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依据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xx
2、建设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3、监理大纲
4、监理规划
5、工程设计文件
6、其他有关资料
二、关于监理旁站的有关规定
1、旁站监理是指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根据监理部制定的旁站方案,在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部,届时监理部派人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记录上未有旁站监理人员和承包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共同签字的,施工人员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三、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质量问题,应要求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向总监和业主报告,采取必要措施。
6、工程竣工后将监理旁站资料存档备查。
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措施
1、在工程开始前,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制定详细的旁站监理计划,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的监控要点。
2、旁站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标准,为现场旁站监督做好准备。
3、审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计划。
4、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包括人员到位情况、施工机械准备情况、施工材料准备情况和上一工序验收情况,只有在施工准备情况完全符合要求时才允许施工。
5、检查天气情况,判断是否具备旁站部位要求的作业天气条件或根据天气情况要求承包人采取相应的作业措施。
6、检查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偏差应立即进行处理,禁止不合格的材料用在工程上。
7、检查施工过程情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及承包人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
8、对施工中出现的偏差及时纠正,使施工操作符合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9、在施工中进行相应的检验和试验,按规定留取试件。
10、如施工中因意外情况发生停工,应记录停工原因及承包人所采取的处理措施。
11、将所发生的情况及现场检验结果详细记录在《旁站监理值班记录》JL35中,以便事后跟踪、检查。
1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旁站监理记录表》,总结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经验,与承包人一起制定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系统偏差,并减少偶然偏差的出现。
五、旁站监理计划
按有关要求,共需旁站3个项目18个部位,其施工时间为1041.5小时,旁站时间为318.5小时,基本上与施工时间同步,保证了其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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