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大赛
竞赛须知
(请所有选手和带队教师赛前仔细阅读下列大赛须知)
一、考试组成
大赛分笔试(150分)和操作考试(100分)两部分。总成绩=笔试分×20%+操作分×70%。所有选手统一参加笔试(2小时)。操作考试分为3个(组)不同的实验,选手通过随机分为3组(A、B、C三组),每组24人,编号分别为A01~A24;B01~B24;C01~C24,选手编号已写在选手证上。每个参赛学校A、B、C三组中各有选手一名,每位选手参加其中1个(组)操作实验(约为8小时)。
二、实验竞赛笔试部分要求
1. 笔试时间:2011年7月23日下午14:30--16:30。
2. 笔试地点:化学楼一楼西127教室和134教室。
3. 参赛选手于7月23日下午14:00到达化学楼前,按指定考场进入教室,到考场后,按指定编号位置就坐。
4. 参赛选手必须携带选手证、黑色(蓝色)笔和计算器,其余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允许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5. 笔试按通常考试纪律要求执行。迟到15分钟,不得参加笔试;考试30分钟以后方可交卷。每页试题纸、答卷纸都注明总页数和当前页,请在答题之前认真阅读全部内容和要求,通盘考虑,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
6. 考试结束后,请将全部试题和答卷上交,现场装订密封。把试题带走者取消笔试成绩。
三、实验竞赛操作部分要求
1. 操作考试时间:2011年7月24日上午8:30--下午17:30。
2. 操作考试地点:(曲师大北门)实验中心B区二、四、六层。
3. 所有参赛选手于7月24日上午8:00到达实验中心一楼大厅集合,由考试工作人员引领到相应考场楼层,在相应楼层由监考老师引领到所在考场(实验室),到考场(实验室)后找到和选手编号对应的台面。参加《物理化学实验》科目竞赛的一组同学,具体竞赛实验项目通过当场抽签确定。
4. 参赛选手必须携带选手证、黑色(蓝色)笔和计算器,其余东西不允许带入考场。不准使用手机!
5. 在实验竞赛操作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参赛选手必须身穿实验服,否则,不允许参加竞赛。
6. 到实验室后,通过监考老师讲解,熟悉水源、电源,公用试剂、公用仪器、紧急喷淋装置和洗眼器等的位置。
7. 发试卷后,听到指令后方可打开试卷,请在试卷首页写上本人姓名编号,然后开始阅卷、做实验。
8. 本次实验和实验报告完成时间为8小时,按时交卷,注意合理安排、有效地利用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验、答卷和报告。延长时间将被扣分,扣分多少取决于所延长时间的长短。
9. 仔细阅读试题,实验中随时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记录实验数据或现象(涂改需经老师签字认可),写在其它位置无效。伪造数据者,以零分计。需要老师签字的地方请主动配合。若未经老师签字,则该处的操作记0分。
10. 独立完成实验,不得讨论。若实验中遇到问题,可举手向监考老师询问。若仪器确有问题,应及时报告。
11. 实验完成后,将试题和答卷交至监考老师。各实验监考老师收齐所有试卷和答卷后须当场密封装订,评卷时答卷处于密封状态。
12. 实验结束后须清洗仪器,整理实验台面(不计入实验考试时间),实验仪器暂放在原台面上待管理人员清理,经监考老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13. 仔细操作,爱护实验物品,损坏仪器和设备,酌情扣分。
14. 如果部分实验环节失败,或自认为某部分实验结果不理想,或遗忘实验所需要使用的某个公式,或实验中的某一部分不会做等等,均可向监考老师举手示意,请求帮助,继续完成实验,但要扣除相应的分值。
15. 实验竞赛操作过程中,午餐时间由监考老师自定(大约在12:00~13:00),时间1小时。所有选手由各自的监考老师带领到桃苑餐厅二楼吃自助餐(请选手注意要随身携带餐证,实验竞赛过程中不允许回住所),不允许擅自进餐。
第三届山东省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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