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互惠互利的平等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租赁乙方工程汽车名称:
二、月租金:每车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仟佰十 元角分)。月租金中不含税金,所有税金由甲方承担。
三、施工地点:
四、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计划租赁至 年 月 日。
五、付款方式:
1、租金按月支付。甲方应于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上月租金,甲方不得无故延期支付。
2、经乙方同意,甲方可支付部分租金,但月支付租金不得低于月租金的70%。月租金未支付部分,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欠款证明,并于第3个月结清。每年年底(公历年)甲方必须保证支付完乙方所有租金。
3、汽车进出场费用:
A、乙方车辆进场费用 元,由甲方承担。
B 、退场费用:租赁期满 个月退场费由乙方承担。如施工不足 个月,甲方承担乙方车辆的出场费 即合计进出场费 由甲方承担。
六:租赁期油料费用:租赁期内,乙方车辆所用的油料(含柴油、汽油、机油)由甲方提供,油料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必须保证油料质量,如果因甲方提供的油料质量原因而造成乙方汽车损坏的,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乙方租金,逾期未支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构成违约。
2、甲方允许乙方每月三天的汽车维修及保养期限,不超过三天不得扣除租金,超过天数按月平均租金减扣。
4、驾驶员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合理化管理,不得无故脱岗,在确保正常作业的情况下,有特殊情况可以向甲方请假。
5.甲方安排汽车作业每天不超过小时。甲方需晚上加班作业时,应在出工前安排驾驶员休息,以保证加班安全。
6.在施工中,由于甲方未事先明确表示,造成下电缆、管线、电线、树林等受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全部赔偿责任有甲方承担。
7.、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汽车损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租赁期内,无论是自然原因,还是甲方原因,以及其它原因导致汽车停工,甲方均应按期支付乙方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拖欠乙方租金。
9、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如需继续租赁需提前10天通知乙方,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另签订合同。
七、甲方在工作期间要保护机驾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打、骂驾驶人员和损害乙方汽车,由于甲方非法开采和非法施工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应认真按本合同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在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调解,如调解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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