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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城区道路停车收费运营

2023-02-05 来源:易榕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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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城区道路停车收费运营

招标人管理系统BOT项目

编号:DQCQJY-2016-G23

公开 招 标 文 件

盖章): 德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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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机构(盖章):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十月十八日

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一、投标单位获得招标文件后请仔细审阅,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歧义条款或是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公正条款或存在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组织机构提交询问或质疑书,逾期提交无效。

二、投标单位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务必仔细阅读投标单位须知中的前附表、评标程序、被拒绝投标、无效投标、废标等条款及有关表格样张,投标文件必须胶装装订。

三、如遇开标截止时间推迟、招标需求变动等,招标组织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单位及时关注信息板块动态!并请投标单位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更正公告打印并盖上投标单位公章后传真至招标组织机构。

四、本项目投标单位的资格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中应当包含投标单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上述材料投标文件未提供或提供无效者将做无效标处理。

六、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开评标现场的将可能被作自动弃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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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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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3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 6

第一节 投标单位须知之通用条款 ······················································································ 7 第二节 投标单位须知之专用条款 ···················································································· 19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 ······························································· 22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6 第五部分 合同协议及条款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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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德清县城区道路停车收费运营管

理系统BO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DQCQJY-2016-G23

二、项目名称:德清县城区道路停车收费运营管理系统BOT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招标需求。

四、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1.拟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单位,且实到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须提供验资报告);

2.拟投标单位为非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投标产品(无线地磁车辆检测器、无线网关、转发器)生产厂家(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的相关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业绩要求:拟投标单位从2011年至今至少具有一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国内城市占道停车车位检测系统实施、服务或工程建设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10日下午16:30时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00-16: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E座二楼产权交易窗口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0元,以银行转账、汇票、本票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帐户汇出。(应备注本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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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德清舞阳支行; 帐户名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9558851205000174279。

3.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下午16:00时止,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一经缴入均需中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转帐退付。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2、投标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或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3、投标单位2011年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投标单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亲自到场);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十、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 16日 9时30分止。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幢二楼E229开标室 十二、项目联系人: 贾玲玲、蔡英琴

招 标 人:德清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72)8067003 招标组织机构: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2)8066293 传 真:(0572) 806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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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 月18日

第二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

前附表

条款 内 容 规 定 ~

项1 项目目名内称:德清县城区道路停车收费运营管理系统BOT项目。 容:详见招标需求。 项目实施地点:详见招标需求。 工 期:详见招标需求。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120日历天。如招标组织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12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数额: 贰万元。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其中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 3 4 5 6 7 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整。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中标总金额(建设3042个路内泊位的5年上缴金额)的2.5‰的交易手续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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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投标单位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项目说明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

招标本项目的单位为招标人,受招标人委托组织实施本次招标的单位为招标组织机构,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等法人为投标单位,经评审产生并经预中标公示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合同中的乙方。

2.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

3.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四条。 4.定义 4.1货物

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2服务

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是政府采用BOT特许经营的模式完成德清县城区停车智能化系统建设和运营收费,政府只提供公共道路泊位资源,由中标人投资建设智能停车收费系统及停车诱导系统,并完成后期的运营、维护、收费等。

系统建设必须为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采用车辆检测器为物联网采集技术,与POS机和手机APP结合,实现智能化收费,并提供泊位信息诱导显示,方便市民停车。具体系统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清单和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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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项目

系指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5.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注意事项、招标公告、投标单位须知、招标需求、投标文件格式及其附件、合同等。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7.招标文件的解释

7.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单位,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按招标文件首页投标单位注意所示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组织机构,经招标人与招标组织机构研究,对确需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对有关问题进行解答,同时传真到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

7.2不论招标组织机构向投标单位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7.3招标组织机构由于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组织全部潜在的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时间另行通知。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前,招标组织机构可能会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组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传真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除书面形式以外的其他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内容均无效。

8.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通过招标组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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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以书面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招标组织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8.3招标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传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变更公告。

9.投标报价及供货 9.1投标报价

上缴运营收入报价为单个车位的年上缴管理费金额,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半年管理费。其后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在半年期满前10日内支付下半年管理费。

9.2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9.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按照其与招标人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货物运至规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9.4投标单位应明确供货期。供货期是指中标人在合同生效后,将所供货物按合同清单所列的货物品种、数量等,运至合同规定地点安装,运行正常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的期限。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1.1 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内容应当包含: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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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单位需要说明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1.2投标单位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当包含:

(1)投标单位代表身份证明资料包括:投标单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诚信承诺书;

(3)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证明投标单位具备资格所必须提交的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等,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5)有关投标单位资质资格的其他证明证书: a.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标单位银行资信等级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6)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7)商务偏离表。 (8)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成功应用实例案例和类似项目实施的成功经验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用户证明。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

(9)对本项目系统总体要求的理解。 (10)运营管理方案。 (11)技术规范偏离表。

(12)产品具体配置表:详细列明所投产品设备清单,完整配置方案及技术指标,项目的主要设备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及具体技术指标。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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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影响将是投标单位的责任。

(13)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的详细组织工作方案(工作时间进度表、施工工艺等)。 (14)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 (1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16)售后服务、技术支持承诺。

(17)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资料(格式自拟)。 12.投标有效期

12.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2项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12.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单位延长投标有效期。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招标公告规定的形式缴纳,不接受银行保函或现金等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13.2 招标组织机构将拒绝未能按规定时间和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

13.3在中标公示发出20天满无异议后,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均以无息转账形式退付,恕不退还现金。

13.4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均以无息转账形式退付,恕不退还现金。

13.5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2) 中标后无故拒签合同或转让中标的;

(3) 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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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投标单位对招标组织机构和评标机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 (5) 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4.投标文件的编制

14.1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语言和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明确标识各部分内容。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4.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组织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单位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代表签字予以确认,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

14.3投标文件应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装订、签署、盖章

15.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的参考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5.2★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为3页纸及以上的)必须胶装装订。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与“副本”字样加以区分。正本内容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当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与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投标方出现选择性投标而认定其为无效投标。

15.3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至少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 类似“商务技术文件”等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考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5.4★报价文件必须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开装订,单独密封。密封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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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编号及类似“报价文件”等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考格式详情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不同标项的报价文件须各自单独密封,单独标注。任何其他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

15.5★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16.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组织机构,招标组织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其该项目的投标。

16.2 招标组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组织机构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16.3不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7.投标文件的修改

17.1 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后,并由投标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17.2 投标单位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如果一份标书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

17.3 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

17.4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时间止,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 标

18.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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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招标组织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开标,投标单位代表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本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有期限规定的证件在有效期内方为有效)

18.2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组织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成员; (3)主持人宣布开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4)招标组织机构请参与的投标单位代表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5)按各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打开投标文件,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6)商务技术标评分结束后,由主持人宣布无效投标的投标单位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审结果;

(7) 主持人宣布最低限价。主持人打开报价文件,宣读报价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组织机构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8)招标组织机构负责开标记录,投标单位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单位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9)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并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18.3开、评标时,投标报价明细表总价合计与投标函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函报价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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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4本次招标设定标项的最低限价,最低限价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考虑设定。 18.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8.5.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投标文件的。 18.5.2投标单位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到达开标现场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 18.5.3其他应当被拒绝投标的事项。 19.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19.1开标时,若投标单位被拒绝投标,招标组织机构将及时通知该投标单位。

19.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1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六、评 标

20.评标组织

招标组织机构依照相关法规规定,组建由5人或以上奇数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其中相关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并形成书面的评标结果。

21.评标原则

2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府招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 21.2 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21.3 客观、公正地对待投标方,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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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评标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1.5 评标过程中及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情况和所有投标单位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22.评标程序

22.1 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技术与商务部分的比较与评价、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方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22.2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2.2.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2.2.3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单位进入评标后续程序。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及其理由需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22.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单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4 比较与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比较和评审。

22.5 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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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候选单位或者中标单位。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为技术、商务和价格部分的总计分,得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评委评分时可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

(2)评标中,先进行商务、技术部分评分,评标委员会每人一张记名评分表,如某张评分表的一个项目评分超过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为各投标单位商务、技术部分的最终评分值(七人及以上评标委员会去掉一个最高值、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评分值)。招标组织机构在公布商务、技术部分得分后再唱价格标。

(3)本项目设最低限价,超过最低限价,价格部分得分为0分,不能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评分相同时,价格高者优先,若评分和价格都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组织机构推荐,并提交评标报告。

24.无效投标

24.1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4.1.1 投标文件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或投标单位代表身份与授权书内容不一致的;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4.1.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的;

24.1.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参见招标公告之“4、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24.1.4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规定、招标需求的实质性内容或其投标内容有重大缺项或者涂改模糊处未作有效修正或者实质性内容表述矛盾歧义,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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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的;

24.1.5有证据证明投标单位违背有关法规投标的;

24.1.6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或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4.1.7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4.2 投标文件有下属情况之一的,应当在报价文件评审时按照无效标处理: 24.2.1 报价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的; 24.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投标报价超出最低限价的; 24.2.3 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24.2.4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而投标单位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24.2.5 投标报价明细表合计总价与投标函投标总价不一致,且高于或低于投标总价5%的。 24.2.6 报价文件内容与商务、技术文件内容严重不一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的。 24.2.7 根据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25. 废标

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 (2)评标委员会未推荐中标候选人的。

第一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作为废标外可经批准后采取其他方式招标。废标后,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26. 评标内容的保密

26.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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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单位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组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七、定 标

27. 定标

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单位,以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经公示后,最终确定中标人,公告发布地点为:

27.2中标通知书发放。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经德清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并缴纳交易手续费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28.合同的签订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招标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逾期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视其自动放弃中标,并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28.2投标单位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3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不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9.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向招标人缴纳前附表第8项规定额度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结束,招标人扣除约定的款项后无息退付履约保证金,并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需要中标人交纳一定额度的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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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供货方式、交货时间及验收方式

30.1中标人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所供设备(出厂原包装)按合同清单运至指定地点安装,设备运行正常后交付使用。

30.2招标人应当组织对中标人履约的验收。

30.3招标人如发现中标人以低于合同约定条款随意置换中标物品,将根据合同约定,对中标人进行违约处罚。

31.合同备案

政府招标合同应在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届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 《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备案后退还); (2) 合同原件4份(备案后退还2份)。 32.货款结算方式

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凭签字盖章的相关证明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33.招标人式改变

在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及其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招标组织机构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按相关规定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招标。

34.质疑与投诉

投标单位对政府招标活动有疑问或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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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投标单位须知之专用条款

1.评分细则

综合评分明细表

评 标 办 法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规则 分值 备注 1 商务技术部分 70分 1.1公司实力 1.2业绩案例 (2011年以来1、投标单位须提供本公司自2011以来,同类国内项目道路泊位数量大于等于1000个的合同,每个得1.5分,最高得18分,18分 公司实力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证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000万元,每项得0.5分,最高得1.5分。 1.5分 ~

业绩实力 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同一案例不能重复给分; 备注:以上要求须为2011年以来国内城市占道停车基于车位检测器系统实施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车位检测器使用数量不低于1000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最终用户证明文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提供委托人、最终用户联系人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备查,最终用户必须是具有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资格的政府相关部门或占道停车经营管理单位。 采用车辆检测传感器结合手机APP付费(须具备支付宝或微PDA机与地磁、APP软件结合缴费模式的业绩 信)、手持PDA刷卡支付的智能化收费模式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7分;其他方式不得分。 此项业绩需提供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及最终用户证明文件,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或最终用户证明文件中须包含PDA机、车位检测器、手机APP支付。 (1)制定项目总体技术方案。方案对项目需求理解准确,内容全面完整,条理清晰(0~2分)。 7分 1.3技术方案及设备参数 (2)功能设计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成熟,是否存在缺陷或风险、总体技术方案 是否能达到最佳的运行效率(0~2分)。 (3)关键业务流程图设计符合招标文件,有针对性(0~1分)。 (4)总体方案的先进性、易用性、可靠性、经济性、易扩展性、易维护性等(0~1分)。 (1) 准确率:准确率不低于99%。(2分) (2) 防水性能:转发器(中继器)、网关(集中器)不低于IP66,并且车位检测器不低于IP68。(3分) 地磁设备技术参数响应招标文件程度 注:上述2项技术参数不允许负偏离,即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不得分。须提供第三方测试机构的实地测试报告,否则不得分。上述第三方测评机构须为省级或以上具有CNAS或CMA资质)。 (3)车位检测器须具备国家工信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得2分 投标单位所使用的停车业务管理后台系统设备及相关核心技术7分 6分 1.4 自主研发 自主研发 部件,包括:车位检测器、网关/转发器/基站、后台管理系统、终端(POS机或者手机)软件和终端(手机)诱导软件,上述设备及软件中每有一项为投标单位自主开发生产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2.5分。 需提供产品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证明。原件备查。 有系统的运营管理方案,各项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完善体系的得0-5分。 2.5分 1.5 运营管理方案 5分 ~

运营案例与维护服务 1.6 手机手机APP 软件服务 1.7本地服务 本地化服务能力情况 停车收费运营案例 2011年以来投标单位本公司具有1000个以上国内道路泊位的基于车位检测器的的全城域(全市或全县)的道路智能停车收费运营案例,并取得最终用户经营合同,一个案例得2分,最高得14分。需提供原始合同备查。需提供政府主管部门联系人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查明不符将予以撤销投标资格,并纳入诚信档案,本案例的最小规模为县级。 14分 手机APP支持安卓及I0S系统移动端各得1分。须提供产品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证明。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2分) 2分 1、根据投标单位承诺的售后服务承诺以及响应时间进行横向比较打分,本项0-1分。 2、投标单位在浙江省内有实施案例并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可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材质、工艺、美观度,在各投标人之间1.8 样品评审 进行横向比较后,综合打分。评价为优得4-3分,评价为良得1-2分;评价为差不得分。 4分 1.9 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酌情打分,最高得1分。 1分 2 报价部分 投标报价要求报单个车位的每年上缴金额作为评分依据; 报价分二个阶段价格:1、前三年为建设期(总分15分),评30分 30分 2.1 投标报价 标基准价为每个泊位每年上缴253元得基本分, 得分=15分*70%,即10.5分。A上缴年管理费上浮10%,得分=15分*(70%+10%),得12分;B上缴年管理费上浮20%,得分=15 ~

分*(70%+20%),得13.5分;C上缴年管理费上浮30%,得分=15分*(70%+30%),得15分; 2、后两年为管理期(总分15分),评标基准价为每个泊位每年上缴309元得基本分,得分=15分*70%,即10.5分。A上缴年管理费上浮10%,得分=15分*(70%+10%),得12分;B上缴年管理费上浮20%,得分=15分*(70%+20%),得13.5分;C上缴年管理费上浮30%,得分=15分*(70%+30%),得15分;注:报价单个车位上缴年管理费低于基准价,为无效标。 备注:1、业绩及案例的有效性均指:

投标单位在2011年以来国内城市占道停车车位检测系统实施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个合同车位检测器使用数量不低于1000个;车位检测器类型为地埋式,车位检测器安装不高于地面或略低于路面,提供委托人、最终用户联系人姓名、职务、办公电话备查,最终用户必须是具有占道停车经营管理资格的政府相关部门或受政府委托的占道停车经营管理单位。若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中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并保留向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的权利。评分时业绩案例可以重复计算。

2.其他需说明事项

中标单位取得德清县城区道路停车收费服务经营权后,应在收费前15个工作日内,向县物价局报备。

3.解释权

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与招标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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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述

截至2015年5月,德清县汽车保有量为182175辆,2015年全年增长15600左右,全年累计增长较去年相比增长20%。居民汽车拥有量急剧的增加,在拥挤的县城区里汽车与停车位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伴随而来的停车收费纠纷也日益增多。

合法停车位严重不足导致机动车的乱停乱放,大量人工和传统停车收费的管理,导致停车资源不能有效使用和扩大投资再利用,也经常出现人为管理上的矛盾和收费舞弊行为,甚至引发不和谐的社会负面影响。

本次项目将采用BOT特许经营模式完成系统建设和运营收费管理(政府只提供公共道路泊位资源或者停车场),完全由中标人出资完成智能停车系统及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整体建设完成后的运营权归中标人所有,运营时间为5年(不包含70天的项目建设期)。合同到期后,项目所有产权无偿移交给招标人。

中标人需在德清县注册停车收费运营管理公司,现有收费管理人员在达到本招标文件中“人员要求”标准的前提下优先录用,按新的公司职工要求统一管理,承诺在整个合同存续期间没有负面效应。

在建设过程中,中标人须充分与招标方沟通项目实施计划和详细需求,项目建设期和服务运营期内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做好恶劣天气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环境下的防护措施,安排专人对设备定期维护和巡检;中标人须保证所有设备安全运行,由于设备安全防护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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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设备巡检不到位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中标人须将停车运营收入按相应报价承诺的金额上缴给政府所有,作为公共资源占用的使用费用。上缴金额由投标单位报价时提供。

中标人投资建设智能化停车收费系统,须在道路停车泊位上安装车位检测器,检测泊位状态,将检测到的信息发送到后台系统和POS机上,收费人员通过POS机进行巡检。系统须支持多种收费方式,包括现金、POS机刷卡缴费、手机APP支付等多种收费方式。停车信息通过停车诱导屏、手机APP等多种渠道发布,引导市民快速停车。

本项目道路停车泊位主要分布于德清县城区,建设3042个道路泊位(最终实施总数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为准)。每个泊位安装车位检测器,作为物联网的检测终端,可用于计时、计费、统计、提醒及诱导等多种用途,对县城区的停车泊位进行智能化管理。

中标人应在当地组建具备专业化水平和运营管理经验的团队,从而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停车服务。 二、技术要求

(一)系统总体要求

系统应采用模块化设计,以在适应不断变化需求的同时减低整个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 智能化停车收费及停车诱导系统,主要由无线地磁车位检测器、转发器、网关/基站、手持巡检PDA、运行监控平台、手机APP、后台管理系统、停车诱导系统平台等组成,完成道路停车缴费终端刷卡缴费和自助缴费业务融合、及多项停车管理功能。系统对所有车位的停车状态实时跟踪统计,通过互联网实现远程数据查询、电子地图车位状态监控、参数设置和费率调整。对违规车辆报告执法人员进行第一时间处理。同时招标方对本项目建设和产生的数据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在满足本单位的业务需求外,招标方可自主决定将数据或依据该数据产生的业务资料和服务安全提供给第三方单位使用,中标方须无偿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编程接口、开发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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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解决方案等资料,并需要通过验收方式确认。智能化停车收费系统示意图:

(二)目标要求

实现停车缴费终端刷卡缴费和自助缴费融合,前期巡检人员引导收费,未来演变成现场无人值守模式,预付缴费等智能化停车管理模式,避免资源浪费;杜绝乱收费现象,方便市民公平、有偿使用道路停车资源,让市民养成一个按规定文明停车、停车自觉缴费的习惯;提高道路停车设施及泊位利用率和周转率;从整体上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

(三)相关硬件要求

车位检测器采用地埋式安装,外观应小巧不破坏路面防水层,通过无线方式传输数据,检测精度达到99%以上。

转发器、网关/基站设备,应采用环保的太阳能供电,采用无线方式与后台相连。 停车缴费终端设备,屏幕达到4.0英寸以上,超长续航能力,抗跌落。 (四)技术要求及招标材料明细清单(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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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要设备 数量 单位 备注 地埋式,不破坏道路防水层 太阳能供电 太阳能供电 管理电脑一台,配60寸液晶显示器 泊位划线、编号、导向箭头及市政工程所产生的费1 车位检测器 3042 个 2 3 4 5 6 7 网关 转发器 后台综合管理系统软件 收费清结算管理软件 POS机收费监管软件 手机APP软件 46 110 1 1 1 1 个 个 套 套 套 套 8 云平台租赁 1 套 9 手持POS机 134 个 10 施工安装费用(包括前端传感器等设备安装和泊位施划) 1 项 用,车位检测器、网关、转发器安装,诱导屏及收费公示牌安装等 11 一级诱导屏(LED显示屏体≥2.56米*3.84米;360mm(直径)10mm(厚)9000mm3 块 ~

序号 主要设备 (高)镀锌钢管立柱;1500mm(直径)1800mm(深)砼基础;支持多种无线传输制式;含避雷器) 二级诱导屏(LED显示屏体≥1.6米*3.2米;360mm(直径)10mm(厚)9000mm(高)数量 单位 备注 12 镀锌钢管立柱及钢结构;1500mm(直径)1800mm(深)砼基础;外观黑色金属烤漆;支持多种无线传输制式;含避雷器) 三级诱导屏(LED显示屏至少64cm*64cm;145mm(直径)5mm(厚)4700mm(高)6 块 13 镀锌钢管立柱;1000mm(直径)1000mm(深)砼基础;支持多种无线传输制式;含避雷器) 12 块 14 收费公示牌 170 块 (五)道路停车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1.停车收费平台

停车与收费平台实现现场收费功能以及后台管理功能:现场收费功能主要是停车现场收费运营管理人员通过停车后缴费终端机实现停车费的收取,以及支持手机移动支付和手机拨打电话支付。系统兼容基于人工输入车辆到达/驶离时间、传感器检测车辆到达/驶离数据两种模式进行计时收费。如下停车收费平台逻辑组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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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主要实现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泊位管理等功能。 1.1.现场收费运营管理系统

签到认证:实现巡查、收费员上、下班签到; 在线收费:系统应支持实时在线收费模式。 实时对账:系统可以实现实时对账。

泊位管理:实现基础泊位信息管理和泊位状态的动态管理;

车辆管理:对停车信息的采集,包括车牌、照片等;以车位检测器检测到的车辆驶入/驶离信号、刷卡、人工输入车牌号码、停车缴费终端车牌识别、车载RFID扫描等方式实现车辆到达与离开;

停车计费:实现按费率计时计费、包月。车辆到达/驶离计时支持人工计时(手工输入车牌、牌照识别、扫描等)和自动计时(车位检测器检测到的车辆驶入/驶离信号)两种模式。

停车收费:实现刷卡收费、包月、特种车辆等功能,支持自发卡,今后可拓展市民卡等第三方支付的刷卡,可支持停车费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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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片管理:包括黑卡管理、卡余额查询等;

数据通讯:支持串口通讯或无线通讯的管理以及数据传输。 数据统计:查询和打印指定交易记录、交易总额、今日交易额等。 信息发布:后台对收费员群发管理信息。 1.2 现场收费方式

1) 收费过程需包括以下情形:

➢ 车辆在管理员当值时段内驶离情况下的停车结算。 ➢ 车辆在管理员下班前尚未驶离情况下的停车结算。 ➢ 因车主不在场或拒绝付费情况下的处理。 ➢ 车主有记名缴费卡且与车牌号绑定。 ➢ 车主有记名缴费卡但未与车牌号码绑定。 ➢ 车主购买匿名卡进行停车消费。

➢ 车主选择现金、移动支付结合收费员刷卡代缴。 2) 使用缴费终端+无线车位检测器

在车位已安装车位检测器的情况下,应采用停车缴费终端结合车位检测器的收费方式,实现一次刷卡交费,该收费方式需支持车主使用现金或缴费卡进行消费。

3)使用手机移动支付(支持自助缴费)

若车主手机有移动支付功能(可以是支付宝、微信、连连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可以使用停车缴费终端生成支付二维码,车主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完成移动支付。

4)支持车牌绑定自动缴费

车主需建立停车收费的联机账户,收费人员可以使用停车缴费终端扫描停靠车辆的车牌号码,结合传感器感应后记录的车辆进入和离开的时间,实现自动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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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停车缴费终端功能列表

停车缴费终端收费运营管理软件应该具备以下功能:

主要功能 管理界面 管理主界面 修改密码 系统 更新 缴费卡出售 缴费卡充值 卡操作 余额查询 缴费卡挂失 充值卡出售 手动驶入 手动驶离 收费 收费操作 打印 拍照 显示照片 车牌识别 在线检查最新系统版本并更新 对缴费卡进行刷卡出售 对缴费卡进行刷卡充值 查询缴费卡余额 挂失缴费卡 出售充值卡 手动操作车辆驶入 手动操作车辆驶离 停车收费 打印停车小票、结算小票 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上传 显示已取证照片 停车缴费终端自动识别车牌号码并录入 功能描述 显示该收费员管理的停车点以及当前停车点的所有泊位状态 修改登录密码 1.3后台综合管理系统

后台综合管理系统主要由停车管理中心使用。主要用来实现对用户、权限、机具、泊位、地理位置等信息进行统一配置和管理;实现对收费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功能,分析不同时段、不同地点、各类停车位的利用率等,为进一步科学规划和管理城市静态交通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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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管理卡卡号,工作职能,停车缴费终端的设备号,所属区域,所属道路等)并且可查询每个收费运营管理员刷卡收费情况,可对其在考勤、刷卡率等方面进行监督。能结合GIS定位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设备管理:停车缴费终端、车位检测器,与(收费/监督)管理人员、区域、管理卡都建立一对一的联系,并编制专用编号,对停车缴费终端的使用情况可直接查询。可方便查询停车缴费终端的状态情况和停车缴费终端的基本信息。显示车位检测器的工作状态。

泊位管理:管理所有的停车点、停车位信息,包括停车点的泊位数量、地理位置,以及停车点与泊位之间的从属关系。

黑名单管理:包括对卡和车牌进行管理。通过停车缴费终端上传的欠费车辆车牌号名单分析统计出欠费情况。(卡黑名单和欠费车辆黑名单)跟清结算平台对接。

特殊车辆管理:管理各类免费车辆,包括种类以及免费停放区域等信息。

费率管理:根据泊位所属类别(一/二级区域,A/B类地段),时间段等参数设置修改费率。交费卡的分类、折扣率设置等。

管理员卡管理:对收费人员的停车卡进行有效的管理,其中包括管理员卡的入库、管理员卡的发放、管理员卡现金的上交以及管理员卡的相关查询打印。

包月车管理:对所有的包月停车信息进行管理,包括包月证号、车牌号、包月停车区域、包月费用等信息。

排班管理:实现对收费员进行分组管理、轮岗管理、排班管理功能; 账号管理:对于用户缴费卡进行账号管理,包括入库、发放、查询打印等;

缴费明细:对于记名缴费卡的每一笔缴费明细可以实时通过短信发给用户,避免纠纷; 1.4 停车数据分析与决策系统

实现对停车泊位利用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包括泊位利用率、周转率、泊位收益率、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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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率,各类拒付率排行、收益金额排行、平均停车时间排行、免费停车排行、包月停车排行、特殊停车排行等。

1.5终端设备通讯系统

终端设备通讯系统是前端停车缴费终端、车位检测器与后台服务软件之间的桥梁。 终端设备通讯系统主要实现停车缴费终端签到、停车缴费终端签退、参数下传、停车缴费终端交易数据上传、停车缴费终端对帐、收费运营管理前置到停车卡及账户管理平台的签到、收费运营管理前置到停车卡及账户管理平台的签退、收费运营管理前置到停车卡及账户管理平台的交易数据上传、交易查询统计业务、停车缴费终端数据的人工采集等。

对于车位检测器,终端设备通讯系统主要实现对车位检测器状态的实时采集并更新至车位状态中,并可以通过心跳信号监听车位检测器是否正常。

1.6停车卡及账户管理系统

后台业务平台从功能模块上主要包括交易清分处理、查询统计报表、卡发行管理、卡维护管理、现金管理、发票管理、库房管理、充值卡管理等功能。通过系统支持自发停车卡,并对停车卡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支持停车卡类银行卡后台账户功能建设,以支持停车费用的全自动扣收。

交易清分处理:清分处理系统负责接受充值、刷卡消费等各类交易,一方面在系统内部记录消费记录,同时也通过清分系统实现和外围系统的接口。交易完成后系统定时对交易进行清分,计算出停车收费交易额。

统计报表:实现通用报表功能,用户自己定制相关报表。

卡发行管理:受理卡申领、卡销售发放、卡注销回收等管理。支持卡的批量入库管理等。 卡服务管理:卡片使用过程中的卡的充值、挂失解挂、补卡换卡、密码修改重置等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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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对帐管理:所有收费操作的管理,所有现金的分层统计和上缴管理,财务对接处理。 (1) 卡充值管理:交费卡充值业务,可实现语音系统自助充值、收费员停车缴费终端刷充值卡等方便用户的充值方式。 缴费卡类型管理:

(2) 记名卡:该卡向公众出售使用,如用户登记身份信息(姓名、手机号码等),系统提供缴费卡挂失、补办、发送每一笔消费明细等售后服务。

(3) 匿名卡:该卡向公众出售使用,无需登记个人信息,但遗失或损坏后无法补办。 (4) 代缴卡:该卡仅限收费员使用。收费员现场收费收取现金时,需刷代缴卡并打印小票,系统按代缴卡刷卡额度对现金交易进行管理统计。 缴费卡状态管理:

(1)未激活:缴费卡在非授权使用情况下,都处于未激活状态,该情况下,缴费卡无法出售使用。已激活:缴费卡经授权激活后,可向公众出售,或自收费员分发,后者领用时需进行登记,以便系统对缴费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控。

(2)已领用:缴费卡分发给收费员,但后者尚未售出,该状态的持续时长可反映缴费卡的滞销情况。

(3)已出售:缴费卡售出后的状态,表明系统产生了相应额度的现金交易,可实时反映在对账系统中。

(4)已挂失:对于记名卡,由于遗失等原因,事主可通过电话等方式申请挂失操作,挂失后缴费将暂时停止使用。

(5)已作废:由于卡片物理损坏导致缴费卡无法正常刷卡消费,可将其作废,作废后该缴费卡不应计入相关业务统计。 1.7停车管理监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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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管理监督是指对停车管理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以保障服务规范与服务质量。监督与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泊位的实际使用情况;普通车辆、包月车辆、特种车辆等停泊情况;收费人员是否按规程收费;收费人员的在岗情况;为收费人员和监督人员的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持。

停车收费监督管理系统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智能手机前端监管系统、后台监督管理系统。其中,智能手机前端监管系统应实现泊位状态监督、车辆状态监督、欠费停车监督、欠费停车历史记录查询、收费员监督等功能。

1.8综合诱导服务系统

通过综合诱导服务系统,当前实现为车主提供某一区域停车点泊位的使用情况;中远期可实现其他增值服务。

信息发布可通过手机APP等形式实现,未来支持诱导屏进行显示。 主要实现以下功能:

提供智能手机客户端下载,提供实时停车诱导服务,道路停车资源的实时信息向指定受众提供,便于停车人在出行过程中对目的地停车位选择的调整,以适应动态变化的停车泊位资源。

1.9停车信息交换系统

停车信息交换平台的主要功能是实现停车泊位信息、停车泊位状态信息与广电、交警等部门系统之间的传递和交换。

整个系统的应用由数据接口、数据传输、数据转换、流程整合、数据定义、消息路由、数据映射、安全管理、调度监控、日志管理、系统管理等软件模块构成。

2.车辆检测传感器参数要求

序号 1 技术指标 通信方式 采用无线上传数据至转发器/网关等 参数规格 ~

序号 2 3 技术指标 检测准确率 工作温度 参数规格 准确率≥99% ,投标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20~70℃ 内置电池,不更换的情况下电池使用寿命不少于5年。当电池电量不足时,自动向4 电源 管理系统汇报产生告警信息。 磁性物体进入后引起的磁场变化,当磁场变化查出阈值时传感器判断车辆驶入、驶5 工作原理 离,并以无线方式上传。阈值可调,满足检测不同大小车辆的要求。 车辆检测传感器检测区域为360°,不受温度变化,潮湿,尘土,或其他环境的干扰。6 抗干扰 以相应的额技术手段来防止瞬间干扰引起的误动作。支持设备自检自复位,当设备状态出现异常,自动向管理系统汇报产生的告警信息。 车辆检测传感器采用地埋式安装,为了不破坏地面防水层尺寸不宜过大,安装后与7 安装及外观 原地面齐平,不突出路面,不产生视觉障碍,不影响行人通行。 8 9 ★防护等级 采用防水、防压设计,符合IP68防护标准。 不打开设备时,支持无线链接方式进行程序升级、参数设置。 无线操作 3.网关参数要求

序号 1 技术指标 容量 参数规格 每一网关可接入至少200个车辆检测传感器或转发器。 与车辆检测传感器通信距离在空旷地带不低于300米,在实际安装实施中不低于2 通信距离 100米。 3 4 工作温度 数据安全 -20~70℃ 应具有无线通信数字加密功能。 ~

5 通信模块 支持多种无线传输制式与后台连接。 太阳能电池板+电池供电。在连续阴雨等天气下能连续15天以上正常供电,太阳能6 电源 电池寿命不低于5年。 7 8 ★防护等级 采用防水、防压设计,符合IP66防护标准。 不打开设备时,支持程序无线升级,参数无线设置。 无线操作 4.转发器参数要求

序号 1 技术指标 容量 参数规格 每一转发器可接入至少200个车辆检测传感器,并通过无线网络转发数据至网关。 与车辆检测传感器通信距离在空旷地带不低于300米,在实际安装实施中不低于2 通信距离 100米。 3 4 工作温度 数据安全 -20~70℃ 应具有无线通信数字加密功能。 太阳能电池板+电池供电。在连续阴雨等天气下能连续15天以上正常供电,太阳5 电源 能电池寿命不低于5年。 6 7 ★防护等级 采用防水、防压设计,符合IP66防护标准。 不打开设备时,支持程序无线升级,参数无线设置。 无线操作 5.停车收费移动终端(收费POS机具):

技术指标 处理器 内存容量 操作系统 参数规格 1.2GHZ 处理器 ROM:EMMC 4GB RAM: LPDDR2 1GB Android 4.4.2 GPRS:GPRS, EDGE , 4-band 900/1800,850/1900 无线通讯 WCDMA:band 850/2100,Cat.8 HSDPA Cat.6 HSUPA WIFI:符合IEEE 802.11b/g ~

技术指标 参数规格 蓝牙:符合Bluetooth 4.0 显示屏 键盘 触摸屏 音频 Micro SD卡 打印机 输入法 物理接口 摄像头(选配) 手电筒 4.0寸IPS屏, 分辨率480*800, 高清全视角 扫描键,数字键 支持多点电容触摸,带手套触摸 支持语音播报 支持32G MICRO SD卡 一体式打印或外接蓝牙打印 全屏手写,半屏手写,笔划,拼音,数字,字母,符号 高速USB2.0设备端接口,3.5棍插充电接口 后置500W像素摄像头, 带闪光灯 低功耗LED灯照明,应急使用 电 池 性 能 ★电池 电池待机时间 电池充电时间 5200mAh锂聚合物电池,待机时间:大于300小时,工作时间:大于14小时,交流适配器充电(1A) 电池充满电后,关闭无线通讯功能待机,360小时后,能正常运行 充电时间<4.5小时 工 作 环 境 操作温度 存储温度 相对湿度 ★防护等级 -20℃~50℃ -20℃~70℃ 10%~90%RH,不凝结 防尘防水等级: 具备IP66或以上等级报告;符合1.5米跌落测试并有检测报告 R F I D 高频(13.56MHz) ★PSAM 高频(CPU卡读取) 0~7cm距离内针对ISO15693、ISO14443双协议13.56MHz的标签进行读写(与标签和天线有关) 支持两张PSAM卡槽 支持CPU卡的读写,配合PSAM使用 6、诱导屏技术参数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名称 346一红一绿户外双色 单元模组尺寸 点间距 分辨率 象素组成 亮度 最佳视距 一级诱导屏像素 P10 320mm*160mm 10mm 10000像素点/㎡ 一红一绿 ≥6500mcd /㎡ 20m—50m 长384点*高256点 交通诱导屏具体参数 ~

序号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名称 一级诱导屏整屏最大功耗 二级诱导屏像素 二级诱导屏整屏最大功耗 三级诱导屏像素 三级诱导屏整屏最大功耗 控制方式 像素模组驱动方式 画面扫描频率 换帧频率 屏幕平均寿命 连续工作无障碍时间 盲点率 最大功耗 模块平拼缝精度 整块平整度 供电要求 适应工作环境温度 适应工作环境湿度 接地线 亮度调节 灰度校正 图像调节 平均无故障时间 显示文字 特技显示方式 控制操作系统 传输距离 通讯线 电源线 防雷要求 ≤4000W 交通诱导屏具体参数 长320点*高160 ≤2600W 长64点*高64点 ≤300W 电脑控制 动态扫描(恒流) 大于350HZ/S 大于60帧/s无闪烁 ≥100000小时 ≥96小时 ≤万分之一(出厂时无盲点) ≤500W/㎡ <1mm <1mm 二相三线制 -40℃~+70℃ 25﹪~60﹪ 专用接地线,电阻≤4Ω 手动或自动调节 非线性灰度自动化校正 对比度、视角、色饱和度调节 1万小时,可24小时连续工作 中英文、阿拉伯数字、二维和三维动画、视频短片等 移动、放大或缩小、闪烁、覆盖、同步显示时间 Win95/Win98/Win2000/Winme/Winxp 网线100米以内 两根四对脚通用国标网线 AC220V±10%,50Hz穿管铺设 符合GB4943-2001安全设备要求 1、 满足上述表格要求,选择产品参数须大于等于上述招标要求即可;

~

2、 上述参数中带“★”标志的为必须满足项(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做无效处理。该产品须提

供原厂商授权或原厂商证明文件。

三、商务要求

(一)范围及收费标准。

县城区东至云岫路、南至舞阳街、西至兴康路、北至北湖街(德清大道)范围内公共停车泊位实行分类管理(范围如有调整,以县政府公告为准)。对约3042个公共停车泊位(具体以实际数量为准)建设安装停车智能化管理系统,实行机动车停车差别化计时收费管理。预期收费标准为:一类区域内(东至云岫路、南至群益街、西至兴康路、北至河滨街武源街)占用道路泊位停车的,免费停车时间30分钟(含),超过30分钟以上部分实行计时收费,首次计费为3元/辆·次(实际停放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其后按每小时收费2元/辆·次计费,在同一泊位连续停车的,24小时内最高收费18元/辆;二类区域内(东至云岫路、南至舞阳街、西至兴康路、北至北湖街(德清大道),此范围内一类区域除外)占用道路泊位停车的,免费停车时间30分钟(含),超过30分钟以上部分,首次计费为3元/辆·次(实际停放时间在1小时以内的),其后按每小时收费1元/辆·次计费,在同一泊位连续停车的,24小时内最高收费12元/辆,每日收费时间7:15至19:15。注:实际停车尾数时间在15分钟内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具体实际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日期以县政府公告为准) (二)服务标准

1、必须制定停车泊位管理的相关制度。

2、停车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应当在停车泊位的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停车时段、监督投诉电话、车辆类型及军、警车等免费停放告示牌。

3、维护停车泊位的停放秩序,杜绝事故隐患。

~

4、做好停车泊位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停车泊位如发生火警、车辆及物件被盗时,应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

5、定期巡查停车泊位车辆停放情况,发现长期停放或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可疑车辆时,应及时做好相应的处置,并向公安部门或上级部门报告。

6、确保停车泊位设施完好,负责定期对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保持停车泊位标线、标号、收费公示牌的清晰和完整。

7、做好人行道板上收费泊位的道板维护及维修。 8、停车档案资料管理。

9、制定和落实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停车泊位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等工作。

10、做好停车泊位各类管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完好和正常运行。 (三)其他要求

1、建立停车泊位车辆出入和收费情况台账,管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每天车辆出入和收费的情况。

2、停车泊位有空车位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车辆停放。不允许一车停二个泊位或半个泊位。 3、不得擅自改变停车泊位使用功能或未经批准利用停车泊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4、不得允许载有各类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或污染物等危险品的车辆驶入或停放。 5、因车辆停放不当,造成泊位和停车泊位设施、设备损坏,中标单位需先行维修完好,确保正常使用。

6、在停车泊位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一切停车泊位管理人员纠纷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停车收费管理人员不得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脱岗、吃东西、闲谈等做与工作无关的

~

事情。

8、中标单位协助对服务范围内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的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做到上述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四)人员要求

1、管理人员为合法用工,身体健康,具有可适应本工作的文化水平。且在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录用。

2、无任何违法、违纪、犯罪等不良记录。

3、统一规范着装,佩戴标识,文明用语,举止端庄,服务主动、热情,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五)项目实施

1、实施地点:德清县城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70天内,将所有县城区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及停车诱导系统项目的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3、实施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 4、中标人免费提供中标设备的安装服务。

5、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材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6、中标单位在安装设施、设备中牵涉市政、电力、绿化等部门的,必需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自行办理审批。

(六)验收

1、中标人按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经招标方同意通过后方可实施)、制作、安装、施工,满足设计图纸的要求直至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验收过程中,如有不满足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及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由中标人负责整改,费用自理。

2、中标人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招标人认可后,与合同的性能指标一起作为设

~

备验收标准。招标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中标人必须更换设备,并负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3、中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成交,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

4、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致: ( 招 标 方 名 称)

1. 我方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

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和排斥潜在投标单位的内容,也不存在引起歧义和误解的内容,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所以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

2. 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

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 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_120个日历天。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贵方

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执行德清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4.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5. 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 标 人:(盖章)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

我代表 (投标单位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序号 1 2

投 标 人:(盖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名称 单位 金额 备注 前三年单个车位的上缴金额报价 元/个.年 后两年单个车位的上缴金额报价 元/个.年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姓名)为我方投标单位代表,以我方名义参加 编号为 的 项目的政府招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

对上述项目投标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我方对投标单位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投标单位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单位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名)

职务: 职务: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注: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一式二份,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有一份,另一份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随授权代表身份证一起交验。

四、诚信承诺书

~

(招标人或招标组织机构) :

我方在参加贵单位的(招标编号)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政府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停止市场行为的处罚; 3、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组织实施;

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贵方、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解除合同、拒绝后续政府招标投标、不良行为记录等的处罚。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_______________(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二○一五年__月__日

~

五、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资产总计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净资产 2013年 万元 股东权益 销售收入 2014年 万元 2013年 万元 实现利润 2014年 万元 自有面积 平方米 经营面积 其中: 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 大合同情况 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 何种奖励或处分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六、商务偏离表

投标文件 商务资料 序号 内容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备注 1 2 ~

..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七、相关项目实施业绩一览表

项目金额 (万元) 招标人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联系电话 ~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八、技术规范偏离表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要求 投标文件 技术规范 序号 货物名称 备注 ~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九、产品具体配置表

~

填表说明:可附投标产品介绍图文资料

序号 1 2 3 4 … 设备名称 数量 品牌 规格型号 性能及指标 产地 … 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主要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指标等内容。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

日期:20 年 月 日

十、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供参考)

1、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2、报价文件外层包装封面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

十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供参考)

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正本/副本

~

2、报价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报价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德清县城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运营建设项目

招标合同(参考)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署日期:2016年 ~

月 日

~

项目名称:德清县城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运营建设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德清县城区智能停车收费系统项目建设及相关服务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本次项目采用BOT的方式,全部由乙方投资完成系统建设和运营收费。合同到期后,所有相关项目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一条 项目建设及相关服务

(一)实施范围:本次项目针对德清县城区约3042个(具体数量以现场核实为准)公共停车泊位,实行智能化停车收费及停车诱导系统改造建设。其中停车诱导:一级诱导屏3块,二级诱导屏6块,三级诱导屏12块。

(二)相关服务: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尽快在德清县完成停车管理服务公司的注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现有收费管理人员,按甲方的要求负责实施项目的建设、营运、维护等工作,确保县城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 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为5年零70天,自移交完成日开始计算;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项目相关设施设备的建设期限为前70天(70天不收取管理费),后5年为运营管理服务期。如乙方建设期未完成项目或完成的项目不符合招标文件所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整改时间计算在5年运营管理服务期内。

第三条 合同金额和支付方式 (一)管理费缴纳

乙方必须按照中标价格向甲方缴纳泊位管理费,按照每个泊位前三年建设还款期年缴费 元计算,收费区域泊位数3042个(以实际泊位数为准),则: 至 年度,乙方每年支付

~

甲方年管理费 万元;后二年每个泊位年缴 元,则: 至 年度,乙方每年支付甲方年管理费 万元。同时,根据实际管理泊位数量、泊位的使用时间计算,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当年管理费也做相应增加或减少,甲乙双方于每年 月 日结算,多退少补。

(二)按照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乙方每半年支付一次甲方管理费,首次支付须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其后,在每半年期满前10日内,支付下半年管理费。

(三)如乙方经营出现亏损或乙方收益不足以支付甲方应上缴的当年年管理费,乙方仍须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当年年管理费。

第四条 项目建设及运营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招标文件要求,实施项目的建设,做好项目的运营管理及相应服务。 (一)项目建设要求

1.项目建设以地磁感应、公共无线通信网络、传感器网络为基础平台,建设智能停车收费与停车诱导统一的管理平台。其中包含停车与收费、支付与结算、监督与管理、交换与管理、服务与增值等各项功能。除车辆检测传感器结合手持POS刷卡的智能化收费、兼容单独使用手持POS刷卡收费、手机APP、非接触式IC卡等缴费方式外,系统应充分考虑扩展性,未来可拓展实现第三方刷卡支付、车载电子标签缴费等。系统建设目标为道路停车管理信息化、系统操作方便快捷化、支付方式多样化、拓展系统功能、系统运行安全稳定。同时,若后期德清县内政府部门其他系统需要与本系统实现对接,乙方须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并完成数据接口对接服务。

2.项目质量。乙方确保完成的建设项目质量合格,能够满足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设施设备的配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技术参数的标准要求。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拆除或重新施工的一切费用。

3.安全施工。乙方应遵守项目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文明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安装设施、设备中牵涉市政、电力、绿化等部门的,必需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自行办理审批。

~

(二)运营管理要求

1、乙方的运营管理必须严格按照运营管理协议执行(此协议为乙方在德清县成立的停车管理公司与甲方签定的后续运营管理的协议),具体运营管理协议经双方协商后签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应对充值卡缴费金额另设银行专户,除持卡人正常划卡支付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笔资金挪用,甲方有权对该资金账户和发卡过程明细进行监管。运营期届满,若乙方未能续约,乙方须上缴甲方充值卡金额未消费部分的资金(扣除乙方的发卡成本),甲方有权对该资金进行追缴,并要求乙方完全配合。

3、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情况具有知情权,乙方在每月底如实汇总月度运营情况,将财务报表和考评情况等相关书面材料报甲方考评。停车管理公司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考核办法及员工花名册等,应甲方要求如实提供。

4、乙方必须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保证在服务期间停车收费系统的正常运行。对项目建设范围内按规定收费,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统一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合法收费票据。

5、乙方应保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支付收费等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相关人员系乙方员工,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人员的一切问题。

6、道路收费人员与停车泊位数的配置比例,初期应达到1:20,运营正常后,在保障服务质量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乙方可视实际运营情况酌情递减,底线不得突破1:40。

第五条 系统调试和验收

(一)乙方交货前应对设备做全面检查,并对检验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相关检验文件应随设备一同交给甲方;

(二)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备应根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初步验收完毕;

(三)乙方建设完工后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投入营运。对技术复杂设备甲方可邀请相关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如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整改(包括拆除和重新施工)。 第六条 相关要求

~

(一)实到注册资本在合同期内不能减值。

(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三)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相应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30天以上的,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七条 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应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等的增减。 (一)甲方向乙方移交的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应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等,合同到期或解除后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等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

(二)合同期间,改建或新增车位所需设备设施、管理系统等(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停车系统的投入和建设等)均由乙方投入并实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或解除后,乙方出资建设的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则应合理补偿乙方的投入。

(三)乙方如需增减车位、改变停车模式、调整收费时间、调整收费标准等,均须事先经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完成后方可实施,并在实施前书面通知甲方;无论由哪一方出面申办手续,所有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因政府需要减少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库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按照政府要求及时清场、退场。

第八条 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等的交接及建设经营管理维护。

~

(一)双方签署的书面移交确认书日期,为移交完成日。

(二)乙方建设经营管理维护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等产生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费用、员工用工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确保从技术及法律上平稳接受,并依法建设经营管理维护停车位。其中包括: 1.乙方建设经营管理维护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等人员由乙方自行招用。

2.保证甲方在移交前已经销售的包月、包年卡继续正常使用。

3.接待并处理与武康城区社会停车问题相关的信访事宜。乙方未能妥善解决相关信访事件,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需支付已接收管理的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的水电能耗费、保洁费等费用。 第九条 乙方建设经营管理维护期间,应确保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等完好,如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经营管理期间,应服从政府的相关政策调控。如因相关政策调控影响乙方收益,由乙方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补贴等事宜,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减少应支付给甲方的管理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不再继续合作的,则乙方应在合作期限届满日前向甲方移交完毕所有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和经营管理权,并确保设备完好并能正常运行,平稳交接、不影响停车管理秩序,如乙方拒绝移交的,甲方可直接接管,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本合同提前解除的,则乙方应在一个月内移交所有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和经营管理权,确保平稳交接不影响停车管理秩序,并根据乙方移交时间计算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相应管理费,如乙方拒绝移交的,甲方可直接接管,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乙方销售包月、包季、包年卡或签订合作协议,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

合同终止后,乙方在向甲方移交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和经营管理权前已经销售的包月、包季、包年卡或已经签订的合作协议、合同等未履行完毕的,乙方应如实向甲方交接,并结算相关款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回履约保证金。经甲方核实后,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取相关费用,不足部分乙方须在合作终止后一个月内付清。

~

第十三条 原则上乙方不得将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等交由第三人建设经营管理维护或与第三人共同建设管理维护。只有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可将停车场、停车库、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等交由第三人建设经营管理维护或与第三人共同建设经营管理维护,同时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义务由乙方与第三人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

(一)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50万元履约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即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履行合同违反约定的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三)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在书面告知乙方相关事实后有权直接扣除以下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且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1.不按规定支付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2.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的,每次最高可扣除履约保证金1万元; 3.停车管理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在管理部门限定时限内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每次最高可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

4.停车管理经营时间必须符合德清县相关部门规定,乙方运营管理期间,不能擅自改动经营时间,不能在非经营时间内收取临时停车占道费,一经发现,首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万元,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3万元,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乙方在开展停车收费工作中,因公司管理制度或公司授意收费人员出现私自收费或不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情况的,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最高可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若乱收费行为属于收费人员个人行为的,发现一次给予严重警告,由乙方进行惩处,必要时可对其解除劳动关系。

6. 合同期间内,每年履约保证金均为50万,在会计年度终了时,经清算履约保证金不足50万时,乙方应在10日内补足差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项目服务期满后,乙方向甲方移交所有场地及设施设备并提供与运营管理相关的全部资料,经检验无质量和服务问题的,甲方将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抵扣。

(五)服务期届满,在新的运营商确定前,乙方应当保证整个停车收费系统的正常运行,直至确定新的运营商,费用仍按原合同标准据实结算。乙方没有取得继续经营权的,应保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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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符合正常运行的标准,并负责向新取得运营权的运营商办理移交手续,甲方予以监督。

第十五条 转包或分包

(一)乙方须在德清注册停车管理运营公司,此公司必须是乙方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合同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及服务事项均应由乙方及其在德清注册的停车管理服务公司直接完成,不得转让他人。

(三)如有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相关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监督、督促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按合同约定进行服务; (二)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

(三)甲方有权制定《停车收费运营的考核管理办法》,并按照办法对停车管理公司进行服务考核,若该公司未能通过甲方的考核,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四)乙方因项目无法完成、中途退出或中标后无法完成项目,甲方将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告知相关部门,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在日常工作中甲方提出的意见和疑问,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六)甲方应为乙方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支持;

(七)如遇政府重大体制改革或上级指示或不可抗拒原因需中途停止运行维护管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原则上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按审计部门审核价格减去己管理年限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需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性。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经营管理服务期间,为了维持公司正常运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系统建设、运行及维护费用、基础设施设备(标志、标牌等)、宣传、法务、人员工资及法定社会保险费、税费、管理费用、直接费用、间接费用等全部由乙方自主预算、自负盈亏;

(3)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管理服务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停车泊位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管理和第三方监督;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6)乙方不得以本项目进行融资、抵押、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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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方自运营后需每月底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

(8)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付期满之日,将本项目所有资产、更新改造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包括附属设施)无偿、无条件移交给甲方,乙方保证所有设备、设施在期满移交甲方时全部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并保证本项目没有任何负债和免受任何第三方追索;

(9)乙方有义务协助对服务范围内人行道板上自行车、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的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做到上述车辆停放规范、有序。

(10)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支付管理费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金额1%的违约金;乙方超过一个月不付清管理费的,甲方有权在不另行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终止日前的所有费用及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依法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合同期满或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保证道路停车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管理系统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并依照本合同移交甲方。如发现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赔偿。

(三)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四)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县城区智能化停车管理项目,每延迟一天,处以2000元/天的罚款,累计延迟至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五) 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提供的服务如达不到合同及招投标文件要的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达不到上述要求与承诺标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注册完成德清县停车运营管理服务公司;乙方于2016年 月 日未开展智能停车收费,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2、乙方在开展停车收费工作中,不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标准收费的情况出现5次的。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或者影响甲方声誉的。

4、乙方应按月及时发放员工工资,如发现拖欠二个月以上员工工资等劳资纠纷的。 5、乙方具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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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其他

(一)乙方对其设立的停车管理服务公司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理人/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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