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维忠
【摘 要】《论语·八佾》提出了两个重要的美学观点:“素以为绚”、“绘事后素”.美术理论、文艺理论、美学理论对这两个要点的训释、阐述,尚欠中肯.孔子和《考工记》中所说的“绘事后素”之“素”,强调的是各种色彩在画面上的一种整体效果、品位和境界,众色协调统一或多样统一,达到一种毫无绚丽、琢饰之感的和谐美,此即“素功”:最精善、最上等的绘画功力.这种美的境界,可以延伸到文学、艺术的各个门类、领域,具有普遍适用性、共同性. 【期刊名称】《美与时代(下旬刊)》 【年(卷),期】2015(000)003 【总页数】4页(P41-44)
【关键词】素以为绚;绘事后素;雕琢;返朴 【作 者】丁维忠
【作者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 文
《论语·八佾》提出了两个重要的美学观点:“素以为绚”、“绘事后素”。自古迄今的《论语》诠释和美术理论、文艺理论、美学理论对这两个要点的训释、阐述,尚欠中肯,甚至有意回避之,因此有必要对这两个美学命题予以正确、深入的解析。 一、原文与注释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论语·八佾》 注释:
1.论语:孔子弟子们所记录的孔子的言论集。《汉书·艺文志》曰:“当时弟子各有所记,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2.佾(yì):行列,古代乐舞的行列。八佾:按周礼,天子所用礼乐为八列,八人为一列,共八八六十四人;一说六人为一列,共八六四十八人。3.“巧笑”、“美目”两句:原出自《诗经·卫风·硕人》;“素以为绚”句:一说出自《鲁诗》,一说出自逸诗(当时已经失传的诗)。盖前两句出自《诗经·卫风·硕人》的诗句,经过辗转流传,已与“素以为绚”句融合成了新的口传诗,子夏问的即是这三句诗的整体含义。4.倩:美好的脸颊。朱熹《论语集注》:“倩,好口辅也。”辅通,颊也。5.盼:朱熹《论语集注》:“盼,目黑白分也。”《八佾》马融注:“盼,动目也。”《佩集》云:“盼,美人动目貌。”今取“动目”义为宜。6.素:质素、素朴、无文饰(琢饰)。《檀弓》注:“凡物无饰为素。”但“素以为绚”之“素”是指美人的质素,引申为无妆饰的本色;“绘事后素”之“素”是指绘画的质素,引申为色彩无雕琢、不花哨的和谐统一。7.礼后乎:礼在忠信之后吗?《礼记·礼器》:“忠信之人,可以学礼。”8.起:起发,发挥。魏·何晏《论语集解》邢疏:“起,发也。”9.商:即子夏,子夏姓卜名商,春秋时期卫国人,孔子弟子,习于《诗》。孔门《诗》学,由子夏发扬,为《鲁诗》之祖。
我们认为,《诗经》中的《硕人》一诗,原是春秋时卫国人赞美卫庄公夫人庄姜的(硕人:美人)。齐庄公之女庄姜嫁给卫庄公为妻,此诗即描述婚嫁的盛况及庄姜的出身、服饰、车马、景色和她的美貌:柔手、脂肤、白脖、皓齿、蛾眉、“巧笑”、“美目”。但这首诗流传到春秋末期的《鲁诗》或逸诗中,诗句、诗意似有
所变化:保留了赞美少女本色之美的“巧笑”、“美目”两句,而加上或强调了“素以为绚”一句,就变体成《论语·八佾》的一段对话,释义如下:
“美好的少女,不需要绚丽的妆饰,她的本色就是最美的:她那娇俏的笑靥多么靓丽,她那美目流转多么顾盼神飞,这就是以质素之美——本色之美为绚丽之美啊!”子夏不明白“素以为绚”句的辩证道理,便求教孔子:“这句诗是什么意思?”
孔子便拿绘画的功巧来打比方:“这就像绘画的功力,虽然要用绚丽的五彩,但其后要达到毫无绚丽、琢饰之感的质素之美——色彩的和谐统一,才是最精善、最上乘、最高的境界。此即‘绘事后素’的道理。”孔子显然是借引了《考工记》中的话:“绘画之事后素,功。”即绘画之事从彩“绚”而后达到色“素”(和谐协调),才是真功夫、真功力、最功巧!(功:精善。《周礼》疏:“功,谓善者,为上等。”郑司农曰:“素功,无琢饰。”)
子夏受到启发,从“绚”与“素”的关系,联想到“忠信”与“礼”的关系:“这么说,具备了‘忠信’的本色、本质,然后才能具备真正质朴的‘礼’啰?”(非虚礼、假礼、繁礼)符合孔子的教化思想,因而孔子对他大加赞扬:“发挥我的旨意的,正是你卜商(子夏)呵!你能有如此的理解,我就可以开始与你讲《诗经》了。”(后来子夏就专攻《诗经》,成为孔门的《鲁诗》之祖。)
孔门的《诗》学,总是把一切都往道德修养、伦理规范上扯,不管是否牵强。譬如孔子把《诗经》的第一首爱情诗《关雎》说成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朱熹更把它扯到宣扬“后妃之德”上去。这里,孔子师生俩也是把“绘事后素”往“忠信”与“礼”的轨道上拽。
显然,《论语·八佾》中的这段师生对答,讲了上下启承的三层意思: 1.美人的美,不是靠绚丽的妆饰,而在于她素纯的本色之美。
2.绘画的功巧、功力,不在于色彩的绚丽,而在于色彩的和谐统一:素净之美。
3.质朴的“礼”,不在于繁文缛节,而在于“忠信”的实质,或曰由“忠信”的本质所生发。譬如孔子反对“巧言令色”,主张“礼,与其奢也,宁俭”(与其奢华,不如俭朴)。朱熹说:“圣学不外求仁。”范氏注:“心之诚,故为礼之本。” 二、几种歧解
“素以为绚”、“绘事后素”的关键是对这两个“素”字的理解,分歧也发生在这里。
(一)汉·郑玄注:“素,白采也。后布之,为其易渍污也。”“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后以素(白色)分布其间,以其成文,喻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礼以成之。”
郑玄把“素”歧解为白色的颜料,这有三点明显的不通:1.用白色“为其易渍污”(去掉画面污迹)与用白色“以其成文”(布成画面花纹)二者是自相矛盾的,到底用白色的目的是易污,还是绘纹?2.用白色“分布(众色)其间”以成纹颇令人费解,或者说这是外行话:什么叫“然后用白色颜料分布在各种颜色之间,形成花纹”?这不符合绘画的实际情况,令人想象不出这是一道什么工序,至少含混得让人糊涂、搞不懂!3.诗句明明说美人具备了“倩盼”的本色已是“美质”,怎么还要强加上“礼以成之”?这显然是把子夏的“礼后乎”一句生套到美人身上,硬拽到孔门的教化上去,而远离了“素以为绚”的本意。
(二)宋·朱熹《四书集注》云:“后素,后于素也。”“素,粉地,画之质也。绚,采色,画之饰也。言人有此倩盼之美质,而又加以华采之饰,如有素地而加采色也。”他对《考工记》中的“绘画之事后素,功”一句,又解释道:“谓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彩,犹人有美质,然后可加文饰。”
朱熹把“素”歧解为白色的质地(“粉地”、“素地”,如帛、绢、纸之类),但也出了毛病:1.他偷换了概念:他把“后素”偷换成了“后于素”,即把“然后素”颠倒成了“在素之后”,把“先绚后素”变成“先素后绚”,把“后素”变成了
“先素”。这样,他把一切都颠倒了。2.他把美人的“素以为绚”——“倩盼”的本色已是“美质”,不需要绚丽的妆饰——变成了“素上加绚”:“倩盼之美质”需要“加以华采之饰”才美;把原诗句强调的“去琢饰”变成了必须“加文饰”。3.他把“绘事后素”——先用“五彩”而后达到“无琢饰”的“素功”——颠倒成了“绘事先素”:“先以粉地”、“素地”,“而后施五彩”。这一系列的颠倒,完全曲解了“素以为绚”、“绘事后素”的原意,更谈不上探究其中的美学内涵了。 (三)今人之论我国古代美学,或者绕开“素以为绚”、“绘事后素”这个要害或者多沿用郑玄尤其是朱熹之解,加以发挥。如:
《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他(孔子)重视思想内容的重要作用,文学作品必须先有好的质地,然后再加以润饰,这就是‘绘事后素’。”一般地说,这道理是对的,但细加推敲就不对了:这还是对朱熹的“先以素地”、“ 而后施五彩”的发挥,仍是“先素后绚”,怎么说是“后素”?
《中国绘画美学史稿》:孔子的“绘事后素”,意思是“于布帛上施加彩绘,应在布帛织出之后”。这是把“素”理解为“布帛”(生帛曰素,陈帛曰练)。但先织出“布帛”(素),然后“施加彩绘”,这还是朱熹的“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彩”,即还是先帛后绘,先素后彩,恰恰与“后素”的原意抵牾,并且与“素功”之意完全接不上茬儿了。 显然,以上歧解都是站不住脚的。 三、“素以为绚”与“淡以为艳”
“素以为绚”,或曰“以素为绚”,这“素”与“绚”的辩证关系,似乎难以理解,其实并不深奥,《红楼梦》里的薛宝钗,就是这种“素以为绚”的审美观、妆饰观、化妆观的一个典型。
宝钗长得“容貌丰美”、丰腴白嫩,她“从不爱这些花儿粉儿的”,而爱“素净”。她的《海棠诗》云:“淡极始知花更艳。”这既是咏海棠花之美,更是在赞赏她自
己的“素淡”之美。脂评说:宝钗这诗“全是自写身分”,“看她清洁自励”,“高情巨眼能几人哉!”(《脂砚斋评石头记》第37回)这里,宝钗的以“淡”为“艳”或“淡以为艳”、“淡极更艳”的审美观,正是“素以为绚”、以“素”为“绚”、“素”极更“绚”的极好注脚或同意表述:“淡”即“素”,“艳”即“绚”,二者强调的都是“素淡”才美或更美、最美!
宝钗从来不喜薰香艳饰,脂评又曰:“一句骂死天下浓妆艳饰富贵中之脂妖粉怪!”“真真骂死一干浓妆艳饰鬼怪!”(《脂砚斋评石头记》第8回)显然,脂评十分赞赏宝钗的“淡以为艳”、“素以为绚”的妆饰观,他也是主张素淡美、洁净美、清丽美,而反对以“浓艳”为美、“绚丽”为美的化妆术,他骂“浓妆艳饰”反而成了“脂妖粉怪”甚或“鬼怪”了!
宝钗的“淡以为艳”的审美观,并不是他独此一家的新创,王昭君的“淡淡妆,天然样”;李白所赞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是赞诗,也是赞人),都是属于素淡美、本色美一派,一直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那位“倩兮”、“盼兮”、“素以为绚”的少女!刘勰的《文心雕龙》对这句诗训释道:“夫铅黛所以饰容,而盼倩生于淑资。”就是说:铅黛脂粉只能妆饰绚艳的容貌,而“笑倩”、“目盼”之美则是少女的“淑资”——美好的姿色或本色所生发,是一种天生自然的美。因此“素以为绚”乃是那个少女的本色美,“淡以为艳”乃是薛宝钗的本色美,都不需要“铅黛”的“绚”饰或“浓妆艳饰”。
如果子夏当时能读到宝钗的“淡以为艳”和刘勰的“淑资”之解,也许他就不会感到奇怪,而产生“素以为绚”是什么意思这样的疑问了吧。
当然,“淡以为艳”或“素以为绚”也是需要有条件的:必须具有“高情巨眼”的审美眼界和能力,更必须对自身的美充分了解、充分自信。适度的不露痕迹的“淡妆”也许是必要的,某些场合的“浓妆”也未尝不可,但这与“脂妖粉怪”仍有一个界限,脂评的这个提示至今仍有启示意义。
四、“绘事后素”与“饰终反素”
孔子和《考工记》中所说的“绘事后素”之“素”,强调的是各种色彩在画面上的一种整体效果、品位和境界,众色协调统一或多样统一,达到一种毫无绚丽、琢饰之感的和谐美,此即“素功”:最精善、最上等的绘画功力。这种美的境界,可以延伸到文学、艺术的各个门类、领域,具有普遍适用性、共同性,因此它是一个高度概括的美学范畴。现仅以绘画和文学为例: (一)绘画 1.国画方面
“绘事后素,功”的美学观点,几乎是我国历代“画论”中一贯的主流思想。《芥舟学画编》是初学绘画者的教科书,关于“傅彩”,它说:“傅色之道……特不宜全恃丹铅(绚)以眩俗观耳”;“用色有死活之分”:“虽无炫耀之彩(素)却有情态之流,此即可谓活色也”;它要求虽用“斑驳”的色彩(绚),而要“自得其融合”(和谐协调或“素功”)。
清·邹一桂《小山画谱》云:“画忌六气。”第一忌就是“俗色”:“如村女涂脂”(绚艳或“脂妖粉怪”);“俗眼不识,但以颜色鲜明、繁华富贵者(绚)为妙。”他同样反对“俗”与“绚”,而主张“雅”与“素”。
著名画家黄宾虹也说:作画“不难为繁,难为用减,减之力更大于繁”(素功)。他提出画面要“”(云烟弥漫之状),而“辟混沌”(杂乱不和谐)。他的“色不碍色”、“求浓似淡”的主张,简直与“以素为绚”、“以素为功”的古训,同出机杼了。
那么,是否只有水墨画才能“素”、“雅”、“融合”,而彩色画、工笔花鸟、青绿山水就一定“绚”、“俗”、“混沌”呢?否,他们都有个“色不碍色” ——色彩和谐统一(素功)的问题。元·汤《画鉴》赞扬唐朝大、小李将军的金碧山水:“李思训画着色山水,用金碧晖映,自成一家法”,“其子(李)昭道变父之势,
妙又过之”;但他批评赵千里的金碧山水:“宋宗室伯驹字千里,复仿效(大、小李)为之,妩媚无古意。”这个“妩媚”就包括色彩的“绚”和“甜”;这个“无古意”包括着色的不古朴、太琢饰、不“融和”。
看来绘画的“素”与“绚”、“淡”与“艳”、“雅”与“俗”,不在于水墨还是着色(水墨也分“六彩”),而在于“功力”。若具有“素功”,则即使五彩纷呈,“浓脂艳粉而不伤于雅”(如大、小李之金碧山水);而“淡墨数笔而无解于俗者”,是“功力未到之故”,“此中得失,可为知者道耳”。知什么?就是知色彩搭配、协调的规律。齐白石的大红牡丹,却用墨叶衬托,但觉其雍容而不俗艳;设若换以翠绿的叶子,则“绚”有余而“素”不足,何其俗不可耐!个中“得失”,是齐大师长年累月琢磨色彩得来的功夫:“涂黄抹绿再三看,岁岁寻常汗满颜”!由此观之,“色不可尽废”,要旨在“深究其理,以备其法”,达到“后素”——和谐统一的境界。 2.油画方面
19世纪法国古典主义画家安格尔的观点,恰恰与孔子的“绘事后素”异地而则同。他说:“不必要过分强烈的色调(绚)”,“与其追求热调子,不如干脆在灰调子(素)中陷于不拔”,关键是“使这些色调在画布上构成确切的相互关系(素功)”。他批评鲁本斯和凡·代克以色彩“娱人耳目”,是“玩弄骗术”,是“不良学派——谎言学派的色彩家”;他赞扬提香的画“才有真实的颜色”,“没有过分炫耀(绚)”,是“真实可信的”。
当然,鲁本斯和凡·代克的色彩技巧是否那么糟,提香是否这么高,这又当别论(安格尔自己的风格较接近提香);但是,安格尔说“过分炫耀”(绚)的色彩是“骗术”、“谎言”,“确切的”色调(素)才“真实可信”,这是尖锐而卓有见地的。
俄国19世纪末著名绘画大师列宾的《伏尔加河上的纤夫》,是众所周知的名画。
但它最初的水彩草图并非佳作,另一位画家瓦西里也夫评论它说:“走错路啦!”“画面应当开阔些、朴实些,所谓自在本色(素)”,“绘画愈朴实,就愈有艺术性”。后来列宾按照这个“理”与“法”,几经修改,最后才完成了被屠格涅夫称为“这是奇观”的《纤夫》一画:在午时阳光的亮调背景上,托出一列暗调的纤夫,其中又突出了那个少年的浅绛色衣衫的亮调,构成亮——暗——亮的和谐乐章。
列宾十分赞赏风景画家库英治的作品:他画“乌克兰农舍”,“深绿的树林中”,夕照把“白色的农舍”涂上了一层“石榴红”的余晖;尤其是他画的月光下的景色,令人“猜不透”其中的“秘密”,当时人以为肯定用了一种特别的“月色颜料”。列宾道:“这光是由哪些颜色构成的,仿佛连颜色也没有似的。”(后素!色不见色!)这是“色调”、“明暗关系”之间“和谐配合的魅力”(素功),是“达到出神入化地步的光,光的力量,光创造的幻觉”,库英治是“光的艺术家”!列宾一语道破了色彩的秘密或本质:光!色彩的艺术是光的艺术!
光——七彩阳光造成了万事万物千变万化的色彩,绘画的色彩又要还原到特定空间、特定时间、特定事物的光的反射,才能形成和谐而微妙的诸如“月色颜料”一类的“光的幻觉”和“视觉的韵律”。谁能用不同的色彩调和出不同场合的光,谁便是色彩魔术师、“光的艺术家”!
前年,我国有一位才华卓越的风景画家展出了“大西北风景画”系列,画得非常美,富有诗意,蓝天、白云,一望无际的草原,远远的蒙古包和牛、马、羊群,尽收眼底,令人神往!但可惜,他在天空用了一抹蔚蓝色,在草原用了一笔翠绿色,在奶牛背上画了一块赭黄色,这就显得太“漂亮”、鲜艳了,反而破坏了画面整体的和谐之美。这位画家也许忽略了达·芬奇的“色彩远近法”,或曰“色彩明度递减远近法”:景物的色彩,随着眼睛距离的拉远,是染上了大气的颜色的,即其色彩明度逐渐消退,因此绿色的远山看起来是淡青色的,远距离的天空、草原、牛斑也会
改变其蔚蓝、翠绿、赭黄的原色,这是大自然本身色调的和谐美,是绘画的所谓“素功”的现实依据。
看来,光和色,不仅是一门艺术,而且是一门科学,它的原则是宁可“素”,切忌“绚”!正如某一绘画教程所说:色彩的“禁欲派”(素)和色泽的“沉着派”(淡),比之刺目的多彩主义(绚或艳)是更适当和高一等的(素功)! (二)文学
在我国乃至世界的文学史、文学理论史上,自始至终都存在着主“素”派文学观和主“绚”派文学观的分歧、交替和冲突。
譬如:老子、庄子的道家文学观,可谓是主“素”的极端派。他们主张“纯素”、“素美”,即认为自然原貌、天然本色是最美的,而反对任何人为的文饰。“夫鹄不日浴而白,乌不日黔而黑”,此即“黑白之朴”:白鹤与乌鸦天然的白与黑的羽毛,即是它们的素朴之美,也是最美的;如果“饰羽而画”,在羽毛上画上华彩,反而破坏了其本色美。道家的主“素”,主“朴”,虽有些极端,但包含着深刻的合理内核。《庄子》中的“雕琢复朴”,“既雕既琢,复归于朴”:它并没有绝对排斥雕琢,而是强调文艺的雕琢之功,最后必须返回到本色的素朴。这简直与儒家“绘事后素”的观点不谋而合了!后人(周紫芝)便把道家“雕琢复朴”的观点,概括为“绚烂归于平淡”(先绚后素)。
南北朝时期的绮靡文风,又可谓是主“绚”派的极端:它脱离生活,违背真实,轻忽内容,过分强调、追求形式美,把为文之“绚丽”、“辞采”、“翰藻”、“绮”、“靡曼”,即辞采美、声律美等形式美,作为衡文、选文的主要标准,走上了形式主义、唯美主义的歧途。
这种“趋末弃本”、“文胜质衰”的文风,必然遭到多方的批判,裴子野斥之为“雕虫之艺”,谢榛斥之曰“绮靡重六朝之弊”,席毗斥之曰:“譬若荣华,须臾之玩,非宏才也;岂比吾徒千丈松树,常有风霜,不可凋悴矣!”他的朋友刘逖答
曰:“既有寒木(素的内容),又发春华(绚的形式),何如也?”席毗笑道:“可哉!”两人在“质”与“文”并重上达成了一致。
当时持见最为精当的,还是刘勰的《文心雕龙》,他一方面批判“文浮于理”、“末胜其本”,一方面又主张“崇本举末”,吸取了道家的“贵真”、主“素”、“返朴”的合理内核,文学以素朴为美。他说:“酌奇而不失其真,玩华而不坠其实。”“奇”与“华”应当摆在适当的位置,而以“真”与“实”为圭臬。这也就是他说的“夸而有节,饰而不诬”。“诬”就是“谎言的色彩”或“绚炫之美”;“不诬”就是“真实的颜色”或质素之美。
刘勰的《文心雕龙·情采》篇云:“衣锦衣,恶文太章;贲象穷白,贵乎反本。”即形式太绚丽、花哨就像穿了过于华丽的衣袍,令人讨厌;述文要返回到如同“贲象”那样朴素的本色,才是可贵的。“贲象”之“贲”,“无色也”(《周易·杂卦》);王弼注曰:“饰贵合众,无定色也。”这正是以绘画中的调色法则作譬喻和注解:最可贵的“饰”是调和众色(绚),最后归于“无定色”或“无色”(即后素、色不见色,亦即列宾说的“仿佛连颜色也没有似的!”)。
“贲象”源于《周易》的《贲卦·上九·爻辞》,王弼又注曰:“处饰之终,饰终反素,故任其质素,不劳文饰。”即是说:任何形式的“饰”(绚),最终都要返回到“饰”的和谐统一——“素”;因此达到了“质素”的境界,也就进入了任其自然的境界,再也不需要任何“文饰”——这等于是对孔子的“绘事后素”的美学观点多么明白的注脚!又是与庄子的“雕琢反朴”的美学观点,何其一致乃尔!(即“终”=“后”,“朴”=“素”)
为什么“饰终反素”、“贵乎反本”、“绘事后素”、“雕琢反朴”等观点会如此一致?为什么道家的观点会与儒家的观点,乃至列宾的观点,会如此不谋而合?为什么刘勰可以综合儒、道各家的观点,而发挥成自家之言?根本原因在于:像“素以为绚”、“绘事后素”这样高度概括的美学法则,是一条带普遍性的规律,因此
它必然具有极大的普遍意义和共同性。谁家的真知灼见都不可能违背这个法则,都会不谋而合地遵循它、阐述它、发挥它,不管他是儒家还是道家,古人还是今人,外国人还是中国人,真理总是同一尔!
综上所述,“绚”与“素”的矛盾统一而最后统一于“素”,乃是一条普遍的、带规律性的美学法则,我们从“硕人”(美人)的本色与妆饰的辩证关系,绘画的“众色”与“融合”的辩证关系,一直到文学艺术的“质”与“文”,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理清了这条法则。而这条美学法则作为一个美学命题,它的提出和最初表述,即是子夏所问的“素以为绚”和孔子所说的“绘事后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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