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研组评比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组在教学研究工作中的积极主导作用,调动教研组长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如下细则,对各教研组进行考核。
一、教研活动和常规工作(起始分100分):
1、教研组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组织好每一次教研活动,缺一次扣5分(不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教研活动的,以缺一次论处)。教研活动内容应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不利用活动时间闲聊。
2、各备课组每周组织集体备课一次,学期结束时上交有详细记载的纪录本,每缺一次扣1分。
3、学期教研活动记录达到16次以上,每次教研活动要有明确的目标、内容,记载详尽,每缺记一次扣2分。
4、各学科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教研活动,每缺一人次扣教研组1分,迟到一人次扣教研组0.5分。特殊情况,如需请假,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5、应积极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各项教研教改活动(如教学比赛、教育教学反思、期中期末卷面分析、学期教学总结等),每缺一人次扣1分。
6、每学期必须有教研组活动计划、总结、校本教研课题(专题络教研计划、总结、授课进度计划、月考、期中、期末考试卷面分析等,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等,计划、总结符合教研组工作实际,能够按照计划完成本学期的教学、教研工作,教研组活动记录真实、详细,各种计划、总结、卷面分析等能够按时上交,计划、总结等每迟交一天扣1分,缺交一项扣5分。所有材料必须是教研组长亲自上交。
7、教研组必须在每天搞好卫生,卫生检查组不定期检查,酌情扣分。
8、教研组成员之间要团结、合作,若组员之间有矛盾而没妥当处理适当给与扣分处理。
9、组员有被确认的体罚学生行为,每次扣20分。
10、教研组成员的office空间必须及时更新,教研组有专门的office空间,空间的管理员为教研组长,每周必须向站发送新闻或者主题教研活动等文件2篇,教研组成员、教研组空间不及时更新每人次扣1分,不发送新闻等周扣2分。
二、教学教研常规管理(起始分100分):
1、教研组长、或者备课组长每周进行一次小型教案和作业批改情况检查,并在教案、
作业上签名。教研组长每月组织一次大型教学检查(具体检查时间教务处通知),包括教案、作业、听课记录,要及时上交检查统计表。每周缺少一次小型检查每人次扣02分,大
型检查缺少一次扣10分,迟交一次扣1分。每学期的小型检查不少于15次,大型检查4—5次。
2、每学期每人要有1节公开课(含交流课、示范课)。每少一节扣1分。有公开课必须报教务处登记并在学校公示栏上公示通知。4、
3、教师每人每期听课不少于15节,且必须要听组内教师的课,每节课必须写明听课日期,并有切实中肯的评价记录,每人每少一节扣1分。
三、奖励分(累计最高分50分,加分项目均限于本学期):
1、教学竞赛。各学科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县、市、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
(3,2,1)、(6,4,2)、(8,6,4)分(同一人同类获奖计高不计低,每组不同人次可累计)。获校、县、市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骨干教师荣誉称号者分别奖(2,3,4)、(3,4,5)、(5,6,8)(本项累计不超过20分)
2、论文与课件。教学论文、课件获县、市、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件)次奖(0.8,0.6,0.4)、(1.2,1,0.8)、(2,1.5,1),在县(教研室)、市、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每篇(件)奖(2,3,5)分(同一篇论文计高不计低,多人合作只计一人,每组不同人次可累计)。(本项累计不超过15分)
3、课题与成果。课题在校、市、地、省级以上教育科研部门通过中期评估或结题分别奖(2,3,4,5分)、(4,6,10)。各组教研课题成果获市、地、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个次另奖(4,3,2)、(5,4,3)、(6,5,4)分。(本项累计不超过10分)
4、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获得市、地、省及以上团体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4、3、2),(5、4、3),(6、5、4)分,个人一、二、三等奖分别按以上标准的二分之一计奖,同一参赛者或同一种类的比赛,计高不计低,不同参赛者或不同类型的比赛可累计。
学生参加体育竞赛、艺术类获奖的奖分原则是①只设团体奖②体育竞赛列市第六名奖3分,每进1名次再加1分。参加市教育局、市政府等艺术类比赛,团体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2分。(本项累计不超过10分)
四、评比与奖励办法:
1、以上第一、二两款只扣分,不加分(不符合要求的扣分,超过要求的不加分)。 2、各教研组第三款奖分累计若超过50分,按50分计,
3、各教研组进行评比时,总成绩位列前三名的即为优秀教研组,按教师人数发给教研
组不同等次、不同数目的奖金。
4、若某组连续两期都评为优秀教研组,该组组长在年终考核时加2分。
5、在市教育局组织的期中、期末统测中有一门学科成绩位于后五名、中考成绩列全市后五名的学科,其所在教研组不能评为优秀教研组。
6、优秀教研组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下学期的第二周之前。 7、本方案从XX年9月1日起实行。
五、优秀教研组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张 波(校长)
成员:吴 明(书记) 孙来科(工会主席) 马生录(副校长)谢 春(副校长) 王
立平(教务主任)范永才(政教主任)张晓勇(总务主任)王静岚(团委书记)王秀峰(教务干事)石冰雁(教务干事)陈 龙(教务干事)马旭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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