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土地抵押贷款
【业务简介】
房产抵押贷款是我公司针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客户推出的个人融资业务。借款人只须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经过评估,到相应的房屋所在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可,特点是专业、方便、快捷。
【抵押物范围】
个人、企业名下的已经取得房产证的住宅、经济适用房、成本价住宅(含央产房)、危改回迁房、商品房、别墅、写字间、商铺和经营性用房、厂房、土地等。
【典当额度】根据评估价协商当金
【收费标准】每月按借款金额支付相应的息费。
【所需材料】
一、个人房产
1、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房地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婚姻证明(结婚或未婚证明)
二、公司房产
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三、在建工程 (土地)
1、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营业执照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四、土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核实)
4、若由代理人办理土地登记申请的,需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5、土地使用权证书
6、土地使用权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7、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复印件)及他项权利证明
8、宗地图
9、办理前需抵押双方应对抵押宗地土地使用权价值出具确认声明,并签订主债权债务合同和抵押合同,在抵押登记时提交给国土局。
【操作流程】
【典当期限】
单笔典当合同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可续当(当期满前3-5天需提出续当申请)。续当期自典当期限或者前一次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续当时,当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当期费用。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当户于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的,除须偿还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外,还应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水平、典当行制定的费用标准和逾期天数,补交当金利息和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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