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将甲方承建的开县廉租房一标二标三标房屋的门窗、栏杆、百叶分包给乙方制作、安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承包范围:塑钢门窗制作安装、铝合金栏杆制作安装、不锈钢栏杆制作安装、铝合金百叶制作安装。
三、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分二期安装(一期C、D栋,二期A、B栋、疗养院)。
四、工程制作及要求:
1、塑钢窗制作安装:成都海塑塑钢型材,5+9A+5普通中空玻璃,其中平开窗及凸窗倒附窗5+9A+5钢化中空玻璃。
2、塑钢门制作安装:成都海塑塑钢型材,5+9A+5钢化中空玻璃。
3、铝合金栏杆制作安装:成都铭帝铝合金骨架,6+0.38+6钢化夹胶玻璃。
4、不锈钢栏杆制作安装。
5、铝合金百叶制作安装。
6、以上使用材料质量及规格均需要符合设计、规范、万州区质量监督站及国家标准要求。进场材料按规定抽样送检,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
五、工程单价:
1、塑钢窗制作安装:㎡
2、塑钢门制作安装:㎡(其中厨房门带窗分开计算:门按㎡,附窗及带的窗按㎡。
3、铝合金栏杆制作安装:㎡
4、不锈钢栏杆制作安装
( 1)生活阳台栏杆:㎡
(2)飘窗栏杆:㎡
(3)外墙空调防护栏杆:㎡
5、铝合金百叶制作安装:㎡
六、工程质量要求与验收:达设计、规范、万州区质量监督站要求,质量合格。乙方负责其施工材料及产品的检验事宜并承担费用。
七、工程工期:一期工期50天,从xx年 0月 日至xx年 2月30日止。二期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八、工程合同价款:约叁佰万元,以实际安装工程为准。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安装安 3- 8层的塑钢门窗、栏杆及铝合金百叶,支付该段价款的70%的工程款;
2、乙方安装安7- 2层的塑钢门窗、栏杆及铝合金百叶,支付该段价款的70%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 -6层的塑钢门窗、栏杆及铝合金百叶,支付该段价款的70%的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结算后支付至总价款的80%的工程款;
5、余款留5%保修金后在房屋交付完用户后付清。
6、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十五日内无息支付给乙方。
十、安全责任:乙方在制作、安装、保修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和货物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一、质量保修:保修期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共中玻璃的气密性保修期约定为5年。保修期从交付用户之日计算。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不得拖延,如超出一个月没有支付该付的工程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乙方确保产品质量合格(含原材料、制作、安装质量),如产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要求,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予以赔偿。
3、乙方:施工进度随内外装饰同步,如有拖延导致乙方增加成本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予以赔偿。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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