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商品房现房交易合同

2020-02-19 来源:易榕旅游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甲方对所有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取得北京市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字第号。该房屋结构为__,建筑面积为

  __平方米。甲方保证该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并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全责。

  第二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事宜签订本合同,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房屋售价双方同意上述房产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元,价款合计为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甲方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1、无需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10%的定金计人民币__元;

  2)乙方应在办理过户手续前第十个工作日,支付全部房款。

  2、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10%的定金计人民币__元

  2)乙方应在评估所出具评估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

  3)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五条

  房屋交付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第五-八个工作日。

  2、房屋交验时,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常如有必要,可通知由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到场见证;房屋交验完毕后,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3、房屋交验前,房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验时,甲方须提供上述费用已交纳的票据。

  4、如房屋原产权单位要求过户前后签订物业、供暖协议,应按照原产权单位要求办理。

  5、甲乙双方对房屋交验的其他约定。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即应办理过户相关手续,之后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七条

  面积误差如果房屋面积出现误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法处理:

  1、双方自愿按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复核成果申请权属登记,本合同约定的房价款不再调整。

  2、双方另行协商原约定的房价款,且以调整后的房价款作为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的申报价格。

  3、解除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甲方逾期款项的万分之作为延期付款的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付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应在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之日起第五-八个工作日将房屋搬空并交予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3、甲、乙任意一方不按期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提供相关文书、资料、证件等,每延误一日,应向对方支付房价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个工作日,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房价款10%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