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1日由强制约束性收容遣送工作转变为关爱服务性救助管理工作以来,以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制定的《实施细则》为依据,以“自愿受助,无偿救助”为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为民解因”为宗旨,救助管理工作在民政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得到了飞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诸多问题,制约着救助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救助服务和管理教育要有机结合。救助中提高服务,管理中加强教育。只注重救助服务而轻视管理教育,那么救助站就成为骗助者、以乞讨为生财之道者、跑站旅游者、好逸恶劳者、职业乞讨者、违法乱纪者的“僻难所”,而只注重管理教育而忽视救助服务,那么救助管理工作就会在收容遣送工作的原路上徘徊,这和提倡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相违背。只有救助服务和管理教育齐头并进,在救助服务中加强管理教育,使受助者认识到救助是临时的,靠乞讨生活和骗助是可耻的;在管理教育中提高救助服务质量,使受助者充分感受到政府的关爱、祖国的温暖、社会的和谐。
二是救助管理标志需统一。在救助管理工作中因全国各地救助站没有统一的求助号码,而往往使部分求助者找不到救助站而得不到及时救助,没有统一的救助车标志,救助队伍没有统一着装,没有统一工作证件,在具体工作中往往和求助者,甚至市民发生误会,使求助管理工作不能顺利开展。只有全国各地救助站统一求助号码,统一救助车辆标志,统一救助队伍着装,统一工作证件,救助管理工作才能有序进行。
三是救助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救助队伍文化层次较低,初、高中学历者普遍存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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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人员较少。今后,要鼓励他们参加各种函授班,民政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办各种培训班,提高救助队伍整体素质。
四是各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救助管理工作在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的协助配合下,为净化城市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时还有推诿扯皮,工作配合不积极的现象。只有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救助管理工作才能不断完善。
武威市救助管理站
二○○八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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