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设计师: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附件二: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附件一: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二: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只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一: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年月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年月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 工程造价:元,大写(人民币):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
2。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月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三: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2.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2.3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2。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开工三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3.3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4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3.6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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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
3。7不得强制乙方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厚度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或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3。8凡必须涉及4。7款所列内容的,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3。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应当配合乙方做好安全及消防工作。 3.1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3。11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4。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4。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4.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4.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4。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五条工程变更
5。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5.2 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3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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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订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5.4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按乙方编制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一、二)约定的供应方式、内容提供.
(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第7条工期延误
7。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7。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
8。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8。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五:工程验收单),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或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工程验收单》(附件五)、《工程决算单》(附件六),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七),工程保修期贰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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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
9.1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甲方只保留工程造价5%的尾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付款时间 签订合同当日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 验收通过3日内 中期工程验收通过3日竣工验收通过3日内 付款比例 5020% 255% 金额(元)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9.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清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附件六: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0。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0.3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0。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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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
11.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当以本合同为准.
11.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1。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各执一份。 合同附件:
附件一: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二: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件三: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四:工程变更单 附件五:隐蔽工程验收单 附件六:竣工验收单 附件七:工程结算单 附件八:工程保修单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甲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5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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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件二
乙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7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件四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工程名称 地点 变更内容 合同编号 日期 设计师确认 由于的原因,兹提出工程变更(内容详请见附件)。 附件: 甲方负责人意见: 8
工程施工合同
乙方负责人意见: 备注:此表用量较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件五
隐蔽工程验收单
客户(甲方)姓名:工程地址: 部位及内容 检查意见 9
工程施工合同
验收结果 客户签字:工长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附件六
竣工验收单
签发日期:年月日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验收结果: 10
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七 工程决算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付款时间:□签订合同时 □隐蔽工程验收通过后 □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 □竣工验收通过后 □ 付款金额: 其他支付方式 增项部分(+) 增减项 减项部分(-) 增减项合计 应付款(合同款+增减项) 已付款 未付款(应付款—已付款)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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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支付 工程款 工程施工合同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此表可按工程分期复印使用 附件八
家装工程保修单
工程名称 用户姓名 装修房屋地址 设计负责人 进场施工日期 保修期限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监督电话:
年月日至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施工负责人 登记编号 联系电话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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