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方:(甲方)
采购方: (乙方)
兹因乙方向甲方订购下列货品,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货品名称及规格如下: 货物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蓄电池 150 17 680 11560 品牌蓄电池 100 20 450 9000 品牌蓄电池 200 10 980 9800 品牌蓄电池 45 35 260 9100 合计 82 39460 二、交货期限:
1、合同签订当日,交货期限次日计算生效,采购订单为全年采购型号,分批次在一年之内拿货全部完成。
三、货款的交付方法:
甲乙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现金壹万元整,余款货款以银行汇款结算。
四、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1.甲方供货价为产品价格,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执行甲方同期公布价,及时通知乙方;
五、质量标准及要求:
1、甲方按照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提供三证给乙方;
2、产品必须符合实际标准,不得是虚标,若出现虚标或者重量达不到标准重量或现
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一致,甲方必须无条件的换货;
六、售后服务约定 :
1.保用期:12个月(以生产批号计前6个月换新、6个月后到当地的维修中心维护);
2.以生产批号计两个月内(积压)新电池甲方予以调换,往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蓄电池不能正常使用得,甲方不承担责任;
4.因不符合《汽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输、安装、实用技术规范》要求,而造成蓄
电池部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一式 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18年3月25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