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青岛市房屋买卖毁约规则:请问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订,房款也已交付,”。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您好: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既然双方都签章了,且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则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按照该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个人认为,对方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房屋涨价、跌价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风险,是双方当时订立合同应当有所遇见的,若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或者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履行过户手续,您有权向对方主张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房产标的比较大,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活动,准备好相应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