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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强制检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2-10-15 来源:易榕旅网


计量强制检定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摘要:计量检定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计量检定工作,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计量工作 强制检定 计量器具 计量机构

一、计量强制检定工作的目的意义

在全球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在加强经济核算和贸易结算中,因计量发生的经济纠纷日益增多,涉及到纠纷中的当事方都会强烈要求国家对关系买卖双方经济利益的贸易结算用计量器具实行强制管理,对因计量引起的纠纷,由政府计量部门作为第三者进行技术仲裁,以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的数据作为仲裁的依据,并要求国家用立法的形式做出规定,因此完善的计量检定工作在全球化的今天已经到了不可或缺的地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关系到企业、事业单位相互间的经济核算和人民的生活、安全、健康。这些计量器具如果失准,不仅直接影响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而且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为保证计量准确可靠,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免受计量不准确所造成的危害,对用于上述四个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是完全必要的。

二、目前计量强制检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对计量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形成良性的工作环境

(二)涉及部门利益时的推诿扯皮现象使计量检定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三)当前质监计量部门的财政机制不利于形成全民参与计量局面,过高的检定费用限制了大量计量违规问题的举报与发现;

(四)技术机构检测人才匮乏,专业人员过少、队伍年龄老化、技术人员素质较低,业务开发能力较差,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抢占计量校准、计量测试市场的力量薄弱

(五)有些仪器设备严重老化,检测手段落后致使承检能力、服务能力、应变能力、竞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受到限制,已不能满足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和企业量传的需要。

(六)虽然近几年各级政府加大了对计量技术机构的投入,地方计量技术机构也千方百计地筹措资金,努力解决和改善检测环境条件和设备的投入,但还是捉襟见肘,力不从心,以现有的条件和投入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和完善技术机构所存在的不足。

(七)因计量执法与计量检测脱离,计量执法滞后,致使很多计量违法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处理。

(八)计量人员对改革缺乏紧迫感与危机感,工作中等、靠的思想比较严重。

(九)计量人员的诚信意识、服务意识有待于提高。

三、加强计量强制检定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理顺计量监管体制,实现管理、执法、检定三位一体的运转机制,避免因体制不合理造成的内部卡阻现象。

(二)是尽快解决涉及部门利益的计量检定难题,通过寻求政府介入,加强部门沟通,依法稳步推进等办法,把历史遗留的检定受阻难题予以彻底解决。

(三)是尽快向政府递交有关计量检定费用的保障提案,由政府拨款承担所需费用,彻底解决消费者计量投诉的费用“高门槛”,真正形成全民关注计量的良好局面。

(四)是加快计量部门的基础建设进程,全面更新检定设备、标准,引进专业人才,改变“检不准、检不了、检不快”的被动局面,切实提升检定服务保障能力。

(五)是加大计量检定工作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宣传,让社会和群众真正了解计量工作的实质和领域,为计量工作营造好的意识环境;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质监部门对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情况,并将拒绝接受定期强检,使用未经检定和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公之于众,引导社会舆论监督,促进强检工作。

(六)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思想业务素质。计量检定人员业务技能直接关系到量值的准确可靠、增强人员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是目前的当务之急。重点做好“培训、引进、外聘、借用”八字文章。即:首先,要采取内部培训和外出学习等多种方式,培训好现有在岗的技术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培养,要着眼于学以致用,做到一专多能。其次,要多渠道引进技术人才,也可以引进大专院校、

科研单位的退休技术人才为我所用。第三,要外聘大型企业或科研单位的高技术人才。第四,要借用外地在职高技术人才,请他们来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七)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计量工作缺乏有效的执法保障,对于检定中发现的问题不能进行有效处理,并因此产生了更大的负面影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执法工作在计量检定过程中的不到位,造成部分强检计量器具漏检、未申请首次检定、超周期检定、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未按规定检定、定量包装商品短斤少两等问题都未能得到有效查处。因此,以当前质监区域监管工作为平台,加大计量巡查执法力度,通过巡查发现问题,查漏补缺,扩大强检工作覆盖面,提高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另一方面则要通过打击计量违法现象纠正不法行为,为计量检定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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