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申报 综合业务窗口受理 1-1 初步设计审批 (设计处 10个工作日) 综合业务窗口存档 1.初步设计审批阶段 (10个工作日) 说 明 综合业主补充资料 业务窗口受理 2-1 招标阶段 1、招标申请(市场处) 2、国有项目标底备案(造价站) 3、中标通知书备案(招标办) 2.招标阶段及 1.业主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定》(长建发【2009】10号)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该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一般建筑工程项目按照长建发【2007】178号文 的要求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 2.业主应依法进行施工和监理招标,确定施工和监理;工程造价小于100万元的项目,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免于招标,由业主直接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和监理企业;工程造价小于1300万元的项目,可免于监理招标。 3.经申请符合条件的项目方可进入临时综合业务窗口存档并联备案阶段 (2个工作日,不包含履行招标程序时间) 2-2 监理合同备案(市场处) 2-3 施工图审查备案(设计处) 综合业主补充资料 业务 窗口受理 3-1 施工合同备案(造价站) 3-2 安监注册(安监站) 3-3 质监注册(质监站) 3-4 核实劳保基金(劳保处) 施工许可程序,“临时施工许可”基本条件: 综合业务窗口存档3.注册及并联备案阶段 (2个工作日) (1)取得规划工作联系单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初步设计批复和施工图审查备案; (3)确定施工和监理单位; (4)安监注册和质监注册; (5)现场踏勘符合开工条件且无违法开工行为。 “临时施工许可”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 业主补充 资料 综合业务窗口 受理 4-1 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市场处) 综合业务窗口出窗 业主领取施工许可证 4.施工许可阶段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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