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河头村北大队以东地段,面积15.13亩荒地。
第三条 本合同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三十年。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一次性支付甲方土地承包金,该土地承包金为每亩 元,共计承包 元人民币。
第五条 甲方保证上述土地使用仅属清楚、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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