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指导书 适用的作业类别:天井、采场、平巷爆破作业 部门: 适用的职业:爆破工 编号: 编制人员 审 核 发布日期 第一部分:资源配置 1.1人员需求 作业人员2人 1.2工时 8小时/班 1.3安全用具 安全帽 1.4劳动保护用品要求 工作服; 水靴; 安全帽; 手套; 防尘口罩; 照明电筒。 1.5工器具 木棍、铁钩、吹风管、起爆器、口哨、红旗、爆破警示牌等。 1.6工作票选用 1.7 技术文件 爆破资格证、《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爆破管理制度》及国家相关规程 第二部分:作业安全分析 2.1风险分析 风险 类别 安全 设备 健康 环境 质量 风险描述 警戒距离不够 装药使用钎杆炮棍 爆破后不及时排炮烟及粉尘 放炮前未悬挂放炮警示牌 早爆 风险级别 三级 三级 三级 三级 二级 风险名称 爆炸伤害 爆炸伤害 中毒、窒息 爆炸伤害 爆炸伤害 控制措施 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 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 爆破后加强通风,爆破员检查现场后方可进场 放炮前挂好放炮警示牌 加强加药管理 批 准 实施日期 编制日期 批准日期 2.2预防措施 1、爆破岗位操作工必须经过专项培训,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许可证后,方能操作。 2、必须了解并熟悉井巷设计施工上的有关技术要求,必须带好照明,做到双人作业。 3、必须按实际情况领取爆破器材,炸药和引爆器材不得混合搬运和存放,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更换。 4、装药时,只准使用木棍装炮,严禁用钎杆代替;禁止边打眼边装药;要严格执行一次点火爆破。 5、爆破前,必须挂好警戒界和警戒红旗,要求放好警戒界哨,并和附近其他作业人员联系好,确认通往作业面各通路都进行了警戒界后方可爆破;点火前,要发出点火信号,吹口哨;待炮全部响完后,才能解除警界标志;严禁看回火。 6、装完药后,应将剩余的爆破材料清理好,当班退回炸药库,严禁在作业面或其它场所存放爆破材料和擅自销毁或私自带走,更不得带上地面。 7、如果是相向贯通工作面掘进,相距15米时,应停止一方作业,一方作业爆破时,两作业面都放好警戒界,才能点火爆破;天井贯穿相距7米时,上部中段必须封闭或放好警戒界哨。 8、盲炮处理要严肃细致,严禁拉出起爆药。 2.3应急处理 爆破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生冒顶片邦、火药爆炸、放炮或其他伤害而造成人身伤害时,爆破应立即在现场进行自救,停止作业,采取果断措施,切断事故源,防止事故扩大,并在5分钟内向总调度室汇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害情况、设备损坏情况、作业现场状况,并采取一切办法保护现场。 2.4授权范围 2.5严禁 1、严禁单人作业。 2、严禁烟火。 3、严禁用铁质物体代替木质炮棍装药。 第三部分:作业程序 3.1上岗前准备 1、参加班前会 准时参加班前会,了解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和作业档头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作业现场的条件、本班主要工作任务和注意事项等。 2、上岗前准备工作 正确穿戴好劳保用品,准备好必须的工器具。 3、岗位交接班 交接班内容:岗位情况及存在问题、当前需爆破档头的难易程度、安全及生产注意事项、文明卫生、遗留问题等。 3.2 确认作业面空气质量 爆破作业人员进入掘进作业面前,首先检查空气是否正常。如不正常,立即强制通风。待空气正常后再进入作业面作业。 3.3照明线路 爆破作业面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用来进行照明,并保证作业面的亮度合适。 3.4 作业面检查 1、若为天井作业时 ①进入作业面前,检查天井及梯子附近是否存在松石,已有的支护是否稳固; ②检查梯子是否稳固; ③进入工作面之后,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对浮石险情进行彻底排除。 2、若为采场、平巷作业时 ①进入作业面前,检查采场人行天井及梯子附近是否存在松石,已有的支护是否稳固; ②检查梯子是否稳固; ③进入采场爆破面之后,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对浮石险情进行彻底排除。 3.5 运送爆破材料 1、搬运爆破材料时,炸药和起爆材料必须分搬分运。 2、炸药通过天井时,必须用绳捆绑牢固后,再吊至作业面平台。 3、起爆材料用袋子装好,作业人员背到作业面平台。 4、所领爆破材料不应乱丢乱放,应放在较为干燥安全的地方,起爆材料和炸药应分开存放。 3.6 装药 装药前,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检查炮孔有无杂物、水等,在作业地点无松石险情情况下装药,装药时工作面应有良好照明,严禁用铁质物体代替木质炮棍装药。 3.7 连线 1、根据爆破的顺序正确连接导爆雷管和起爆雷管,导爆雷管的段数不能颠倒。 2、连接雷管时,要将引线和雷管体扎牢,每个连接处的引线数不能大于雷管的最大引爆量。 3、保证起爆雷管的延时时间能使起爆人员安全撤离至避炮地点。 3.8 引爆 1、爆破员确定在安全距离外设置明显的安全警戒信号和标志牌后,将设备转移到安全地点避炮。 2、及时通知受到爆破影响的相邻作业面作业人员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或躲避到安全硐室,禁止到采空区和支护不牢固的巷道避炮。 3、起爆人员使用起爆器引燃起爆雷管,确定引燃后,立即撤离至避炮地点。 3.9 处理盲炮、残炮 1、爆破后出现盲炮、残炮时,及时上报班长,并设置警戒标志。 2、在班长给出处理意见后,按规定及时处理。 3、处理方法: ①打平行眼装药爆破。平行眼距盲、残炮孔口不得小于0.3米。 ②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生火星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眼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 ③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操纵的风水管吹出盲炮填塞物及炸药,但必须采取措施,回收雷管。 ④盲、残炮应在当班处理。当班不能处理或未处理完毕,应将盲、残炮情况 (盲、残炮数目、炮眼方向、装药数量和起爆药包位置、处理方法和处理意见)在现场交接清楚,由下一班继续处理。 3.10撤除警戒 最末一声炮响15分钟后才可撤除警戒人员及信号,将爆破警戒牌回收放置于指定地点。 3.11 工作结束 做好剩余爆破材料的清退工作,严禁私放私存,带至退库地点,办理退库手续。 3.12设备的维护保养 由操作工承担的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分为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两类。日常维护保养一般在爆破结束后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一般在月末检修期间完成。 3.13异常问题的处理 1、盲炮处理要严肃细致,严禁拉出起爆药。 2、领取的爆破器材有异形或质量变化,要及时更换。 3、由于连接网路接头引起的拒爆,经查,如果导爆管没有传爆,可以重新联接点火起爆。 3.14文明卫生及设备清洁 1、起爆器应及时进行清理。 2、起爆器保持无积灰,无油污。 3、交班前,须做好作业场地的卫生、清洁工作,要求场地不积水、积泥,设备露原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