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程序目的是通过对项目外购原材料入厂接受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以 确保采购的原材料(包括毛料和成品件以及各种辅料 )符合公司和最终客户的相关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外购原材料(包括毛料和成品件以及各种辅料)。
3 职责
3.1生产采购处负责与公司协调外购原材料(包括毛料和成品件以及各种辅料)的采购。 3。2质量处负责协调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执行入厂复验工作。
3.3技术处负责协同技术中心各专业研究室确认入厂复验的内容和验收标准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技术支持。
3。4项目办负责对原材料采购、人厂复验状态进行跟踪并协调工作。
3。5 物资配送中心负责将已经执行入厂复验的原材料投人使用,严禁将未经复验的原材料投入使用。
4 定义
4.1 常规复验类材料
根据 Q/3B792文 件仅按7.4.1节进行常规复验的原材料被定义为常规复验类材料。 4.2 特殊复验类材料
常规复验以外有特殊复验要求(即除 Q/3B792文 件7.4.1节中规定的复验内容以外的其他特殊复验要求)的原材料被定义为特殊复验类材料。
5 原材料入厂复验分类
5.1 原材料分为“常规复验类材料”和“特殊复验类材料”两类。
5。2 其中,“特殊复验类材料”为主要复验对象,由相关项目办针对供应商提出,技术处对产品图纸和原材料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评定。质量处对入厂复验和加工制造过程质量情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以《特殊复验类材料列表》的形式发布,该表格以外其余材料均为“常规复验类材料”。
5.3 各项目办应确保已有的入厂复验项目表的材料在首次提出时被列出。
6 原材料的接收控制
6。1 根据采购合同的要求,采 购原材料入厂接收时必须有供应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如材质单、测试报告).对于没有质量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齐全的原材料应拒收,并负责向供应商索取,待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办理接受入库。
6。2 如果有书面确认客户直接提供原材料且无需提供材质单,则 可以不必提供相关证明性文件。
7 入厂复验的程序要求
7。1 被定为常规复验类材料后,材料入厂时仅按 Q/3B792《外购器材质量控制规定》7.4。1节做常规复验项目检测。
7.2 被定为特殊复验类材料后、材料入厂时按转包与民机事业部技术处编制的入厂复验项目表进行入厂复验。根据原材料类别、用途编制的入厂复验项目表作为特殊复验类原材料入厂复验的依据。其中内容包括复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或实验方法、验收标准等.入厂检验项目表应进行编号并归档。
7.3 复验过程中审阅两类材料材质单时均应同时核对订单、设计图纸和材料规范,特别关注图纸上有关原材料要求的符合性。质量处和技术处负责提供质量和技术支持.
7。4 为避免因复验项目变化产生遗漏,每季度由相关检验室将《特殊复验类材料列表》交提出单位按《特殊复验类材料列表一复核表》格式复核一次,复核时相关复核人员可将下次复核日期提前,但是不可将下次复核有效期延后。
7.5 因新增原材料以及各类管理(如质量审核、复核,毛料缺陷等)原因需要增加或变更复验项目时,由相关单位办按《特殊复验类材料新增/变 更审批表》格式提出并与《特殊复验类材料列表》联合使用方为有效。
7.6 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相关检验室按本程序,复核有效的《特殊复验类材料列表》、《特殊复验类材料列表-复核表》、《特殊复验类材料新增/变更审批表》和相应的人厂复验项目表进行入厂复验。
8材料检验工作程序
8.1 采购部采购员负责确认所购材料是否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之内,确认后,在外文质量证明文件上签字,符合后,办理材料入库手续,将入库单及供应商的外文质量证明文件交给原材料
仓储中心 (以下简称库房)验收员。
8.2 库房验收员将入库单及供应商的质量证明文件交给金属检验室检验人员(以下简称金属检验员).
8。3 金属检验员接到库房验收员转来的外文质量证明文件后,负责将外文质量证明文件送交质量处(以下简称质量处)放行代表审验。
8.4 质量处放行代表按检验项目表的规定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条件核对外文质量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文件的要求,在外文质量证明文件上签署审查验收结论,审查完毕后通知金属检验员来取,金属检验员按放行代表在外文质量证明文件签署的意见执行,如外部呈报要传递给车间等结论,当结论不明确时,需 向放行代表咨询.
8.5 对有要求进行理化试验的材料由金属检验员按检验项目表所规定的项目,委托技术中心理化检测技术研究所进行试验。
8.6 金属检验员按检验项目表的规定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质量证明文件,对实物进行常规的入库检验,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8.7 金属检验员负责按材料的类别和到货顺序分别填写转包材料检验记录单。并将由采购部采购员确认的是否为合格供应商的认定结果及质量处放行代表在外文质量证明单签署的审查验收结论转移到检验记录单上,盖检验印,在记录单上填写器材档案号。 8。8 金属检验员负责按规定的时限做好外文质量证明文件的猓管存放工作。
8。9 金属检验员负责在库房的保管卡片上填写器材档案号,并在公司物资采购系统上输入检验结论和器材档案号,转入生产库.
8.10 材料投产时,由金属检验员对有开证明单要求的材料按质量证明文件上提供的材料信息及及顺序号填写证明单,传递到加工厂。
9 零件的质量控制
9。1 采购原材料入厂后必须由相关质量部门按本程序要求执行入厂复验并记录检测结果. 9。2项目外委加工的零件人厂复验的相关要求详见 9。3 紧急放行控制方法
紧急放行:指产品或外购器材的投产、制造与其验证(检验或入厂复验)同时进行的活动。对于此类活动,具体要求详见ZK107010005A《紧急放行控制办法》,其中紧急放行单需放行代表审签。 9.4 不合格品的控制
9.4.1 原材料在入厂复验(验收)时 ,如发现不合格品,由 采购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的相
关人员按314120-032执行。
9.4。2 当生产过程中发现是由于原材料的原因发生的不合格时,生产部门要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复验(验收),需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质量处及项目办。待供应商查明具体原因,且重新获得客户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10 其它
本文件中表格见文件m314120—030
11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 修订版都不适用于本文件。凡未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Q/3B792 外购器材质量控制规定 314120-032 转包项目不合格管理程序 107010005 紧急放行控制办法
314120—022 转包项目外委加工质量控制要求 314120-030 转包项目质量记录表格目录及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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