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2021-03-28 来源:易榕旅网
学校调解工作制度

一、规范“调委会”建设,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教职员工调解工作 1、成立学校“调解委员会”,学校德育处主任任“调委会”主任,成员由德育处成员和各室主任、年级组长及班主任组成。

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培训,及时传达全国省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议精神,指导我校开展好调委会的培训工作,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对会议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

3、不断加强学校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为认真贯彻做好上级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整体水平,大胆实践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强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调解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积极规范调解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促使调委会工作规范化方向发展。

3、着力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调解工作. “防激化,创四无”为目标,扎实工作,积极做好调解工作,力争群体性无上访记录。 二、创新调解机制

为加强学校人民调解工作,组织人员深入师生进行调查研究,就现阶段民间矛盾纠纷的种类,特点进行分析,适时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外地有益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积极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学校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调委会组建上积极创新。在学校调委会建设过程中,注重一方面规范制度和程序,另一方面对调委会的组成人员,调委会产生方式等方面更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积极引导,大胆创新。 三、多维度、多渠道开展工作

1、借助司法所,在当地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规范调解程序,讲究调解方法。 2、利用学校网络对不道德行为进行辩论,根据《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等道德规

范来进行调解。

学校党政领导要重视教职员工的调解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把群众的疾苦装在心里,与群众心连心,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促进了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校调解委员会 主任:冯锡源成员:王 建

孙红艳李丽萍 李 勇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