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秩序,及时制止并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我局认真对照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执法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办发 〔20PC〕44号)要求,从7月初开始对全县历年来所有省、市、县发证的矿山开采、勘查情况进行了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历年来省、市、县采矿权、探矿权审批情况
截止20PC年底全县持采矿证企业数31家(其中:省厅发证12家,市局发证15家,县局发证4家),勘查证企业数25家(其中:4家勘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延续手续,省厅已注销,实际数应为21家)。
二、全县矿山企业巡查情况
(一)对取得采矿权证矿山企业巡查情况
1、对7家省厅发证企业(省厅下文的'矿山企业名单)巡查情况。其中铁矿企业6家:除峡江县马埠镇禾家铁矿有限公司20PC年取得采矿权一直未开采外,其余5家从20PC年矿价下跌后至今未进行开采;矿泉水企业1家:该企业取得采矿权后,只开采过一年,后因产品含量问题被迫停产,且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延期。
2、对15家市局发证企业巡查情况。铁质矿岩矿企业3家:1家因20PC年矿价下跌后至今未开采,其余2家取得采矿权后未进行过开采;硅石矿企业1家:(峡江县金江乡南坑硅石矿),发证后一直未进行开采;钾长石矿企业1家:(峡江县金江乡王竹钾长石矿),正常开采;橄榄岩矿企业1家:20PC年因矿价下跌后至今未开采;饰面用花岗岩矿企业3家:峡江县金江乡庙前饰面花岗岩矿、峡江县雷溪面用花岗岩矿(因矿石裂缝太多,生产成材率底,企业亏损,20PC年至今尚未生产)、峡江县罗田镇曾家饰面用花岗岩矿(因资源缺乏,生产不正常),除峡江县金江乡庙前饰面用花岗岩矿因资源缺乏,20PC年停采外,其余2家目前尚在开采;高岭土矿企业6家:2家发证后从未开采(峡江县桐林孔元高岭土矿、峡江县黑虎高岭土矿),3家正常开采,另有1家存在越界开采(峡江县宏利高岭土厂,我局巡查发现该矿存在越界开采行为后,立即进行了立案,并与县公安局、属地政府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正按程序进行处理)。
3、对4家县局发证企业的巡查情况。均为普通建筑砂岩企业,全部为正常开采。
(二)对取得勘查许可证矿山企业巡查情况
我县取得勘查许可证的矿山企业数为25家,其中4家因到期未参加年检而自动放弃(峡江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的铜多金属矿普查3家、新余市鸿利物质有限公司的铜多金属矿普查1家),21家矿山企业进行了初步勘查。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矿山执法巡查,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各个环节的动态巡查,与公安、森林派出所、交警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开采行为。
2、加强矿产资源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检查。不定期开展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矿权人依法规范开采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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