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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2-01 来源:易榕旅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5.10.16

• 【字 号】衢政办发〔2015〕73号 • 【施行日期】2015.10.1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5〕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2〕6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规定,围绕新型城市化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区块落实、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宣传等综合手段,提升公众责任意识和行为规范,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为建设美丽衢州创造美好生活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合力推进。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提高公众环境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注重实效,稳步推进。

(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坚持属地管理、职能相适原则,落实各区政府(管委会)、街道社区主体责任和各级职能部门职责,强化综合协调和分工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遵循先易后难原则,制定科学分类方法,不断完善分类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和技术,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先行开展试点,注重经验总结和推广。

(四)统筹安排,全程分类。加快市区环卫专项规划完善与实施,统筹环卫设施设备体系建设,努力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目标,逐步扩大垃圾分类的覆盖面。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衢州市建成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的投放、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

动。本方案所称生活垃圾为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各项保障政策、标准规范和长效推进机制,初步建立分类收运和处置的设施设备体系,城区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能够满足前端分类需要。通过努力,到2015年底,市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50%,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45%,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中小学校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55%;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1%,新增分类运输车8辆,开设分运专线4条,分类垃圾分类运输率和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五、主要任务

(一)明确分类标准。根据大类粗分、实用易行、方便操作、利于推进的原则,结合衢州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的实际情况,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标准进行分类,并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设置统一标识。

(二)做好分类收集。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公共区域等适当位置,统一配置数量充足、标识统一醒目、规格适宜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定时定点清收。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小学校等,要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自觉执行垃圾分类推进的制度标准和规定,以实际行动践行垃圾分类。

(三)抓好分类运输。开辟与前端生活垃圾分类规模相适应的分类运输专线,统筹安排分类运输组织和作业,实施定点、定时分类专运。分类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按原收运体系由各责任主体分别运至相应的处置场所,做到日产日清;有害垃圾可采取定期巡回收集方式,由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单位负责收运。

(四)推进分类处置。分类垃圾应分别进行无害化处置,要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等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做好城区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完善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五)加强宣传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公共宣传范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公共车载设备、墙报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众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认识。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类专项培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业管理水平。要结合分类方案推进和任务指标,重点加强分类技术培训,对街道、小区、物管人员、家政人员等开展岗前垃圾分类知识培训。

(六)促进源头减量。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利用和资源回收措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原料,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减少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垃圾产生量。积极推行净菜等洁净农产品进城。严格执行“限塑令”,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在餐饮服务行业提倡文明节约用餐,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级相关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查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柯城区、衢江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制定本区块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负责推进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本部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柯城区、衢江区、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学校等应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他相关单位和组织应积极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详见附件2)。

(三)落实资金保障。统筹安排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设管理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区财政将物资采购、宣传培训、指导考核等工作所需经费分别

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强化考核评价。将城区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对各区、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政府制定垃圾分类专项考核办法,对分类绩效好、示范作用明显的街道予以考核奖励。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顺利完成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

1.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5年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责任分解表 3.2015年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重点指标任务分解表 4.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类别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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