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育记录表(1)
施工单位: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培训部门 教育类别 培训地点 受教育单位 安质环保部 群安员 项目负责人 培训日期/课时 主讲人 受教育人数 培训内容: 一、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职权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在项目部和工点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检查本项目部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健康设施是否到位,监督检查重点、特殊部位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监督检查工点作业环境及各种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并立即向专职安全员、项目部领导汇报,必要时可以向上级报告,直至向公司安质部和主管施工生产的副总经理汇报; 4.参与并监督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5.收集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参加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督促项目部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 7.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在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立即报告项目安全总监或项目经理并组织员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若遭拒绝,可建议工会发放“红、黄”通知书;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上报项目部,并迅速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 二、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考核 1.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评比。 2.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年度考核由项目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由工会牵头,安质部、人事劳务部、财务、团支部等部门协助。 3.月度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要建立档案备查。 4.季度考核。每季度末项目部汇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履行各项职责的情况、实绩、问题和建议,并对其三个月的履职、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上报项目部工会。项目部考评委员会对考核情况进行审核,经项目经理和项目工会主席会签后,通知项目部人事劳务部、财务对考核合格的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按季发放岗位津贴。项目部工会每半年统计一次所发津贴情况。 5.年度评比考核。项目部每年底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并结合日常考核,评选、表彰、奖励先进,同时推荐公司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6.项目工会不定期对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工作进行抽样检查考核。 7.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所在工点、工序,发生安全事故,应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酌情给予其扣除岗位津贴或解聘的处理。 三、安全常识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 1.事故形成机理: “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共同偶合而成的,客观上一经出现事故隐患,人主观上又表现为不安全行为,就会立即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但是,造成“人失误”和“物故障”的这个直接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后者虽是间接原因,前者是直接因素,而且是事故发生的本质原因。 从事故的形成机理看,要保证安全生产,把伤亡事故降下去,除必须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尚应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须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国家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各规章制度。 2. 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职工应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岗;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光脚步上班;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情况下高空和陡玻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临边防护、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动。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施工现场设的交通指示标志,不得随意拆除;场内工作要注意车辆来往及机械吊装; (8)不得在施工地点追逐、打闹、开玩笑以免发生事故; (9)上岗前应检查所要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高空作业所携带的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随用随取。操作前检查操作地点或工作场所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应将所使用的工具收好,以免掉落伤人; (10)遇有恶劣气候,风力在六级以上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11)暴风雨过后,上岗前要检查操作地点的脚手架有无变形、歪斜; (12)凡患有高血压症、心脏病、癫痫症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3)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堆成垛,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由上而下逐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事故; (14)吊运零星材料应用吊笼,吊运砂浆应用料斗,并不得装得过满。 (15)用斗车运送材料,行走中两车辆距离应大于2米; (16)禁止随便由高处往下抛掷,以免造成尘土飞扬和掉落物伤人; (17)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电炉、火炉、煤油炉及煤气炉等,不准任意设灶; (18)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严禁明火、吸烟等; (19)消防器材、用具、砂袋、消防用品等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动; (20)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使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电源线要架空; (21)起重机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从起重臂或吊物下通过; (22)砂浆机要运转时,机筒口的砂浆不准用砂铲、扫帚刮扫,砂浆机料口的防护棚要完好,不准站在砂浆机的防护棚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脚滑进砂浆机造成事故; (23)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线路应架空,导线绝缘应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构件上; 3. 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 3.1施工现场的事故类别主要表现为五大伤害: (1)高处坠落; (2)物体打击; (3)触电事故; (4)坍塌事故; (5)机械伤害; 3.2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 (1)工人违章作业; (2)违章指挥; (3)随意破坏防护设施; (4)工人的安全意识不强,缺乏自我防护能力,思想麻痹大意; 4. 事故的预防措施: 4.1一般要求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及考核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未经专门安全培训,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准盲目操作; (3)施工环境和作业对象情况不清,施工前无安全措施或作业安全交底不清,不准盲目操作; (4)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岗位无安全措施 ,未进行安全培训教、交底,不准盲目操作; (5)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不落实,不准盲目操作; (6)脚手架及机械设施设备搭设安装后,未经验收合格,不准盲目操作; (7)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准盲目操作; (8)隐患未排除,有自己伤害自己,自己伤害他人,自己被他人伤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时,不准盲目操作; 4.2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基本安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严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放工具袋; (2)登高作业都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严禁攀登脚手架杆或利用绳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随同运料的吊篮上下; (3)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4)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5)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 (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7)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及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9)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3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他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者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他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电;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4.4防止机械伤害的“一禁、二必须、三定、四不准” (1)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摆弄机电设备; (2)机电设备应完好,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 (3)机电设备停电,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关机,按要求上锁; (4)机电设备应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养、检查; (5)机电设备应到定机管理、定期保养; (6)机电设备应做到定岗位和岗位职责; (7)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8)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维修保养; (9)机电设备在运转时,操作人员不得将头、手,身伸入运转的机械行程范围内。 5. 安全生产形势和近年来全市建安企业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建安企业重大伤亡事故主要表现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倒塌等,究其原因主要是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安全教育不够、管理不严、违章作业、防护缺陷不严等。因此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现场负表人、施工员、安全员和班组长应起带头模范作用,尽心尽责,做好必要的上岗前安全教育。“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在抓工程进度、质量的同时,要摆正效益与安全之间的关系,确实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执行“三查二反”(查思想侥幸麻痹心理、查放松安全管理、查规章制度的落实,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领导应克服“三重三轻”思想,即重生产轻安全、重进度轻安全、重效益轻安全,牢牢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和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检查监督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健全制度,当生产与安全相矛盾时,应先抓安全。 6. 发生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应采取的措施(救助抢险、保护现场、报告事故等)要求: (1)事故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保护好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状态不得破坏,以便于调查、查清事故原因。 (3)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工程经理部领导或安全技术人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施工现场情况,按规定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应遵守三个基本原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现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其目的就是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从中接受教训,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填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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