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发包方中国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上海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XX部规【20xx】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以下工程采用。
承包方式,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一)、建设内容
1、工程编号:
2、工程名称:
3、本合同共包含项单项工程。
(二)、计价方式
本合同标的额的确定按以下第(6)方式计价。
(1)包工包料的工程,按设计预算暂定为元,工程完工后按审定的实际工程量计算。材料单价按实际情况计算。
(2)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元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办理结算。
(3)按本合同的价款元,一次包定。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设计预算定额暂定为元,完工后按审定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5)加急工程,因设计预算未出版而先行施工的,按审定后设计预算和实际工程量结算。
(6)包工不包料工程,按设计预算定额暂定为X元(其中安全生产费为XX元)。人工单价:(技工)XX元,人工单价:(普工)XX元。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变更的,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变更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合同价以审定的工程价为准。
(三)、款项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结算金额以内部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付款依据,一次结清。(若此项目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则需监理审核确认后支付款项)
(四)、建设工期
全部工程自开工,至竣工,经历总工期X天。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并备案。
(1)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而被迫停工者;
(2)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五)、工前准备
双方经协商,施工前分别按下列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准备工作:
甲方:
乙方: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 (签字)负责人: (签字)
经办人: (签字)经办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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