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镇召开“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重点了解基层组织工作、企业生产经营以及人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情况。下面,我就社会事务办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说明如下:
一、突出问题
1、低保方面的问题
由于低保对象的救助政策多,如廉租房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减免、社会医疗救助、有线电视初装费及收视费减免、水费补贴、法律援助、慈善救助等多个方面。这使得一部分困难群众认为,有了低保就有了很多优惠,失去低保将失去很多利益,造成了低保对象不愿就业退出低保,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挖空心思往低保里钻。
2、医疗救助政策方面的问题
由于救助制度着眼于医疗救助资金的“收支平衡”而非“社会福利效益最大化”,致使救助标准与水平总体上都比较低,大病病种的规定限制缩小了贫困医疗救助的范围,定点医院限制了救助对象选择的空间等。
3、残联问题
过去,残疾人没有真正的娘家,主管部门是各级民政部门代司其职,其结果是代而不管或代
而难管。自2001年残联分设,各级相继设立了残疾人联合会,但其性质是群团组织,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能很好的为残疾人代言,许多问题是协商解决,其结果是一厢情愿,商而不决。受编制的影响,职能虽全,机构不全。特别是基层只有一块牌子几个人,没有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没有康复中心等,乡镇和社区的管理出现“真空”,虽然指定由民政助理和社区人员兼职代管,但力不从心,效果不佳。
二、意见和建议
1、营造正确的社会导向。一是要加大对低保制度目的、意义的宣传,转变困难群众的思想观念,使他们认识到低保制度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基本生活保障,要改善生活状况.必须劳动就业、自食其力。二是要加强对低保政策的宣传。对低保金发放的时间、发放标准、领取方式等进行宣传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在低保审批和核查中,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三是要加强对就业激励政策的宣传。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真正建立低保“进出两通畅”机制。
2、建立和完善以提高困难群体对卫生服务可及性为目标的医疗救助制度势在必行。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管理、各部门充分协调的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和完善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制度应作为政府的职责。各级政府除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失业、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外,还应对困难群体医疗救助给予政策和财力方面的支持。镇政府应考虑拿出一笔专项 资金约100万左右,为大病救助边缘人员进行特殊补助,并将此纳入财政预算。
3、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建立扶残助残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残疾人保障法》赋予的职责,把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把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培训、特困救助等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及网络建设,县级残联要组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残疾人服务社。乡镇、社区要有残联专干,真正把残联建设成为代表残疾人、服务残
疾人、管理残疾人的组织。区政府应拿出专项资金加大残疾人协理员的配备,为镇政府和各村居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谢谢大家!
发言人:余道友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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