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岗位职责
1、在“青安岗”活动领导小组及项目安质部的领导下,独立负责青年岗员安全工作,行使群众检查、监督权,为项目安全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2、接受公司、项目的业务指导,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群众安全监督的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
3、及时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规程、条例和安全生产指令、管理规定和要求,对本职工作的安全负责。
4、有权对班组、员工个人执行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限期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做好详细记录。
5、深入现场、联系实际,收集工人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把握安全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反应,提出合理化建议。
6、认真学习并带头遵守各种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切实做到不违规、不蛮干,积极参加相关安全竞赛活动。
7、对拒不接受安全监督、坚持违规作业、冒险蛮干或拒不进行隐患整改的班组或者个人有权或越权报告,并有权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建议。
8、认真及时负责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权利
1、在工作现场发现事故隐患,严重威胁人员安全时,有权让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2、有权当场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任何人和事。
3.有权批评制止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对制止不服从者有权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有权揭发不安全因素和反应事故隐患,有权向有关部门建议追查处理重大事故及其责任者。
5、对处理事故隐患不及时和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定的,有权越级上报。
6、在青安岗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批评和发表意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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