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广宁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广宁县螺岗镇。
工程内容:排水沟建设。
二、承包形式:
乙方包工不包料,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自备小型工具及辅助材料,包材料二次运输。
三、承包内容及事项:
包括人工开挖、填土方,沟底浇捣100mm厚砼及抹平,两侧砌120砖墙及面批挡等。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
五、质量标准:
按业主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
六、安全施工:
1、安全目标:施工期间无因工重伤、无因工死亡事故发生。
2、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业主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对现场作业人员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负责。
4、乙方应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对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七、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按人工费计价方式结算,工程结算价=实际完成工程量分项工程单价。
2、工程单价:25元/米(以完成延长米计算)。
3、甲方按月完成工作量预付 80 %人工费给乙方,剩余部份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给乙方。
八、甲方权利与职责
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及相关安全规范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要对施工的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
3、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施工的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如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损失的材料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后延。并在工程结算时从乙方人工费中扣除。
九、乙方权利与职责
1、乙方承包的项目必须按业主要求、和甲方施工员的技术交底完成施工任务,听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和指挥,积极配合各工种施工,接受甲方的安全、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确保该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材料堆放必须保障道路畅通。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工程工期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后延,乙方愿承担工程后延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
十、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清余款合同自行终止,合同中未尽之处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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