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签到制度,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冬春时间按8:30-12:00下午14:00-18:00、夏秋时间8:30-12:00下午14:30-18:30执行。
第二条 上班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需要外出须征得主管领导允许,午休后应按时上班。
第三条 不得将影响办公环境的或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四条 员工上班时必须统一着工服,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军靴、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上班。 第五条 办公时间因私会客需和主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
第六条 上班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任何时候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 第七条 每日上班后各部门或个人必须认真清理公共场所和个人房间的卫生、自觉做到清洁、干净。
第八条 办公室环境要求:环境整洁、摆放有序;随手清洁,及时归位;办公室内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纸屑。 第九条 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不得带有酒精状态上班;接待客人的除外.
第十条 下班后、必须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关闭门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遵守保密纪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十不准”严禁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二条 文明入厕,节约用水,不能将杂物倒入洗手池,确保畅通。 第十三条 爱护公司财产和设备,发现损坏及时向办公室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报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十四条 日常办公/物资采购由所需部门采购人员填写办公采购申请表报行政办公室,办公室报总经理签字审批;采购用品完毕做好采购记录表,提供采购小票和发票. 第十五条 公司用车提前审批、行政部统一派车方可出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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