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纪检监察机关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情况。
(二)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三)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执行告知制度的情况。
(四)招标投标活动在规定的交易中心进行的情况。
(五)招标人、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情况。
监察部门主要通过掌握以下情况,开展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一)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情况。
(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式、组织形式、招标公告的核准情况。重点监督招标方式的核准是否符合法规。
(三)资格预审的情况。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核准、资格预审情况,以及资格预审结果的核准、公告和发出预审合格通知的情况。重点监督是否存在抬高门槛或降低资质要求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四)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核准情况。重点监督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和办法的公平、公正性。
(五)截标、开标情况。主要把握超过规定时间不得接受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数量在三家以上。
(六)评标委员会产生情况。其中,业主指定的评委不得超过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评委的产生要做好保密工作。
(七)评标情况。评委评标必须、客观、公正;评标委员会必须及时提交评标报告。
(八)定标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人和中标条件公示2个工作日后,再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通知投标人。
(九)施工合同签订情况。合同条款应当与招标结果一致;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列为合同的必备条款。
(十)合同履行情况。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应当与招标结果一致。
纪检监察机关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招标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单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二)市、县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抽查、单项检查或全面检查及信访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也可以选取对单个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的建设工程项目,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下发转办单的形式委托下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情况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