4、施工技术记录、评级验收记录、调试试验记录和调试报告等。 10.8.4.设计文件 1、竣工图;

2、设计修改通知单、与设计往来有关文件; 3、设备说明书、出厂技术资料。 第十一章 技术培训与技术交流管理

11.1.技术培训和交流的目的和基本任务是提高员工的基本技能、质量意识、操作技能、创新能力和基础理论水平,推动员工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综合实力的增强,确保施工质量,实现科学管理,培育竞争优势,以争取更多的市场机会。

11.2.技术培训是对员工的知识和技能进行补充、更新、提高和拓展,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和有效手段,培训和素质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按需施教、学用结合、定向培训、讲求实效的原则。

11.3.公司总工程师主管培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公司内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培训计划、教学大纲、举办培训班和培训考核、培训教师和日常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和参加培训工作。

11.4.项目总工为项目培训工作责任人,组织开展项目技术业务学习,制定项目、班组和个人的学习计划,开展项目和班组培训,落实公司布置的培训工作,实施上岗前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施工队的培训工作由施工队长负责。

11.5.技术培训的主要内容:

1、学习国家和行业的技术法规、规程、标准,学习公司相关的管理制度、规定和

岗位职责,达到岗位的要求;

2、学习新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保养规程,学习新设备、新装置安装调试方法和工作原理,学习新材料施工安装方法,不断引进学习新工艺;

3、总结和推广交流公司内部成熟的施工方案和新工艺,对验收过程中用户提出的问题以及增加的需求进行汇总、分析、交流;

4、员工上岗前培训、学校毕业生实习培训、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技术管理岗位取证培训、员工岗位练兵,短期学习班,定期轮训班、技能鉴定培训、派出学习培训等;

5、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

6、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知识,增强和提高技术业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11.6.要认真执行工人技术等级鉴定制度、特殊工种和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制度。各类施工技术操作人员均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建立员工技术等级和资格的激励机制,鞭策员工学习业务、技术知识。

11.7.公司每两年进行一次全体职工分批轮训考核工作,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和安全监察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职工进行理论学习、实际操作考核,一次轮训不合格的职工自费参加下期培训,直至合格为止。对在轮训中成绩优秀的个人,公司将进行表彰。

11.8.公司的技术培训工作分层次进行,对职工进行技术轮训,并不定期组织技术比武,努力提高广大职工学习技术、掌握技能的积极性;特殊工艺由公司组织现场试点,现场交流;对专业技术人员公司组织在专业领域进行学习培训,并组织对外参观学习,掌握行业内先进技术,管理手段。 第十二章 技术信息管理

12.1.对国内、外和同行等工程技术信息的搜集、整理、储存和应用是推动公司技

术进步,不断地提高施工技术和技术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12.2.公司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技术信息管理,并可通过互联网搜集行业内外部有关技术信息。项目部的计算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与公司局域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信息网络联网。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或书面形式在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公司内技术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保证及时储存、传递和报导,避免信息过时失效。

12.3.施工技术信息管理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领导,各部门及各项目的领导为本单位技术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全体技术人员都应参与这项工作;技术质量部负责制定相关制度,指导工作,并作好技术信息收集、整理工作,促进技术信息交流;

12.4.各级职责如下: 12.4.1.公司总工程师职责

1、领导组建技术信息管理工作体系,确定工作目标和计划。 2、组织制定技术信息管理制度。

3、督促技术信息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督促信息的及时搜集和有效利用。 4、领导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工作。 5、组织技术和经验交流。

6、制定技术信息管理工作奖励制度。 12.4.2.项目总工职责。

1、执行公司信息管理制度和计划,定期督促、检查、指导本项目的技术信息工作情况。

2、组织制定本项目的实施计划,并经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 3、组织本项目的技术交流,组织学习并引进新经验、新技术。

4、组织对本项目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对成绩突出人员进行奖励,成绩特别突出人员的奖励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2.4.3.公司技术信息管理部门(技术质量部)的职责: 1、负责组建公司技术信息管理工作网。

2、负责制定、技术信息管理制度和年度施工技术信息工作(或实施)计划,报总工程师审批后贯彻执行。

3、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各部门(工地)的技术信息工作情况,组织经验交流和技术交流;

4、落实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工作,并设专人管理。

5、负责对信息库内的技术信息进行管理或对收到的书面技术信息进行整理、收存和定期报道;对有实用性、时效性的技术信息要及时报道并推荐采纳。

6、经批准,组织有关人员外出调研,搜集资料,并整理、推广。 12.4.4.技术人员职责:

1、执行本单位技术信息管理工作的实施计划。

2、搜集现场施工技术信息和国内、外的技术信息,及时输入信息库或书面传递给技术信息管理部门。

12.5.公司技术信息收集主要内容和范围: 12.5.1.外部信息:

1、国家在电力建设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划。 2、工程招投标方面的国内外信息。

3、国、内外先进的施工技术经验,施工管理方法和施工技术发展动态。

4、可借鉴的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机具。 5、行业内各种技术交流信息。 12.5.2.公司内部信息:

1、按档案管理要求归档的文件和资料。 2、四新的推广计划和成果。 3、综合统计的各种技术数据。 4、施工技术总结和论文。

5、工程重大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QC成果等。 6、在建工程的进展情况、施工简报

12.6.公司将分阶段对技术信息工作进行总结和交流,公司将对技术信息工作成绩显著的人员进行奖励。

二、材料代用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义-笔山110kV线路工程项目工程材料的管理,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克服工程材料使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减少因工程材料质量问题带来的工程质量隐患,规范项目工程材料来源,确保工程使用优良的材料,提高整体工程质量,最终实现达标投产。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工程材料指用于本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自购材料(基础钢材、接地钢材、水泥、砂石等)和甲供材料(铁塔、导线等)。

第四条 工程材料选定、进场、存放、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工程材料的源头管理

第五条 材料的变更

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材料料源或品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更换或调整: (一)材料生产厂家无法满足供货要求;(二)材料生产厂家所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稳定或无法满足施工需要。

第三章 工程材料的进场管理

第六条 材料进场前,需要把进场关,具体程序如下:

1、每一批材料计划进场时,材料站应做好检验准备,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及时到达现场。

2、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旁站下对原材料按规定和方法取样检验,监理工程师也应同时进行取样抽检。施工单位检验合格后按照规定向监理工程师上报该批材料的进场申请资料(附该批材料的材质单和试验检测资料),监理工程师要对申请资料认真审查核对,并根据监理抽检试验结果决定该批材料能否进场使用。

第七条 各种原材料的检验要求 1、水泥

(1)每批水泥进场时生产厂家应提供《水泥出厂通知单》和《水泥质量检验报告》,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保证必要的可追溯性。

(2)水泥袋装,袋装水泥净重含量为50kg;且不得低于标质重量的99%,随机取样20袋总质量应不低于1000kg;标志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表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标志(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

2、钢筋和导线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和导线,必须严格核实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是否一致。主要

查看钢材表面标志(牌号、厂名、规格)和标牌(厂名、商标、炉批号、牌号、规格)。

3、铁塔

(1)铁塔生产厂家应提供质量检验报告或质量证明书,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数据。 4、金具

进入施工现场的金具必须提交质量证明书,证明书上应注明厂名、产品名称、等级、试验结果、批量编号、出厂日期。

5、碎石、中粗砂

运输车辆到场后,施工单位应对材料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对于含泥量、粒径级配、风化石和针片状含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应禁止进场卸车。

第八条 每种品牌或厂家的工程材料第一批进场前,应做好开箱检查记录。

第四章 工程材料试验资料的管理

第九条 材料试验台帐的建立与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信息齐全的各种原材料的进场台帐和试验台帐,台帐上必须注明该批原材料的进场日期、品种、数量、批号、质量检验结果、使用部位等信息,同时将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质检报告等归档妥善保管。

第十条 材料试验检测资料管理

1、试验检测表格由试验单位制定统一格式,并明确填写内容和填写方法。 2、各类试验检测的报告及试验记录,均应按不同类别和试验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3、各类试验检测资料的数据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签字齐全,不准代签,表格的填写字迹要清晰,并不得涂改。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一条 施工队违反本办法料源管理规定擅自进场采购范围之外的材料,责令施工单位将材料清理出场,每发现一次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

一、碎石

(一)技术要求和标准

桥涵混凝土所用的碎石,应由坚硬耐久的岩石或砾石轧制而成,应洁净、干燥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磨性,其颗粒形状应具有棱角、接近立方体,无软质石料和其它杂质。按产地、类别、加工方法和规格等不同情况,分批进行检验,并应符合下列技术标准:

二、河砂

(一)技术要求和标准

桥涵混凝土的细骨料,应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粒径小于5mm的河砂,(二)相关要求

河砂生产厂家应具有合法经营手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齐全有效,生产规模日生产能力在300m3以上,生产场地应局部进行硬化处理。

六、水泥

(一)技术要求和标准

水泥质量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标准,并应附有制造厂的水泥品质试验报告等合格证明文件。水泥进场后,应按其品种,强度,证明文件以及出厂时间等情况分批进行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对每批进厂的水泥,按相应的水泥标准所规定的频率及试验项目,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取样检验,不合格水泥不得用于工程实体。

选用水泥时,应以能使所配制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收缩小、和易性好和节约水泥为原则。

1、碱含量

水泥中碱含量按NaO+0.658K2O计算值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的碱含量应不大于0.6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390 min.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 min.

3、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4、细度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比表面积表示,其比表面积不小于300 m2/kg;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0.08m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0.045m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二)相关要求

首先应排除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07年应予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企业名单》中使用落后生产线生产水泥的厂家,水泥生产企业须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ISO9001:2000质量认证,生产规模年产量须在30万吨以上,采用旋窑生产工艺,规格、品种齐全,优先选用经营业绩优良,产品质量稳定,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企业。

十、钢材

(一)技术要求和标准 1、Ι级钢筋

建筑用低碳钢热扎圆盘条,(牌号HPB235)应符合GB1499.1-2008标准要求。 光圆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标准要求。 2、Ⅱ级钢筋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筋(牌号HRB335)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08) 标准要求。

(二)相关要求

钢材生产企业必须为冶金部(局)[1998]98号文批复的钢材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规模年产量须在200万吨以上,应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ISO9001:2000质量认证,产品质量稳定,优先选择国家免检产品。

钢筋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筋进场时应附有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否则不得进场或用于工程中。

2、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分批验收、分别堆放,并应设立明显标识,以便识别。

3、进场后的钢筋须按规定的方法进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延伸率、冷弯及可焊性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实体。

三、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一、目的

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或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工序实施隐蔽工程验收,是为了下到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工程项目,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检查意见应具体、明确,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1、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项目部技术质量部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将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到工序。

2、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有关规范的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细致认真的检查,合格后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检查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要求施工队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并复检直至合格。隐蔽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自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监理工程师会同甲方现场代表要求施工单位返工甚至停工。

3、监理工程师在检查的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上签字留底,工程竣工验收后将留底记录保存备查,同时签字留底的隐蔽工程的检查记录作为工作考核依据。

4、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甲方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勘探人员、质检人员等相关人员共同检查签证。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保存监理公司,一份保存施工项目部,工程竣工后移交。隐蔽工程签证单应保持整洁干净,监理签证应填写统一隐蔽。

四、施工图预审制度

11. 编制目的:为了更好的正确理设计意图,减少施工差错,进而不断提高施工及管理

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 审查程序及内容 2. 图纸清查

1.1按照设计给定总目录,逐册清点。

1.2根据各卷册目录,核查文件内容是否与目录对应。 图纸 名称 图纸 到位 内容 一致 设计说 明 书 材料 清册 平断 面图 基 础 基 础 电 气 机 电 杆 塔 配置表 施工图 明细表 施工图 结构图 3. 基础配置表与平断面图复核

平断面图 转 角 度 基础配置表 转 角 度 杆号 塔型 高程 降基 档距 跨越 杆塔档距 号 型 跨越 4. 基础配置表与基础施工图核对

3.1配置表中基础图号、几何尺寸与基础图号是否一致 项目 基础配置表 基础施工图 杆号 基础图号 桩径/桩深 桩长 出土高 底宽 坑深 3.2基础施工图复查

3.2.1基础数量与塔型是否一致

3.2.2主筋长度与基础坑深是否匹配,辅筋数量能否满足间距要求 3.2.3承台或连梁钢筋长度、数量校核。 3.2.4砼量及钢筋重量与设计是否一致 3.2.5基础出土高超过1.0m时是否有设计爬梯 4.基础根开、地螺与铁塔结构图校验

主材 规格 铁塔 根开 底板 孔径 底板 孔距 基础 根开 地脚 螺栓 地螺 间距 校核 结果 塔型 底节

5.电气明细表审核 5.1绝缘子串校对

光缆悬垂 串 光缆耐张 串 项目 单双单双单悬双悬单耐双耐地悬地耐单双回路 分裂 垂串 垂串 张串 张串 垂串 张串 变换 图号 杆号 串数 5.2大档距及重要跨越处悬垂串是否为双绝缘子串或双挂点。 5.3依据转角度大小,耐张塔各相是否有跳线串或双跳线串。 6.机电图审核

6.1绝缘子串与横担联接

联板厚 孔边距 金具 图号 联板 金具 插销 直径 塔型 孔向 孔距 孔径 间距 上(左)横担 中(左)横担 下(右)横担 地线支架

6.2双耐张串所形成的平面是否与地面平行

6.3重点审查百米弧垂中的最大应力能否与电气明细表对应,相序图,间隔棒、防震锤数量及安装安装距离、接地施工图有无缺项。 三、 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工程管理部

四、 图纸审查经校核、批准后用书面形式向业主、设计、监理方,各提供一份并作为竣工资料保存。图纸预审也做好记录存档。

五、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总则

1.1.施工技术交底是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向作业面延伸的重要技术资料,为规范、严格控制施工技术交底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根据承担建设任务的工程的特点及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技术交底的目的: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全体管理人员和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的工程任务,以及工程的特点、施工难点、设计意图、执行的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做到按操作程序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

1.3.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应认真执行的首要环节。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环境条件、季节变化等情况确定具体办法和方式。交底应充分借助现代科技,采用较为生动形象的方式进行,讲求实效性。

1.4.对工期较长的施工项目除开工前交底外,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再交底一次,重大

危险项目(如深坑基础、高塔组立、带电跨越、搭设跨越架、带电操作等)在施工期内,宜逐日交底。

1.5.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要履行全员签字手续。 2. 机构、 职责

2.1.技术交底实行三级交底制度,及公司级、工地级和班组级三级交底制度。并针对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分别进行,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

2.2.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向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作业队主要管理人员、班组长等进行总体技术交底;

2.3. 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工程部分阶段、分层次下达书面技术交底;当收到设计变更、冬雨季施工前、主要施工方案修订时或遇不可抗力事件后,应进行专项技术交底。

2.4. 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向作业队管理人员、工班长、全体操作者进行技术交底。

2.5.特殊过程和关键部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并逐级进行技术交底。

2.6.施工交底责任

2.6.1.技术交底工作由各级生产负责人组织,总工负责交底。重大和关键施工项目必要时可请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或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交底(交底前确定)。各级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部门应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2.6.2.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法和质量标准。施工技术人员、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立即制止。必须更改时,应先经交底人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实施。

2.6.3.施工中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由施工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属于无证上岗或越岗参与施工者除本人应负责任外,施工队长和施工队专职工程师(专职技术员)亦应负责。

3.施工交底内容

3.1.公司级技术交底: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技术质量部及有关部门对项目部各级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员及相关质量、技术管理部门人员进行交底。交底前应制定书面技术交底提纲,其内容一般包括:

1)、公司的经营方针,本项目工程的质量目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具体实施措施及有关决策;

2)、本工程设计规模和承包范围划分及相关安排与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大纲主要内容;

4)、对本项目工程的设计特点和设计意图、拟采用的技术措施、质量标准、质量通病防范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及保证措施; 6)、技术和物资供应、技术检验、推广四新和技术总结等; 7)、特殊作业过程质量和安全要求;

8)、施工进度要求和相关施工项目的配合计划; 9)、档案管理及其要求; 10)、降低成本目标和措施; 11)、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3.2.项目部级技术交底:在项目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总工主持进行

技术交底,项目总工应根据公司技术交底内容及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指导书等组织有关技术管理部门对施工队(班)人员及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

1)、本项目施工范围、主要内容、施工特点及设计意图,各班组施工范围的划分; 2)、质量目标和保证措施;施工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项目及其要求,验收依据、评级标准和办法等;

3)、应做好的技术检验、技术记录、技术总结内容及要求; 4)、施工图纸解释(包括设计变更和设备材料代用情况及要求);

5)、施工步骤、进度要求、交叉配合计划、操作方法和采用新技术的操作要领; 6)、重大施工方案(如特殊爆破工程、特殊和大体积混凝土浇灌、重型和大件设备、构件的运输吊装、新型设备安装、特高塔组立、大跨越架线、不停电跨越、四新推广等)。

7)、降低成本目标和措施; 8)、设计变更的情况以及相关要求;

3.3.施工队级技术交底:施工项目作业前,由施工队专职技术人员根据项目部交底内容等资料拟定技术交底提纲,并对本班组全体参与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其内容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

1、施工作业的内容和工程量。 2、施工的质量要求及工艺要求。 3、施工的操作方法及安全操作要求。 4、施工工期的要求和实现工期的措施。 5、施工记录的内容和要求。

3.4.首次试点制:对于各个分部工程和每个分部工程的不同施工项目应进行首次试

点制度,在试点过程中交底人应对交底内容进行检验或改进。

3.5.单项交底:由于设计变更不及时、特殊工种作业等原因需要单项进行交底。单项交底只针对施工变更的作业范围人员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由有关负责人及时组织落实,逐级有范围的针对设计变更内容进行交底。

3.6.对于大型工程一般应经公司级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交底前由公司分管经理确定);对于一般工程可直接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交底,交底时应邀请公司技术质量部主管工程师参加。

3.7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

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其主要内容包括:为保证施工安全所采取的技术措施、资源投入、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施工过程安全控制要求等; 4.审批、存档、考核

4.1.技术交底的全部记录内容都必须归档。谁负责交底,谁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将记录移交给资料员进行归档。

4.2. 交底资料按照交底先后顺序或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编号装订成册,以便查阅。

六、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和使用范围

通过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规范设计变更过程,凡是做到有据可查,实现工程的最优化。

2.职责

项目部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变更设计申请和签发设计变更递送单。负责监督检查设计变更与设计变更在工程中的实施情况。

项目部资料员负责设计变更与变更设计文件的复印、发放、存档。兑换版图纸,收回旧版图纸,并按标准化作业进行管理。

项目总工负责组织设计变更的实施。

计划经营部负责变更费用的预算统计及索赔工作。 3.变更程序

3.1.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各项目部应按施工图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如发现设计有问题或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要求变更设计,应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办理签证后方可更改。

3.2.设计变更分为三种:

1、小型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概(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差错更正、原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处理、用户的建议等。

2、一般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 3、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原材料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

3.3.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1、小型设计变更:由项目部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单或工程联系单,经项目总工审核,由现场设计、建设(监理)单位代表签字同意后生效。

2、一般设计变更:由公司技术质量部或项目部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单,送交建设(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经设计单位同意后,由设计单位签发设计变更通知书,并经建设(监

理)单位会签后生效。

3、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总工组织研究、论证后,报公司技术质量部提交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论证、审核,决定后由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图纸并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并附工程预算变更单,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会签后生效。超出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审批权限的设计变更,应先由建设单位报有关上级单位批准。

3.4.设计变更通知单应附工程预算变更费用,工程预算变更费用报公司市场经营部备案。

3.5.项目部收到设计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设计图纸和作业指导书进行变更,尤其应对已下发到施工队的设计图纸或作业指导书进行彻底变更,以便正确指导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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